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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要让沈安安下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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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考上了?!”
刘彩兰傻眼了。
自己儿子的成绩一向不咋滴,现在居然考上了?!
想到昨天沈秀秀说的话,刘彩兰的眼睛亮了起来!
“你亲姐果然是福星啊!看看,她一回来,你就考上了高中!”
刘彩兰高兴得直搓手。
“不过你脑子也灵光,男娃儿就是聪明!”
听着这话,沈耀祖也是得意洋洋。
“不过姐……就是沈安安,之前给我复习,当时考试正好考到了。
要是之前摸底考试我也能考好就好了,平常考试的前十名才有机会去考中专呢,中专能包分配,高中又不行……”
刘彩兰鼻子哼了哼。
“我看就是她没好好教你,要是之前就给你补习,你现在考上的就该是中专!
看来秀秀说得没错,那个沈安安就是个灾星!
她走了也好,咱们家的日子肯定能越过越好的!”
沈耀祖懒得听。
“你说我考上了就要买两斤排骨给我吃的啊!我先出去玩了,妈你赶紧做啊!”
说完,风风火火的又跑了。
等刘彩兰反应过来,人早跑没影儿了。
低头,看着那一大盆衣服就烦。
可马上自己男人也要下班了,得赶紧买菜做饭去了。
自己男人在矿场那边当临时工,干的都是正式工不愿意干的重力气活,回来没饭吃可不行。
拿着一盆衣服回去二楼,打算等会儿让女儿洗。
拿好钱,匆匆忙忙跑去买菜。
晚上六点。
刘彩兰做好了排骨,沈秀秀也下班回家。
第一天去供销社上班,活不多,还挺轻松。
回来见到有肉吃,眼放精光,立马就要伸手抓起来吃。
刘彩兰拍开了女儿的手。
“你爸和你弟都没回来呢,等他们回来再吃!”
讪讪的收回手,沈秀秀皱了皱眉。
到底什么时候沈家才能发达啊,连这点儿排骨都得那么多人分着吃!
“你先去把那盆衣服洗了,妈的腰太痛了,赶紧的,洗完正好开饭!”
刘彩兰指着角落堆着的一盆衣服。
如今是八月底,鹤城地处东北,已经入秋,到了晚上也是冷的,更别说那哇凉的自来水了。
沈秀秀不乐意。
但刚认回来,不好这么忤逆,她还得靠着沈家发达后当大小姐呢。
不情不愿的抱着衣服下去洗。
随便搓了点肥皂,拿脚踩两下,过了遍水就给晒起来了。
完事急匆匆带着盆回家。
然而一回去,却发现盘里的排骨全都被吃完了!
“一块都没留给我?!”
不可置信!
刘彩兰有些尴尬。
“妈也没吃呢,这不是给你爸和你弟吃了吗,男人饿得快,没肉吃不行……”
但沈秀秀却直接甩了脸色。
根本不信。
“妈,我是你亲生的啊,你这都不给我吃肉,难不成,之前沈安安在家也没吃过肉吗?!”
听见这句话,刘彩兰却愣了愣。
“安安她从小就没吃过肉,都是紧着你爸和你弟吃的……”
“你就糊弄我吧!”
沈秀秀气得直接走人。
刘彩兰却不知道应该说啥。
从前沈安安没肉吃也没闹什么脾气啊,这秀秀怎么……
离开家的沈秀秀将刚刚晾起来的衣服全都扔到了地上。
让她干活还不给肉吃,她都快以为自己才是抱错的那个了!
是不是沈家还没有接受自己?
沈安安不知道去了哪,难不成是沈家偷偷给钱支援着?
不行!
她一定要把沈安安找出来,让她……让她下乡去!
绝对不能让沈安安留在鹤城!
沈家的女儿,只能有她沈秀秀一个!
与此同时,霍家。
沈安安操持着晚饭。
霍爱华专门买了两斤肉回来。
他是医生,儿子是军人,肉票比起一般人家还算富余。
原本打算亲自下厨,谁知道沈安安直接把厨房的活都揽下来,三下五除二,愣是做了好几道菜出来。
香气扑鼻。
就连霍如烽都多吃了两口。
自打伤病回家修养之后,霍如烽就一直吃不下什么东西,今天是难得见他胃口这么好。
霍爱华有些感慨。
幸好是留下了沈安安当保姆。
想到这,忍不住夹了好几块肉给沈安安。
杨秋菊也一样,疯狂给沈安安夹菜。
很快,沈安安的饭碗就堆成了一座小山。
一时间,她有些惶恐不安起来。
本身作为保姆,她跟着上桌吃饭就不太好了,现在霍叔叔和杨阿姨还给自己夹那么多菜。
“叔叔阿姨,我……”
她正想开口,却被一直沉默着的霍如烽抢先道:“既然爸妈给你夹,那你就吃吧。”
沈安安听到,身体比脑子更快做出反应,大口吃了起来。
她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敢不听这个人的话。
“你吓到人家小沈了!”
霍爱华瞪了眼自己儿子。
“是啊,安安不是你那些手下,把你这气势收收!”
杨秋菊对于儿子也有些无奈。
你说之前怎么就没发觉自己儿子这么能吓唬小姑娘呢?
难怪到现在连个对象都没着落!
霍如烽张了张口。
懒得辩驳。
他不就正常说话吗,这就吓唬到人了?
看了眼沈安安。
对方的嘴塞得鼓鼓囊囊的。
四目相对,又往嘴里塞了好几口饭。
没想到是个傻的……
低头自己吃饭。
吃完饭,沈安安利索的收拾了桌子,洗了碗,又把厨房收拾得干干净净的。
杨秋菊那是越看越满意。
旁边的霍爱华也是一脸感慨。
俩人齐齐点点头。
你说要早把沈安安找过来当保姆,当初那些煎烂的鱼和炖得半生半熟的肉啥的,能浪费掉吗?
“叔叔阿姨,我厨房都收拾好了,还有什么需要我干的吗?”
沈安安有些紧张。
跟面对考试一样。
“今天就没啥了。
其实家里要干的活也不多,你平时收拾一下屋子,做做饭洗洗衣服就成,买菜一般是你叔叔去买。
至于如烽,他虽然坐轮椅,但也能生活自理,就是怕平时出点什么问题,你没事儿就帮我们看着他。
之后你就住在今天那个小房间里,平常是给他们爷俩当书房的,明天就把书搬去如烽那!
安安啊,辛苦你了……”
杨秋菊握着沈安安的手,眼底满是心疼。
这么能干活又懂事的女孩儿,却碰上了这种命运,真是可怜。
“不辛苦,我还得谢谢叔叔阿姨收留我呢!”
沈安安一脸诚恳。
她真的真的很感激!
打心底里的!
夜里,躺在干净的床上,沈安安咬着牙。
“要努力活下去,我沈安安要活出个样子来!”
声音不大,却正好让院子里的霍如烽听了个真切。
唇角,微微勾起。
而最里边的屋子里,霍爱华躺在床上叹了口气,“她的户口应该是还在城里的,现在她毕了业,工作又给了别人,早晚有一天得被安排去下乡!”
杨秋菊一听,顿时皱紧了眉头。
“那可不行啊,这女孩儿命太惨了,而且难得刚好合咱们眼缘。
你去找上边说说,如烽这情况,安排个保姆照顾也是应当的,怎么也得找个理由让安安留下!”
“啥?考上了?!”
刘彩兰傻眼了。
自己儿子的成绩一向不咋滴,现在居然考上了?!
想到昨天沈秀秀说的话,刘彩兰的眼睛亮了起来!
“你亲姐果然是福星啊!看看,她一回来,你就考上了高中!”
刘彩兰高兴得直搓手。
“不过你脑子也灵光,男娃儿就是聪明!”
听着这话,沈耀祖也是得意洋洋。
“不过姐……就是沈安安,之前给我复习,当时考试正好考到了。
要是之前摸底考试我也能考好就好了,平常考试的前十名才有机会去考中专呢,中专能包分配,高中又不行……”
刘彩兰鼻子哼了哼。
“我看就是她没好好教你,要是之前就给你补习,你现在考上的就该是中专!
看来秀秀说得没错,那个沈安安就是个灾星!
她走了也好,咱们家的日子肯定能越过越好的!”
沈耀祖懒得听。
“你说我考上了就要买两斤排骨给我吃的啊!我先出去玩了,妈你赶紧做啊!”
说完,风风火火的又跑了。
等刘彩兰反应过来,人早跑没影儿了。
低头,看着那一大盆衣服就烦。
可马上自己男人也要下班了,得赶紧买菜做饭去了。
自己男人在矿场那边当临时工,干的都是正式工不愿意干的重力气活,回来没饭吃可不行。
拿着一盆衣服回去二楼,打算等会儿让女儿洗。
拿好钱,匆匆忙忙跑去买菜。
晚上六点。
刘彩兰做好了排骨,沈秀秀也下班回家。
第一天去供销社上班,活不多,还挺轻松。
回来见到有肉吃,眼放精光,立马就要伸手抓起来吃。
刘彩兰拍开了女儿的手。
“你爸和你弟都没回来呢,等他们回来再吃!”
讪讪的收回手,沈秀秀皱了皱眉。
到底什么时候沈家才能发达啊,连这点儿排骨都得那么多人分着吃!
“你先去把那盆衣服洗了,妈的腰太痛了,赶紧的,洗完正好开饭!”
刘彩兰指着角落堆着的一盆衣服。
如今是八月底,鹤城地处东北,已经入秋,到了晚上也是冷的,更别说那哇凉的自来水了。
沈秀秀不乐意。
但刚认回来,不好这么忤逆,她还得靠着沈家发达后当大小姐呢。
不情不愿的抱着衣服下去洗。
随便搓了点肥皂,拿脚踩两下,过了遍水就给晒起来了。
完事急匆匆带着盆回家。
然而一回去,却发现盘里的排骨全都被吃完了!
“一块都没留给我?!”
不可置信!
刘彩兰有些尴尬。
“妈也没吃呢,这不是给你爸和你弟吃了吗,男人饿得快,没肉吃不行……”
但沈秀秀却直接甩了脸色。
根本不信。
“妈,我是你亲生的啊,你这都不给我吃肉,难不成,之前沈安安在家也没吃过肉吗?!”
听见这句话,刘彩兰却愣了愣。
“安安她从小就没吃过肉,都是紧着你爸和你弟吃的……”
“你就糊弄我吧!”
沈秀秀气得直接走人。
刘彩兰却不知道应该说啥。
从前沈安安没肉吃也没闹什么脾气啊,这秀秀怎么……
离开家的沈秀秀将刚刚晾起来的衣服全都扔到了地上。
让她干活还不给肉吃,她都快以为自己才是抱错的那个了!
是不是沈家还没有接受自己?
沈安安不知道去了哪,难不成是沈家偷偷给钱支援着?
不行!
她一定要把沈安安找出来,让她……让她下乡去!
绝对不能让沈安安留在鹤城!
沈家的女儿,只能有她沈秀秀一个!
与此同时,霍家。
沈安安操持着晚饭。
霍爱华专门买了两斤肉回来。
他是医生,儿子是军人,肉票比起一般人家还算富余。
原本打算亲自下厨,谁知道沈安安直接把厨房的活都揽下来,三下五除二,愣是做了好几道菜出来。
香气扑鼻。
就连霍如烽都多吃了两口。
自打伤病回家修养之后,霍如烽就一直吃不下什么东西,今天是难得见他胃口这么好。
霍爱华有些感慨。
幸好是留下了沈安安当保姆。
想到这,忍不住夹了好几块肉给沈安安。
杨秋菊也一样,疯狂给沈安安夹菜。
很快,沈安安的饭碗就堆成了一座小山。
一时间,她有些惶恐不安起来。
本身作为保姆,她跟着上桌吃饭就不太好了,现在霍叔叔和杨阿姨还给自己夹那么多菜。
“叔叔阿姨,我……”
她正想开口,却被一直沉默着的霍如烽抢先道:“既然爸妈给你夹,那你就吃吧。”
沈安安听到,身体比脑子更快做出反应,大口吃了起来。
她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敢不听这个人的话。
“你吓到人家小沈了!”
霍爱华瞪了眼自己儿子。
“是啊,安安不是你那些手下,把你这气势收收!”
杨秋菊对于儿子也有些无奈。
你说之前怎么就没发觉自己儿子这么能吓唬小姑娘呢?
难怪到现在连个对象都没着落!
霍如烽张了张口。
懒得辩驳。
他不就正常说话吗,这就吓唬到人了?
看了眼沈安安。
对方的嘴塞得鼓鼓囊囊的。
四目相对,又往嘴里塞了好几口饭。
没想到是个傻的……
低头自己吃饭。
吃完饭,沈安安利索的收拾了桌子,洗了碗,又把厨房收拾得干干净净的。
杨秋菊那是越看越满意。
旁边的霍爱华也是一脸感慨。
俩人齐齐点点头。
你说要早把沈安安找过来当保姆,当初那些煎烂的鱼和炖得半生半熟的肉啥的,能浪费掉吗?
“叔叔阿姨,我厨房都收拾好了,还有什么需要我干的吗?”
沈安安有些紧张。
跟面对考试一样。
“今天就没啥了。
其实家里要干的活也不多,你平时收拾一下屋子,做做饭洗洗衣服就成,买菜一般是你叔叔去买。
至于如烽,他虽然坐轮椅,但也能生活自理,就是怕平时出点什么问题,你没事儿就帮我们看着他。
之后你就住在今天那个小房间里,平常是给他们爷俩当书房的,明天就把书搬去如烽那!
安安啊,辛苦你了……”
杨秋菊握着沈安安的手,眼底满是心疼。
这么能干活又懂事的女孩儿,却碰上了这种命运,真是可怜。
“不辛苦,我还得谢谢叔叔阿姨收留我呢!”
沈安安一脸诚恳。
她真的真的很感激!
打心底里的!
夜里,躺在干净的床上,沈安安咬着牙。
“要努力活下去,我沈安安要活出个样子来!”
声音不大,却正好让院子里的霍如烽听了个真切。
唇角,微微勾起。
而最里边的屋子里,霍爱华躺在床上叹了口气,“她的户口应该是还在城里的,现在她毕了业,工作又给了别人,早晚有一天得被安排去下乡!”
杨秋菊一听,顿时皱紧了眉头。
“那可不行啊,这女孩儿命太惨了,而且难得刚好合咱们眼缘。
你去找上边说说,如烽这情况,安排个保姆照顾也是应当的,怎么也得找个理由让安安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