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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是倒霉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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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村外的小树林里,阳光已不见明媚,夕阳映照,西边的火烧云烧红了半边天。“唉,又要饿肚子了……”,破麻衣裳满是补丁,顶着鸡窝头的小女娃一边挥舞着手里的木棍,一边满脸惆怅地嘟囔着。
女娃面黄肌瘦,头发干枯毛躁犹如鸡窝,四肢纤细如柴,活脱脱的像是挂了一身破麻布的火柴人,唯有一双滴溜溜的眼睛灿若星河,星光四溢,充满了生机与灵气。
晃晃悠悠的回到村子,夕阳已然沉落,暮色浓重,各家小院里飘出些饭菜的香味,与透出来的烛火光亮交织,充满了安祥平和的生活气息。
女娃微微皱起鼻子深吸着空气,能够准确的判别出各种各样的气味,从村西口慢慢悠悠地穿行到村东头,一路上边咽口水边念念有词,“村长家今晚炖的火鹿肉,钱婶今晚吃的肉饼.....杨奶奶家今晚吃的苞米饭……六顺子家吃的咕噜鸡……”
行至村尾,烛光消弭,女孩站定,仔细打量篱笆院门口。没有……啥也没有,今天没有救济粮了,无奈哀怨地伸出双手狠狠地揉了一把脸蛋,推开稀疏的篱笆院门,一路摸黑到屋内。
“我好穷我好饿……”,女娃摸索着坐在了一张小板凳上,也没有点亮蜡烛,就看着月光静静的出神。
嗯.....想想现在的境遇,已然是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了了。这具身子的主人叫秦朝朝,现年五岁不到,父母双亡,是个吃着百家饭长大的孤儿,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她现在成了秦朝朝,但她其实叫时君,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出生于九五年的社畜,穿书这种离谱的事情会发生在她这种一穷二白的社畜身上,她本人表示极其想不通,并且陷入深深的怀疑之中:科学这种东西真的存在么?
原本她在现代只是一个什么都会点什么又都不精通的手艺人,平时靠兼职糊口度日,现在她竟然穿书了,不仅穿书了,还穿成修仙小说《漫漫修仙路》里悲惨的十八线路n……是个非常非常不重要的路人,总共就出现过两次。
她仔细回顾现代生平,确定自己没干什么罪大恶极的事啊。本来她也有稳定的工作,也是个211学校毕业的大学生,毕业以后校招进入了一家单位,业务能力没得说,态度端正,兢兢业业,全年无休,努力加班,做着完美的社会996韭菜。
领导也很赏识她,本来部门选定她要升职来着,后面被一关系户给顶了,想到这里,时君就有些愤愤不平,万恶的关系社会,人情关系比努力来的重要。
经此一事时君大彻大悟然后就选择躺平了,准点上班准点下班,周末双休绝不加班,结果部门经理不乐意了,给她年终绩效考核评定给了个差等,时君鄙视地想着不给马儿吃草还想让马儿跑,于是利利索索地拍拍屁股走人了。
本想着自己有能力,换家公司一定没问题,结果梅开二度。于是就又躺平了,干脆做起了兼职,成为了一个多功能手艺人。那天她刚刚凭借手艺修复了游戏公司的bug,拿了钱正往家走呢,结果倒了血霉撞上了喝酒开车的智障,然后就不甚光荣地嗝屁了。
为什么会记得这么清楚呢?时君也很无语,她被撞以后,灵魂出窍了,眼睁睁地看着她自己被120急救白布盖头拉走了,还不等她为自己悲伤一下子,她就胎穿了,搁娘肚子里就是有意识的,不过那时混混沌沌并不清醒,出生后关于现代的记忆也是模模糊糊的,只是在梦里出现过一些片段。
没成想狗血远不止如此,前不久,她去抓池塘里摸鱼,没想到走到了深水区,差点被淹死,就在她扑腾半天最后精疲力尽往下沉的时候,尘封着的模糊记忆一下子变得清晰起来了。
时君保持姿势有点久了,腿和胳膊都麻了,不得不站起身活动活动,让血液流通流通,虽然此时她并不想动,腹中空空如也,四肢绵软,她现在饿的想把月亮都吃了。
忧伤的心疼了自己三秒,她无奈的拖着虚浮无力的身子缓慢的一脚深一脚浅的挪到了院子里,从水缸里舀出一瓢哇凉的井水,仰头咕嘟咕嘟的灌到胃里。
伸手摸了摸肚子,一肚子的水,但好在没那么饿了,时君泄气的回到了屋子里。悉悉索索的摸上床,躺在只有一床破棉花褥子的床上,继续搜索着记忆。
套上简历的模板得出原主秦朝朝的简介,姓名:秦朝朝,性别:女,籍贯:凡间清源村,资质:金木火三灵根,专业:剑修,教育经历:庆元宗外门,生平经历:两岁时父母双亡,五岁时受妖兽袭击被庆元宗门徒带回宗,运气好碰上庆元宗开山收徒大典,测得金木火三灵根资质入外门修习剑法,享年二十,死因不详。
一想到原主如此短命二十岁就死了,时君整个人都不好了,愤愤不平的将作者骂的狗血淋头,她已经穷且惨了好不容易修仙了你咋还写的人家这么短命呢?!而且更让人崩溃的是她现在就是秦朝朝,心中顿时一通骂骂咧咧……
待心里骂的爽了情绪稍微平复了一些,继续回忆小说内容,小说叫什么名字来着,哦对叫《漫漫修仙路》,你以为是写的是什么男女主相濡以沫携手修仙打怪升级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么?
其实不是,因为女主就叫漫漫,确切的说是叫楚漫漫,这就是本以女主名字命名的万人迷玛丽苏小说。
女主楚漫漫,修仙世家上三家之一的楚家嫡女,天火灵根,五岁测得灵根资质后入月符宗,职业是符修。
然后就是玛丽苏女主通有的配置,比如:容貌妍丽,美貌过人,天赋极高,追求者无数,有不求回报只愿守护她的青梅竹马上三家之一戚家嫡系的男二戚风彰,然后有数不清优质追求者的男三男四之类的。
如果只是这么艳俗,时君大概不会浪费时间去看,她之所以看了,是因为她朋友说这本小说的路人n也叫时君,时君的名字她朋友那是还查过呢,全国无重名,没错,就是那么的无理取闹。
她朋友非让她看看,她拗不过只能无聊的时候打发打发时间,当时看的时候,也没发现有叫时君的人物,她朋友嫌弃的埋怨她说她没看完。
然后在将她只翻了前三十几页的书迅速翻到很后面的位置,指着一行字‘没有人会知道这个死去多年的秦朝朝还有另外一个名字——时君。时间将这些都淡去……’。
所以书中的秦朝朝有两个名字,她在娘胎里意识还混沌的时候,隐约也记得他爹给她取的名字就叫时君,寓意为: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时君即识君。不过后来她怎么叫的秦朝朝,她也记不清了,只是打她出生后,她的爹娘便唤她秦朝朝。
其实她看书那会儿就在想,估计是个隐藏彩蛋,但是最后作者也没揭露彩蛋,然后直接把路人n 号秦朝朝写嗝屁了。
时君那会儿是真的不满,差点给那作者寄刀片了,不过被她朋友拦下了,说她小题大做,主角又不是秦朝朝,她虽然仍旧不满但也确实太过偏激,因而也就放弃了。
但是这本书她也只是看了部分情节,不过在她的印象里,这本男主没有没有受万人迷光环的影响,倒是让她颇为欣赏。
因为在时君的认知中所有小说中的男女主那就是命定的鸳鸯,绑死的红线,就算有意外,终归两个人的关系都不纯洁。
但是这个男主挺奇葩的,男主叫陆寒归,跟她一样属于人间弟子,也就是从凡间拜入宗门的,文中的男主也是个理智的升级流男主,他不喜欢女主,但他依旧是男主。
离了大谱的存在,男主倒是女主心中求而不得的白月光朱砂痣,而女主是男主的陌路人,说是陌路人,也不算对,勉强算得上是朋友。
因为男主是救过女主一命,女主想以身相许,但是男主却觉得大可不必,他没有世俗的欲望。
反正就是离谱,但是因为这个作者篇幅太长又把秦朝朝写嗝屁了,所以她就只挑了一些感兴趣的看看。
时君算了算日子,也快到七夕了,剧情快来了。小说中七夕就是她的生日,虽然她实际上也是这一天过生日,但这个日子对于她现在来说并不好。
这个日子也就意味着,她该命悬一线被庆元宗弟子救下并带回宗门了。原着中也就在秦朝朝嗝屁的时候,介绍了这段不重要的剧情。
剧情大概就是:秦朝朝受村里人恩惠多时,每年七夕都会去山里寻些山珍送给村民。今年她去河塘里捕了鱼,去山上采了蘑菇,五岁的小女娃第一次收获颇丰,将礼物悄悄放在各家门口。
村里人很高兴,不过意外突然发生,几只妖兽侵袭了村子,年轻的男女及夫妻傍晚收了礼以后都去镇上玩耍了,留下了老人和孩童在村里。
时君无法让老人和孩子都去镇上,因为没有人会听,她只能在村子里逛哒,寻找可以寻求庇护的地方。她这几天找遍了村子,还是觉得刘老头家的地窖最合适,因为他们一家都懒,地窖都不怎么收拾所以味道很重。
读过原着的时君知道妖兽鼻子很灵,所以臭臭的地方反而安全,但是人又不能跳进茅坑里,所以他家地窖最好了。
但也不能保证万无一失,为了以防万一,她这几天都没有好好找吃的,一直都在找那些能够发臭的植物,目前已经找到二十几株臭臭花,都放在地窖里了。还得找王大爷借把砍刀……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夜色如水静谧安详,空气中弥漫着麦子香味,金灿灿的麦田被一阵一阵的微风吹拂,麦田涌动,意味着丰收的日子将近了。
清远村外的小树林里,阳光已不见明媚,夕阳映照,西边的火烧云烧红了半边天。“唉,又要饿肚子了……”,破麻衣裳满是补丁,顶着鸡窝头的小女娃一边挥舞着手里的木棍,一边满脸惆怅地嘟囔着。
女娃面黄肌瘦,头发干枯毛躁犹如鸡窝,四肢纤细如柴,活脱脱的像是挂了一身破麻布的火柴人,唯有一双滴溜溜的眼睛灿若星河,星光四溢,充满了生机与灵气。
晃晃悠悠的回到村子,夕阳已然沉落,暮色浓重,各家小院里飘出些饭菜的香味,与透出来的烛火光亮交织,充满了安祥平和的生活气息。
女娃微微皱起鼻子深吸着空气,能够准确的判别出各种各样的气味,从村西口慢慢悠悠地穿行到村东头,一路上边咽口水边念念有词,“村长家今晚炖的火鹿肉,钱婶今晚吃的肉饼.....杨奶奶家今晚吃的苞米饭……六顺子家吃的咕噜鸡……”
行至村尾,烛光消弭,女孩站定,仔细打量篱笆院门口。没有……啥也没有,今天没有救济粮了,无奈哀怨地伸出双手狠狠地揉了一把脸蛋,推开稀疏的篱笆院门,一路摸黑到屋内。
“我好穷我好饿……”,女娃摸索着坐在了一张小板凳上,也没有点亮蜡烛,就看着月光静静的出神。
嗯.....想想现在的境遇,已然是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了了。这具身子的主人叫秦朝朝,现年五岁不到,父母双亡,是个吃着百家饭长大的孤儿,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她现在成了秦朝朝,但她其实叫时君,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出生于九五年的社畜,穿书这种离谱的事情会发生在她这种一穷二白的社畜身上,她本人表示极其想不通,并且陷入深深的怀疑之中:科学这种东西真的存在么?
原本她在现代只是一个什么都会点什么又都不精通的手艺人,平时靠兼职糊口度日,现在她竟然穿书了,不仅穿书了,还穿成修仙小说《漫漫修仙路》里悲惨的十八线路n……是个非常非常不重要的路人,总共就出现过两次。
她仔细回顾现代生平,确定自己没干什么罪大恶极的事啊。本来她也有稳定的工作,也是个211学校毕业的大学生,毕业以后校招进入了一家单位,业务能力没得说,态度端正,兢兢业业,全年无休,努力加班,做着完美的社会996韭菜。
领导也很赏识她,本来部门选定她要升职来着,后面被一关系户给顶了,想到这里,时君就有些愤愤不平,万恶的关系社会,人情关系比努力来的重要。
经此一事时君大彻大悟然后就选择躺平了,准点上班准点下班,周末双休绝不加班,结果部门经理不乐意了,给她年终绩效考核评定给了个差等,时君鄙视地想着不给马儿吃草还想让马儿跑,于是利利索索地拍拍屁股走人了。
本想着自己有能力,换家公司一定没问题,结果梅开二度。于是就又躺平了,干脆做起了兼职,成为了一个多功能手艺人。那天她刚刚凭借手艺修复了游戏公司的bug,拿了钱正往家走呢,结果倒了血霉撞上了喝酒开车的智障,然后就不甚光荣地嗝屁了。
为什么会记得这么清楚呢?时君也很无语,她被撞以后,灵魂出窍了,眼睁睁地看着她自己被120急救白布盖头拉走了,还不等她为自己悲伤一下子,她就胎穿了,搁娘肚子里就是有意识的,不过那时混混沌沌并不清醒,出生后关于现代的记忆也是模模糊糊的,只是在梦里出现过一些片段。
没成想狗血远不止如此,前不久,她去抓池塘里摸鱼,没想到走到了深水区,差点被淹死,就在她扑腾半天最后精疲力尽往下沉的时候,尘封着的模糊记忆一下子变得清晰起来了。
时君保持姿势有点久了,腿和胳膊都麻了,不得不站起身活动活动,让血液流通流通,虽然此时她并不想动,腹中空空如也,四肢绵软,她现在饿的想把月亮都吃了。
忧伤的心疼了自己三秒,她无奈的拖着虚浮无力的身子缓慢的一脚深一脚浅的挪到了院子里,从水缸里舀出一瓢哇凉的井水,仰头咕嘟咕嘟的灌到胃里。
伸手摸了摸肚子,一肚子的水,但好在没那么饿了,时君泄气的回到了屋子里。悉悉索索的摸上床,躺在只有一床破棉花褥子的床上,继续搜索着记忆。
套上简历的模板得出原主秦朝朝的简介,姓名:秦朝朝,性别:女,籍贯:凡间清源村,资质:金木火三灵根,专业:剑修,教育经历:庆元宗外门,生平经历:两岁时父母双亡,五岁时受妖兽袭击被庆元宗门徒带回宗,运气好碰上庆元宗开山收徒大典,测得金木火三灵根资质入外门修习剑法,享年二十,死因不详。
一想到原主如此短命二十岁就死了,时君整个人都不好了,愤愤不平的将作者骂的狗血淋头,她已经穷且惨了好不容易修仙了你咋还写的人家这么短命呢?!而且更让人崩溃的是她现在就是秦朝朝,心中顿时一通骂骂咧咧……
待心里骂的爽了情绪稍微平复了一些,继续回忆小说内容,小说叫什么名字来着,哦对叫《漫漫修仙路》,你以为是写的是什么男女主相濡以沫携手修仙打怪升级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么?
其实不是,因为女主就叫漫漫,确切的说是叫楚漫漫,这就是本以女主名字命名的万人迷玛丽苏小说。
女主楚漫漫,修仙世家上三家之一的楚家嫡女,天火灵根,五岁测得灵根资质后入月符宗,职业是符修。
然后就是玛丽苏女主通有的配置,比如:容貌妍丽,美貌过人,天赋极高,追求者无数,有不求回报只愿守护她的青梅竹马上三家之一戚家嫡系的男二戚风彰,然后有数不清优质追求者的男三男四之类的。
如果只是这么艳俗,时君大概不会浪费时间去看,她之所以看了,是因为她朋友说这本小说的路人n也叫时君,时君的名字她朋友那是还查过呢,全国无重名,没错,就是那么的无理取闹。
她朋友非让她看看,她拗不过只能无聊的时候打发打发时间,当时看的时候,也没发现有叫时君的人物,她朋友嫌弃的埋怨她说她没看完。
然后在将她只翻了前三十几页的书迅速翻到很后面的位置,指着一行字‘没有人会知道这个死去多年的秦朝朝还有另外一个名字——时君。时间将这些都淡去……’。
所以书中的秦朝朝有两个名字,她在娘胎里意识还混沌的时候,隐约也记得他爹给她取的名字就叫时君,寓意为: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时君即识君。不过后来她怎么叫的秦朝朝,她也记不清了,只是打她出生后,她的爹娘便唤她秦朝朝。
其实她看书那会儿就在想,估计是个隐藏彩蛋,但是最后作者也没揭露彩蛋,然后直接把路人n 号秦朝朝写嗝屁了。
时君那会儿是真的不满,差点给那作者寄刀片了,不过被她朋友拦下了,说她小题大做,主角又不是秦朝朝,她虽然仍旧不满但也确实太过偏激,因而也就放弃了。
但是这本书她也只是看了部分情节,不过在她的印象里,这本男主没有没有受万人迷光环的影响,倒是让她颇为欣赏。
因为在时君的认知中所有小说中的男女主那就是命定的鸳鸯,绑死的红线,就算有意外,终归两个人的关系都不纯洁。
但是这个男主挺奇葩的,男主叫陆寒归,跟她一样属于人间弟子,也就是从凡间拜入宗门的,文中的男主也是个理智的升级流男主,他不喜欢女主,但他依旧是男主。
离了大谱的存在,男主倒是女主心中求而不得的白月光朱砂痣,而女主是男主的陌路人,说是陌路人,也不算对,勉强算得上是朋友。
因为男主是救过女主一命,女主想以身相许,但是男主却觉得大可不必,他没有世俗的欲望。
反正就是离谱,但是因为这个作者篇幅太长又把秦朝朝写嗝屁了,所以她就只挑了一些感兴趣的看看。
时君算了算日子,也快到七夕了,剧情快来了。小说中七夕就是她的生日,虽然她实际上也是这一天过生日,但这个日子对于她现在来说并不好。
这个日子也就意味着,她该命悬一线被庆元宗弟子救下并带回宗门了。原着中也就在秦朝朝嗝屁的时候,介绍了这段不重要的剧情。
剧情大概就是:秦朝朝受村里人恩惠多时,每年七夕都会去山里寻些山珍送给村民。今年她去河塘里捕了鱼,去山上采了蘑菇,五岁的小女娃第一次收获颇丰,将礼物悄悄放在各家门口。
村里人很高兴,不过意外突然发生,几只妖兽侵袭了村子,年轻的男女及夫妻傍晚收了礼以后都去镇上玩耍了,留下了老人和孩童在村里。
时君无法让老人和孩子都去镇上,因为没有人会听,她只能在村子里逛哒,寻找可以寻求庇护的地方。她这几天找遍了村子,还是觉得刘老头家的地窖最合适,因为他们一家都懒,地窖都不怎么收拾所以味道很重。
读过原着的时君知道妖兽鼻子很灵,所以臭臭的地方反而安全,但是人又不能跳进茅坑里,所以他家地窖最好了。
但也不能保证万无一失,为了以防万一,她这几天都没有好好找吃的,一直都在找那些能够发臭的植物,目前已经找到二十几株臭臭花,都放在地窖里了。还得找王大爷借把砍刀……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夜色如水静谧安详,空气中弥漫着麦子香味,金灿灿的麦田被一阵一阵的微风吹拂,麦田涌动,意味着丰收的日子将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