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章 面见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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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兰她老爹的名字,基本上已经决定了他不能当官,也不能出名。
什么,你敢叫吴广?不知道当年,反动起义军的头头,就叫吴广吗?你是不是也想来一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所以说,李牧他老丈人。别的不说,就因为这个名字,活该穷苦一辈子。
第二天,切了一只猪腿,两人就上路了。
说到这只猪大腿,又有一个故事了。昨天吴兰自己,想切了一个猪耳朵就够多了。
她扭扭捏捏地拿来,给李牧一看,后者都觉得不好意思了。难得去一次老丈人家里,这么敷衍不好吧。你这女儿当的,连我这个女婿都看不下去了。
重新来过,他结结实实的,砍下了一个野猪后腿。抗在肩上,大大咧咧的朝老婆娘家去了。吴兰跟在后面,眼里闪耀着感动和温馨的光芒。
这个时代,送几十斤肉,属于很贵重的礼物了。作为一个女婿,向老丈人家,送的东西越贵重。则说明了,他对老婆越是满意。
以往的逢年过节,吴兰每次回娘家,都只带来一点点东西。她是家里的大女儿,嫁的人也算体面了。可是带会娘家的礼品,比两个妹妹都不如。这意味着什么,大家都清楚。
得不到丈夫的疼爱,连回娘家,都是形单影只的。长此以往,娘家人当然不满意了。女婿连面都见不到,只能埋怨女儿了。特别是丈母娘,老是说什么“当初要是许了王富贵多好,你看看人家怎么做女婿的,隔壁的***,经常来我这里炫耀。”
确实,当初她只要点个头,如今的境遇无疑会好很多。不仅有人服侍,也能得丈夫怜惜。然而这也是上天注定,要让她得享半世荣华富贵。选择了李牧当丈夫,前半生也许艰难坎坷。不过后半世,在穿越过来的李牧手里,活得怎么样自不必多说。
老丈人家所在的吴村,大约就是汉末普通农村了。从房屋上就看得出来,这里以泥房居多。一路过来,一条像样的道路都没有。还好这几天都是晴天,要是一下雨,啧啧。
他忽然间想起来,以前吴兰总是一个人会娘家的。要是碰上刮风下雨,又是在这样的路况下,肯定吃了不少苦头。
看了一眼身后的吴兰,她一副服服帖帖的模样,想必是对“前”丈夫畏惧有加。李牧摇了摇头,夫妻之间,怎么能这样相处呢。温和的拉着她的手,亲近地走完了剩下的路。
吴兰被抓着手,眼神迷离的望着身旁的丈夫。她仿佛又依稀记得,当年的器宇轩昂的他,也是这般的吸引人。
老丈人挺会生的,三个女儿一个儿子。现在他们老两个,和儿子儿媳住在一起。几个女儿都嫁得不错,夫君要么有一技之长,要么勤劳恳苦。
和李牧自己家类似,这里也是三间房子。只是该成了面朝东,南北而列。
“爹爹!”吴兰一进门,就高兴地朝父亲打招呼。
“小兰回来了啊!咦,这,你也来了。”老丈人一见女婿,愣了一下,还是把招呼打完了。
其实李牧的这个老丈人,并不比他大多少。他娶吴兰的时候,就已经接近三十岁了。而他老丈人,也只有三十岁多一点,叫一声老哥完全可以。
李牧原本是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他放下猪腿后,文绉绉的施了一礼,又似乎变得儒雅起来。
“小婿见过岳父大人,祝岳父大人长命百岁。”
吴广勉强笑了一下,示意两人快坐下。
“呦,今天是什么风,把李大先生吹来了?”
听到动静,从屋里走出来两个妇人,年长的那个发话了。
“季赢,你说的是什么傻话!”
老丈人虽然不喜李牧,但也不想双方弄得像仇人一样。因此丈母娘嘴里,一发出一些指桑骂槐的话,他立即就喝止了她。
原来刚刚露面的两个女子,一个是李牧他丈母娘。另一个,想来应该是她儿媳了。
李牧苦笑一声,看来这家人,对他好像不怎么感冒。
“丈母娘原谅则个,往日不常走动,是小婿的不是,今日特来赔罪。”
那季赢,听了这话,脸色才好了很多。她不时地瞟一眼丈夫,得意洋洋的,似是示威一样。
转身看了一眼桌上,那猪腿那么大一个,十分显眼。
“小李啊,你来就来了,还这么客气干嘛!”
丈母娘的底线,在看到大猪腿的一瞬间,已经毫无保留的丢弃了。她拉着李牧,热情洋溢地问长问短,端的是一个好丈母娘。
心里偷笑了一下,李牧已经知道了,这个季赢的大概脾气。贪小便宜就好,不难搞定。
“应该的,孝敬丈人家天经地义。”
李牧应该庆幸自己,有先见之明啊。礼多人不怪,不仅仅是礼仪,礼物也是如此。有贵重物品开路,立马搞定丈母娘,一家人和和美美的吃了顿饭。要是今天来时,果真就带了个猪耳朵,冷言冷语指不定有多少呢。
吴兰明显很开心,愉悦的心情都写在脸上了。丈夫和父母相处的这么顺利,她心里也放下了一块大石头。今天的家人会面,只有他们四个,加上丈人的儿媳。
吴兰的弟弟,带着自己儿子去镇上了。她的两个妹妹,事先没收到消息,也就没出现在这里。
来去匆匆,古代生活条件不好,留人住宿不方便。即使外面小雨朦朦,李牧夫妻俩还是要动身回家。老丈人取了一把油纸伞,让他们好躲一下雨水。
今天回娘家,吴兰明显是精心打扮过的。衣着换下了麻布,改成了买来布料制作的衣服,比平日里好了很多。面容上点了点眉毛,用红砂纸咬了嘴唇,鲜艳亮丽,也增添了一分姿色。就连鞋子,都穿了一双,平时舍不得穿的花布鞋。
细雨浸湿土地,她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踩上坚实一点的土壤。吴氏的年纪,放在现代,属于成熟诱人的美妇一级。虽然常年劳作,底子已经败坏地差不多了。可这一打扮,顿时看上去顺眼很多,甚至能看出来,她年轻时应该走的清纯路线。
“上来!”李牧蹲在她前面,邀请她趴上去。她舍不得弄脏鞋子,这副模样让人看了好笑。
吴兰犹豫了一下,在前者的催促下,终于肯坐在他背上。
好轻啊,原本李牧以为,这段路可能会很吃力。可是老婆出乎意料的,体重很轻。这也难怪,她每日操劳,食物却特别差。就是原来再胖,近二十年这样的生活,也该活活累瘦了。
吴兰她老爹的名字,基本上已经决定了他不能当官,也不能出名。
什么,你敢叫吴广?不知道当年,反动起义军的头头,就叫吴广吗?你是不是也想来一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所以说,李牧他老丈人。别的不说,就因为这个名字,活该穷苦一辈子。
第二天,切了一只猪腿,两人就上路了。
说到这只猪大腿,又有一个故事了。昨天吴兰自己,想切了一个猪耳朵就够多了。
她扭扭捏捏地拿来,给李牧一看,后者都觉得不好意思了。难得去一次老丈人家里,这么敷衍不好吧。你这女儿当的,连我这个女婿都看不下去了。
重新来过,他结结实实的,砍下了一个野猪后腿。抗在肩上,大大咧咧的朝老婆娘家去了。吴兰跟在后面,眼里闪耀着感动和温馨的光芒。
这个时代,送几十斤肉,属于很贵重的礼物了。作为一个女婿,向老丈人家,送的东西越贵重。则说明了,他对老婆越是满意。
以往的逢年过节,吴兰每次回娘家,都只带来一点点东西。她是家里的大女儿,嫁的人也算体面了。可是带会娘家的礼品,比两个妹妹都不如。这意味着什么,大家都清楚。
得不到丈夫的疼爱,连回娘家,都是形单影只的。长此以往,娘家人当然不满意了。女婿连面都见不到,只能埋怨女儿了。特别是丈母娘,老是说什么“当初要是许了王富贵多好,你看看人家怎么做女婿的,隔壁的***,经常来我这里炫耀。”
确实,当初她只要点个头,如今的境遇无疑会好很多。不仅有人服侍,也能得丈夫怜惜。然而这也是上天注定,要让她得享半世荣华富贵。选择了李牧当丈夫,前半生也许艰难坎坷。不过后半世,在穿越过来的李牧手里,活得怎么样自不必多说。
老丈人家所在的吴村,大约就是汉末普通农村了。从房屋上就看得出来,这里以泥房居多。一路过来,一条像样的道路都没有。还好这几天都是晴天,要是一下雨,啧啧。
他忽然间想起来,以前吴兰总是一个人会娘家的。要是碰上刮风下雨,又是在这样的路况下,肯定吃了不少苦头。
看了一眼身后的吴兰,她一副服服帖帖的模样,想必是对“前”丈夫畏惧有加。李牧摇了摇头,夫妻之间,怎么能这样相处呢。温和的拉着她的手,亲近地走完了剩下的路。
吴兰被抓着手,眼神迷离的望着身旁的丈夫。她仿佛又依稀记得,当年的器宇轩昂的他,也是这般的吸引人。
老丈人挺会生的,三个女儿一个儿子。现在他们老两个,和儿子儿媳住在一起。几个女儿都嫁得不错,夫君要么有一技之长,要么勤劳恳苦。
和李牧自己家类似,这里也是三间房子。只是该成了面朝东,南北而列。
“爹爹!”吴兰一进门,就高兴地朝父亲打招呼。
“小兰回来了啊!咦,这,你也来了。”老丈人一见女婿,愣了一下,还是把招呼打完了。
其实李牧的这个老丈人,并不比他大多少。他娶吴兰的时候,就已经接近三十岁了。而他老丈人,也只有三十岁多一点,叫一声老哥完全可以。
李牧原本是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他放下猪腿后,文绉绉的施了一礼,又似乎变得儒雅起来。
“小婿见过岳父大人,祝岳父大人长命百岁。”
吴广勉强笑了一下,示意两人快坐下。
“呦,今天是什么风,把李大先生吹来了?”
听到动静,从屋里走出来两个妇人,年长的那个发话了。
“季赢,你说的是什么傻话!”
老丈人虽然不喜李牧,但也不想双方弄得像仇人一样。因此丈母娘嘴里,一发出一些指桑骂槐的话,他立即就喝止了她。
原来刚刚露面的两个女子,一个是李牧他丈母娘。另一个,想来应该是她儿媳了。
李牧苦笑一声,看来这家人,对他好像不怎么感冒。
“丈母娘原谅则个,往日不常走动,是小婿的不是,今日特来赔罪。”
那季赢,听了这话,脸色才好了很多。她不时地瞟一眼丈夫,得意洋洋的,似是示威一样。
转身看了一眼桌上,那猪腿那么大一个,十分显眼。
“小李啊,你来就来了,还这么客气干嘛!”
丈母娘的底线,在看到大猪腿的一瞬间,已经毫无保留的丢弃了。她拉着李牧,热情洋溢地问长问短,端的是一个好丈母娘。
心里偷笑了一下,李牧已经知道了,这个季赢的大概脾气。贪小便宜就好,不难搞定。
“应该的,孝敬丈人家天经地义。”
李牧应该庆幸自己,有先见之明啊。礼多人不怪,不仅仅是礼仪,礼物也是如此。有贵重物品开路,立马搞定丈母娘,一家人和和美美的吃了顿饭。要是今天来时,果真就带了个猪耳朵,冷言冷语指不定有多少呢。
吴兰明显很开心,愉悦的心情都写在脸上了。丈夫和父母相处的这么顺利,她心里也放下了一块大石头。今天的家人会面,只有他们四个,加上丈人的儿媳。
吴兰的弟弟,带着自己儿子去镇上了。她的两个妹妹,事先没收到消息,也就没出现在这里。
来去匆匆,古代生活条件不好,留人住宿不方便。即使外面小雨朦朦,李牧夫妻俩还是要动身回家。老丈人取了一把油纸伞,让他们好躲一下雨水。
今天回娘家,吴兰明显是精心打扮过的。衣着换下了麻布,改成了买来布料制作的衣服,比平日里好了很多。面容上点了点眉毛,用红砂纸咬了嘴唇,鲜艳亮丽,也增添了一分姿色。就连鞋子,都穿了一双,平时舍不得穿的花布鞋。
细雨浸湿土地,她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踩上坚实一点的土壤。吴氏的年纪,放在现代,属于成熟诱人的美妇一级。虽然常年劳作,底子已经败坏地差不多了。可这一打扮,顿时看上去顺眼很多,甚至能看出来,她年轻时应该走的清纯路线。
“上来!”李牧蹲在她前面,邀请她趴上去。她舍不得弄脏鞋子,这副模样让人看了好笑。
吴兰犹豫了一下,在前者的催促下,终于肯坐在他背上。
好轻啊,原本李牧以为,这段路可能会很吃力。可是老婆出乎意料的,体重很轻。这也难怪,她每日操劳,食物却特别差。就是原来再胖,近二十年这样的生活,也该活活累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