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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要去举报沈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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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沈安安早早起床,煮了一锅白菜瘦肉粥,又看着厨房的菜给整了个咸菜炒肉。
甚至还给煎了十来个煎饺。
霍爱华和杨秋菊起床的时候看到这一桌满满当当的早饭,眼神里边写满了震惊。
在沈安安的招呼下,二人落座。
“不知道叔叔阿姨喜欢浓稠一点还是稀一点的,所以我就折中煮了一锅。
这咸菜炒肉是用昨晚剩下的肉炒的,就这,还剩下点白菜和猪肉,我怕放到下午会坏,就给弄一块儿做了煎饺。
都是简单做点,不知道叔叔阿姨和霍……霍大哥喜不喜欢?”
沈安安有些担忧。
虽然在家也是天天做饭,也没人说她做得难吃,但毕竟不知道霍家三口人的口味。
万一要是不合口味,那可就麻烦了。
“你这做得太好了!”
霍爱华一拍手掌。
杨秋菊也点点头。
“我和如烽就喜欢这种不稠不稀的粥和小咸菜,你叔叔他最喜欢饺子!尤其是煎饺!
要不是真没见过你,我都快怀疑你是不是早就打听过我们家的口味了!”
感慨!
你说这小姑娘怎么就这么合心意呢?
她都快觉得这是上天看她儿子废了两条腿而专门补偿他们家的了。
沈安安被夸得有点脸红。
羞涩的站在原地。
霍如烽出来看见这一桌子早饭也略有惊讶。
看向沈安安的眼神里多了几分好奇。
“赶紧的,坐下来一块儿吃!”
杨秋菊招呼着。
和自己男人又是给沈安安疯狂夹菜。
至于自己的宝贝儿子,直接无视掉了……
沈安安受宠若惊。
心底却冒着暖意,鼻子酸酸的。
昨夜夹菜,今早还在夹菜。
分明无亲无故,她只是保姆,霍叔叔和杨阿姨却对她这么好。
而在家的时候,爸妈从没给她夹过菜。
甚至自己的妈还会怕她吃肉,每次都在吃饭前提醒她要留着给爸和弟弟吃。
说是男人容易饿,而女人多吃青菜对身体好……
沈安安的眼泪在眼眶里边打着转。
霍爱华看见,直接瞪了霍如烽一眼。
“你就不能露点儿笑脸,看把小沈吓得,都要哭了!”
这话一出,沈安安呆住了。
刚喝了口粥的霍如烽目光投到了沈安安的身上。
好像是眼睛红红的。
真是因为害怕他?
他也没摆脸色啊?
等大家伙都吃完了饭,沈安安便识趣的去厨房洗碗。
霍如烽也打算离开。
谁知道还没挪动轮椅,就被自己爸妈拦住了。
困惑。
“小沈昨天说的话你也听到了,按照规矩,她要是被抓到了,八成是要下乡的。”
霍爱华开门见山。
一旁的杨秋菊点点头。
见此,霍如烽皱了皱眉头。
“然后呢?”
“你和你上级领导打个招呼,就说你现在的情况需要一个保姆帮忙……”
然而霍爱华的话才说完,就被霍如烽回绝了。
“不行。”
纵然是刚断了腿的那几天,他也从没提及过这种要求。
眼下自己双腿残疾,八成这辈子只能够坐在轮椅上。
可上级还是破格让他保留职位。
军中为他做的事情已经够多了,如今又要开口说请保姆……
霍如烽自认开不了这个口。
见自己儿子如此坚持,霍爱华两口子只好暂且作罢。
说不准,沈安安压根不会被安排下乡呢?
霍爱华还得上班,不再继续这个话题,背着包就上班去了。
几日后,医院里,霍爱华接了门手术回不来,便让同事回家的时候和他媳妇说了声。
得知霍爱华不回来,杨秋菊犹豫了下,带上了沈安安一块儿出门买菜。
毕竟自己在做饭上边一点天赋都没有。
就更别提是买菜了。
在她看来,既然沈安安做饭是个好手,买菜自然也是不在话下。
沈安安也没有推脱。
乖乖跟着一块儿去了。
谁成想,刚到菜市场就碰到了之前筒子楼住的邻居。
陈二婶。
陈二婶认出了沈安安,但沈安安却没认出对方。
直到买完菜和杨秋菊离开之后,她都没有发现对方。
而陈二婶见沈安安离开,顿时那是菜都忘记买了,直奔回了筒子楼二楼。
沈家。
正巧,刘彩兰这会儿就在家呢!
“你说沈安安跑去给人家当保姆去了?!”
得知这个消息的刘彩兰连摘菜的动作都停滞住了。
“我可没看错,还和人家打听过了,她现在就在给人当保姆呢!
记得她不是考上了供销社吗,那工作不要啦?”
陈二婶有些好奇。
这几天都没见到沈安安,反而是一个不认识的小女娃在这儿,可把她整得抓心挠肝的。
就等着找个机会过来好好问问呢!
“哦……她那工作给秀秀了。”
刘彩兰有些尴尬的咽了咽口水。
“前些天我那个亲生女儿秀秀回来,我们才知道沈安安她是抱错了的,不是我们家亲生的。
抱错也就算了,毕竟养了这么些年,怎么说也都有感情了,就想着让她和秀秀多接触接触,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谁成想她知道这个事情后闹得跟啥一样,工作也不要了,就自个跑出去到现在都没回来。
那我寻思工作不能浪费吧,就让秀秀去顶上了!
至于她,也没想到她居然这么掉价,跑去当什么保姆,那不就是丫鬟嘛!”
一脸嫌恶。
果然不是亲生的,天生的丫鬟命,你就看看秀秀,当个供销社售货员,体体面面,那是不是好多了?
陈二婶一听,有些错愕。
“平时看你家安安不像这么大脾气的啊,抱错就抱错了,还闹脾气走了,连工作也不要了?”
不怪她想不明白,实在是沈安安这丫头可谓是整栋楼最乖巧懂事的了。
平日除了上学之外,每天就是在家洗衣做饭照顾弟弟,楼里的人谁不想有这么个女儿?
现在说沈安安能因为不是亲生的闹腾着离家出走,还撇下了工作,谁信啊?
察觉到陈二婶丝毫不信的眼神,刘彩兰将手中的菜扔进了篮子里。
“你可不知道,这沈安安脾气大得很,之前那懂事的样子都是装出来的,现在一听不是亲生的,可不就走了!
要真的懂事,为啥跑去给人家买菜做饭,我这身体这么差她也知道,都没想着回来帮我干点儿活,这就是妥妥一个白眼狼啊!”
正好这时候沈大财回来了,得知沈安安居然跑去给人当了保姆,直接冷哼了一声。
“真是会给我们沈家丢脸!老陈媳妇,你下次看到她,就让她要点儿脸,当丫鬟也别在鹤城当!”
怒吼一声。
带着几分烦闷。
陈二婶不敢呆了,赶紧走人。
这沈大财发起脾气来可是会打人的!
一出门,就撞上了正好下班回家的沈秀秀。
凝视了一番,摇着头离开。
看那模样,还真是和刘彩兰一个模子刻出来一样。
沈秀秀一脸的莫名其妙。
走进去。
就看到屋里一阵低气压。
“爸妈,怎么了?”
刘彩兰见到沈秀秀回来,便将沈安安跑去给人当保姆的事情说了。
得知这事,沈秀秀有些错愕。
这么说来,沈家没有背着自己支援沈安安?
可是沈安安怎么还是留在了鹤城?!
还去当了什么保姆?
伺候人的活儿也愿意干?
八成还是想要回来沈家!
沈家估计过几年就能发达,要是沈安安留在这,说不准会出什么幺蛾子。
不行,自己得去……举报!
没错!
自己要去举报沈安安,一定要让她下乡去!
绝不能让她继续留在鹤城了!
次日,沈安安早早起床,煮了一锅白菜瘦肉粥,又看着厨房的菜给整了个咸菜炒肉。
甚至还给煎了十来个煎饺。
霍爱华和杨秋菊起床的时候看到这一桌满满当当的早饭,眼神里边写满了震惊。
在沈安安的招呼下,二人落座。
“不知道叔叔阿姨喜欢浓稠一点还是稀一点的,所以我就折中煮了一锅。
这咸菜炒肉是用昨晚剩下的肉炒的,就这,还剩下点白菜和猪肉,我怕放到下午会坏,就给弄一块儿做了煎饺。
都是简单做点,不知道叔叔阿姨和霍……霍大哥喜不喜欢?”
沈安安有些担忧。
虽然在家也是天天做饭,也没人说她做得难吃,但毕竟不知道霍家三口人的口味。
万一要是不合口味,那可就麻烦了。
“你这做得太好了!”
霍爱华一拍手掌。
杨秋菊也点点头。
“我和如烽就喜欢这种不稠不稀的粥和小咸菜,你叔叔他最喜欢饺子!尤其是煎饺!
要不是真没见过你,我都快怀疑你是不是早就打听过我们家的口味了!”
感慨!
你说这小姑娘怎么就这么合心意呢?
她都快觉得这是上天看她儿子废了两条腿而专门补偿他们家的了。
沈安安被夸得有点脸红。
羞涩的站在原地。
霍如烽出来看见这一桌子早饭也略有惊讶。
看向沈安安的眼神里多了几分好奇。
“赶紧的,坐下来一块儿吃!”
杨秋菊招呼着。
和自己男人又是给沈安安疯狂夹菜。
至于自己的宝贝儿子,直接无视掉了……
沈安安受宠若惊。
心底却冒着暖意,鼻子酸酸的。
昨夜夹菜,今早还在夹菜。
分明无亲无故,她只是保姆,霍叔叔和杨阿姨却对她这么好。
而在家的时候,爸妈从没给她夹过菜。
甚至自己的妈还会怕她吃肉,每次都在吃饭前提醒她要留着给爸和弟弟吃。
说是男人容易饿,而女人多吃青菜对身体好……
沈安安的眼泪在眼眶里边打着转。
霍爱华看见,直接瞪了霍如烽一眼。
“你就不能露点儿笑脸,看把小沈吓得,都要哭了!”
这话一出,沈安安呆住了。
刚喝了口粥的霍如烽目光投到了沈安安的身上。
好像是眼睛红红的。
真是因为害怕他?
他也没摆脸色啊?
等大家伙都吃完了饭,沈安安便识趣的去厨房洗碗。
霍如烽也打算离开。
谁知道还没挪动轮椅,就被自己爸妈拦住了。
困惑。
“小沈昨天说的话你也听到了,按照规矩,她要是被抓到了,八成是要下乡的。”
霍爱华开门见山。
一旁的杨秋菊点点头。
见此,霍如烽皱了皱眉头。
“然后呢?”
“你和你上级领导打个招呼,就说你现在的情况需要一个保姆帮忙……”
然而霍爱华的话才说完,就被霍如烽回绝了。
“不行。”
纵然是刚断了腿的那几天,他也从没提及过这种要求。
眼下自己双腿残疾,八成这辈子只能够坐在轮椅上。
可上级还是破格让他保留职位。
军中为他做的事情已经够多了,如今又要开口说请保姆……
霍如烽自认开不了这个口。
见自己儿子如此坚持,霍爱华两口子只好暂且作罢。
说不准,沈安安压根不会被安排下乡呢?
霍爱华还得上班,不再继续这个话题,背着包就上班去了。
几日后,医院里,霍爱华接了门手术回不来,便让同事回家的时候和他媳妇说了声。
得知霍爱华不回来,杨秋菊犹豫了下,带上了沈安安一块儿出门买菜。
毕竟自己在做饭上边一点天赋都没有。
就更别提是买菜了。
在她看来,既然沈安安做饭是个好手,买菜自然也是不在话下。
沈安安也没有推脱。
乖乖跟着一块儿去了。
谁成想,刚到菜市场就碰到了之前筒子楼住的邻居。
陈二婶。
陈二婶认出了沈安安,但沈安安却没认出对方。
直到买完菜和杨秋菊离开之后,她都没有发现对方。
而陈二婶见沈安安离开,顿时那是菜都忘记买了,直奔回了筒子楼二楼。
沈家。
正巧,刘彩兰这会儿就在家呢!
“你说沈安安跑去给人家当保姆去了?!”
得知这个消息的刘彩兰连摘菜的动作都停滞住了。
“我可没看错,还和人家打听过了,她现在就在给人当保姆呢!
记得她不是考上了供销社吗,那工作不要啦?”
陈二婶有些好奇。
这几天都没见到沈安安,反而是一个不认识的小女娃在这儿,可把她整得抓心挠肝的。
就等着找个机会过来好好问问呢!
“哦……她那工作给秀秀了。”
刘彩兰有些尴尬的咽了咽口水。
“前些天我那个亲生女儿秀秀回来,我们才知道沈安安她是抱错了的,不是我们家亲生的。
抱错也就算了,毕竟养了这么些年,怎么说也都有感情了,就想着让她和秀秀多接触接触,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谁成想她知道这个事情后闹得跟啥一样,工作也不要了,就自个跑出去到现在都没回来。
那我寻思工作不能浪费吧,就让秀秀去顶上了!
至于她,也没想到她居然这么掉价,跑去当什么保姆,那不就是丫鬟嘛!”
一脸嫌恶。
果然不是亲生的,天生的丫鬟命,你就看看秀秀,当个供销社售货员,体体面面,那是不是好多了?
陈二婶一听,有些错愕。
“平时看你家安安不像这么大脾气的啊,抱错就抱错了,还闹脾气走了,连工作也不要了?”
不怪她想不明白,实在是沈安安这丫头可谓是整栋楼最乖巧懂事的了。
平日除了上学之外,每天就是在家洗衣做饭照顾弟弟,楼里的人谁不想有这么个女儿?
现在说沈安安能因为不是亲生的闹腾着离家出走,还撇下了工作,谁信啊?
察觉到陈二婶丝毫不信的眼神,刘彩兰将手中的菜扔进了篮子里。
“你可不知道,这沈安安脾气大得很,之前那懂事的样子都是装出来的,现在一听不是亲生的,可不就走了!
要真的懂事,为啥跑去给人家买菜做饭,我这身体这么差她也知道,都没想着回来帮我干点儿活,这就是妥妥一个白眼狼啊!”
正好这时候沈大财回来了,得知沈安安居然跑去给人当了保姆,直接冷哼了一声。
“真是会给我们沈家丢脸!老陈媳妇,你下次看到她,就让她要点儿脸,当丫鬟也别在鹤城当!”
怒吼一声。
带着几分烦闷。
陈二婶不敢呆了,赶紧走人。
这沈大财发起脾气来可是会打人的!
一出门,就撞上了正好下班回家的沈秀秀。
凝视了一番,摇着头离开。
看那模样,还真是和刘彩兰一个模子刻出来一样。
沈秀秀一脸的莫名其妙。
走进去。
就看到屋里一阵低气压。
“爸妈,怎么了?”
刘彩兰见到沈秀秀回来,便将沈安安跑去给人当保姆的事情说了。
得知这事,沈秀秀有些错愕。
这么说来,沈家没有背着自己支援沈安安?
可是沈安安怎么还是留在了鹤城?!
还去当了什么保姆?
伺候人的活儿也愿意干?
八成还是想要回来沈家!
沈家估计过几年就能发达,要是沈安安留在这,说不准会出什么幺蛾子。
不行,自己得去……举报!
没错!
自己要去举报沈安安,一定要让她下乡去!
绝不能让她继续留在鹤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