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会心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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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上去徒手肉搏,肯定是行不通的。而李牧手里的工具,只有一把木枪,和地上散落的弓箭。
弓箭的效果,他也看到了,只能给野猪造成一点皮外伤。所以他也没准备,用那自制的短弓。既然如此,那就只有用木枪迎敌了。
挥舞了几下,他已经把木枪的轻重、长短,都一一了然于心。枪这种东西,不一定要拿来近战。有一种体育项目,不是叫做标枪吗?
全神贯注之下,他手中的木枪,仿佛也有了灵性。李牧的整个人,像是一把拉满的大弓,充满了力量的美感。以木枪为箭,爆发出了最强的力道,直射野猪的脑袋。
在他精心设计下,木枪的射击,沿着直线稳稳当当的指向目标。这一段空中飞行,几乎没有降低它的动能。
“噗!”
一声轻响,枪头从野猪的眼珠子上刺入,没进了它的小半个脑袋。
到底是年老力竭,如此完美的一击,已经是李牧当下,可以制造的最大伤害了。眼光毒辣,心稳手稳,又用尽了全身力气。这一枪虽说已经致命了,可那野猪生命力顽强,还有几时可活。
遭受了巨大伤害,或许知道自己活不久了,它明显陷入了狂暴状态。速度和力量都增加了一大截,李壮躲闪不及。身体一弯,只能先避开它的獠牙。
疯狂的野猪,高速从他身上踏过。巨大的体重,再加上愤怒的踩踏,这一下李壮受伤不轻。他蜷缩着身体,想减轻一点痛苦。
更可怕的是,先前急速奔跑过去的野猪,此时又转过身来。只消用獠牙轻轻一刺,便可轻易地结束这个人类的生命。
不远处的李牧,看在眼里,迅速的拾起地上的弓。张弓搭箭,死死地盯着目标。
此时的大野猪,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明显快坚持不住了。
“嗖!”
就在它拿尖牙对准李壮,准备刺下去时,一支箭矢飘来。
自制的箭矢,李牧无法发挥出什么威力。要是他往野猪身上射,很可能就刺破一点皮,毫无意义。但是就是这根轻飘飘的箭矢,给予了后者最后一击。
原先他扔出去的标枪,现在还挂在野猪的脑门上。一半的枪尖在它头颅里,剩下长长的枪身,露在空气中。那根木质轻箭,有意地射中了标枪的尾部。
二者轻轻一碰,在杠杆原理的作用下。没入进去的半截枪尖,在野猪脑子里,缓缓搅动了一个弧度。原本就命不久矣的它,这一瞬间,像是被雷击中了。一动不动,几个呼吸后,“篷”一声倒下了。
人物等级 1级(可学习技能:将进酒、神来之笔)
紫晶币 1
“呼,”这一幕,让旁边观察的李牧,松了一口气。来不及管其他的,他三步并两步,跑到李壮身边。
“大壮,你怎么样了?”扶起他的头,一边帮他顺顺气儿。
“还好,就是有点胸闷。”
这么一折腾,李壮的声音,都气虚了不少。
不幸中的大幸,要害地方没有受到伤害。凭着年轻,气血旺盛,恢复起来不难。
休息了一会,等日头西斜,炎热不再的时候。缓过来的两人,朝村里出发。
回去的路上,父子俩都很高兴。李壮是因为,猎到了一头大野猪,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李牧则是因为,激活了人物技能,有了傲视普通人的资本。
他们两个,一个是伤员,不好走地快。另一个要带上猎物,也是慢吞吞的。等他们到了村口,吴氏已经早早地在那里等候了。
“老汉,大壮,你们今天怎么这么晚?急死我了!”
吴氏只是一个胆小的妇人,丈夫和儿子进山,迟迟不归。急得她都快掉眼泪了。
这个老婆虽然丑了点,总体来说,李牧还是比较满意的。夫妻俩年纪都不轻了,长得漂亮有什么用,那是年轻人要在意的事情。相敬如宾,相濡以沫,这才是他们这个年纪要做的事。毕竟有些事情,上了年纪的人力不从心啦。
当然了,有些老头想要美女,这也是屡见不鲜的事情。就算是七老八十岁的老人,娶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在这个时代完全可以,甚至还能得到,好事者的一声称赞呢。
李牧同学是一个正经的老头,要他干出这种事,千难万难。更何况凡间女子,不修法力,身上瑕疵太多了。王心雅修成仙体,从皮肤血肉到骨骼经络,每一处都像是精雕玉啄的。那时候的她有多么完美,他依然历历在目。相比之下,那些什么美人佳丽,差得实在是太多了。
吴氏的相貌平常,也许还不比路人。但她的心地,没人能挑出毛病。
“今天猎到一头大野猪,所以回来的晚了点。”
能被一个人等待和担心,无疑是一件幸事,李牧感受到了这份心意。心中颇为愉悦,看着吴氏的眼神也柔和了许多。
果然,吴氏一见丈夫和儿子,安全回来。而且带来了一头,三百多斤重的猎物,不由得破涕为笑。这个时候,肉价贵的很,平民百姓难得有机会吃肉。
要是拿去卖,寻常的肉价肯定能得到。运气好一点,碰上个好买主,能挣一笔大钱。
吴氏这样思量着,准备留下一小块吃,其余的都拿去卖了钱。回到自己家,她就这样跟丈夫商量了。
李牧咋一听,呆了一会儿。这老婆也太会过日子了吧?怪不得,家里的鸡都是母鸡,羊是母羊。公的大多都给卖了,母的留着下鸡蛋,生小羊。
他最终还是接受了,吴氏的好意。要是不拿去卖钱,强行让她吃下去,估计她吃了也不开心。唉,好老婆,值得疼爱一生。
“小兰,咋们回你娘家一趟,给他们送一点肉去。”
李牧早就知道了,吴兰她娘家,就在不远不近的吴村。
和王村一样,吴姓是吴村的大姓。至少有一小半人,都是姓吴的。吴兰的娘家,就是其中一个。她娘姓季,她爹叫吴广。
咋一听到这个名字,李牧还真吓了一跳。难道是陈胜吴广的那个吴广?
后来了解了一番,才知道现在是汉末,光和六年。这个时间,说起来还是个敏感时间。明年,黄巾起义就要爆发。席卷范围之广,参战人数之多,令人咋舌。
他不是三国迷,只看过《三国演义》,还有知道一些超级大事的时间。比如黄巾起义,比如赤壁之战,比如魏蜀吴的建国。这些知识,都是当年历史老师教的。感谢历史老师,如今正好,派上大用场。
冲上去徒手肉搏,肯定是行不通的。而李牧手里的工具,只有一把木枪,和地上散落的弓箭。
弓箭的效果,他也看到了,只能给野猪造成一点皮外伤。所以他也没准备,用那自制的短弓。既然如此,那就只有用木枪迎敌了。
挥舞了几下,他已经把木枪的轻重、长短,都一一了然于心。枪这种东西,不一定要拿来近战。有一种体育项目,不是叫做标枪吗?
全神贯注之下,他手中的木枪,仿佛也有了灵性。李牧的整个人,像是一把拉满的大弓,充满了力量的美感。以木枪为箭,爆发出了最强的力道,直射野猪的脑袋。
在他精心设计下,木枪的射击,沿着直线稳稳当当的指向目标。这一段空中飞行,几乎没有降低它的动能。
“噗!”
一声轻响,枪头从野猪的眼珠子上刺入,没进了它的小半个脑袋。
到底是年老力竭,如此完美的一击,已经是李牧当下,可以制造的最大伤害了。眼光毒辣,心稳手稳,又用尽了全身力气。这一枪虽说已经致命了,可那野猪生命力顽强,还有几时可活。
遭受了巨大伤害,或许知道自己活不久了,它明显陷入了狂暴状态。速度和力量都增加了一大截,李壮躲闪不及。身体一弯,只能先避开它的獠牙。
疯狂的野猪,高速从他身上踏过。巨大的体重,再加上愤怒的踩踏,这一下李壮受伤不轻。他蜷缩着身体,想减轻一点痛苦。
更可怕的是,先前急速奔跑过去的野猪,此时又转过身来。只消用獠牙轻轻一刺,便可轻易地结束这个人类的生命。
不远处的李牧,看在眼里,迅速的拾起地上的弓。张弓搭箭,死死地盯着目标。
此时的大野猪,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明显快坚持不住了。
“嗖!”
就在它拿尖牙对准李壮,准备刺下去时,一支箭矢飘来。
自制的箭矢,李牧无法发挥出什么威力。要是他往野猪身上射,很可能就刺破一点皮,毫无意义。但是就是这根轻飘飘的箭矢,给予了后者最后一击。
原先他扔出去的标枪,现在还挂在野猪的脑门上。一半的枪尖在它头颅里,剩下长长的枪身,露在空气中。那根木质轻箭,有意地射中了标枪的尾部。
二者轻轻一碰,在杠杆原理的作用下。没入进去的半截枪尖,在野猪脑子里,缓缓搅动了一个弧度。原本就命不久矣的它,这一瞬间,像是被雷击中了。一动不动,几个呼吸后,“篷”一声倒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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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这一幕,让旁边观察的李牧,松了一口气。来不及管其他的,他三步并两步,跑到李壮身边。
“大壮,你怎么样了?”扶起他的头,一边帮他顺顺气儿。
“还好,就是有点胸闷。”
这么一折腾,李壮的声音,都气虚了不少。
不幸中的大幸,要害地方没有受到伤害。凭着年轻,气血旺盛,恢复起来不难。
休息了一会,等日头西斜,炎热不再的时候。缓过来的两人,朝村里出发。
回去的路上,父子俩都很高兴。李壮是因为,猎到了一头大野猪,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李牧则是因为,激活了人物技能,有了傲视普通人的资本。
他们两个,一个是伤员,不好走地快。另一个要带上猎物,也是慢吞吞的。等他们到了村口,吴氏已经早早地在那里等候了。
“老汉,大壮,你们今天怎么这么晚?急死我了!”
吴氏只是一个胆小的妇人,丈夫和儿子进山,迟迟不归。急得她都快掉眼泪了。
这个老婆虽然丑了点,总体来说,李牧还是比较满意的。夫妻俩年纪都不轻了,长得漂亮有什么用,那是年轻人要在意的事情。相敬如宾,相濡以沫,这才是他们这个年纪要做的事。毕竟有些事情,上了年纪的人力不从心啦。
当然了,有些老头想要美女,这也是屡见不鲜的事情。就算是七老八十岁的老人,娶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在这个时代完全可以,甚至还能得到,好事者的一声称赞呢。
李牧同学是一个正经的老头,要他干出这种事,千难万难。更何况凡间女子,不修法力,身上瑕疵太多了。王心雅修成仙体,从皮肤血肉到骨骼经络,每一处都像是精雕玉啄的。那时候的她有多么完美,他依然历历在目。相比之下,那些什么美人佳丽,差得实在是太多了。
吴氏的相貌平常,也许还不比路人。但她的心地,没人能挑出毛病。
“今天猎到一头大野猪,所以回来的晚了点。”
能被一个人等待和担心,无疑是一件幸事,李牧感受到了这份心意。心中颇为愉悦,看着吴氏的眼神也柔和了许多。
果然,吴氏一见丈夫和儿子,安全回来。而且带来了一头,三百多斤重的猎物,不由得破涕为笑。这个时候,肉价贵的很,平民百姓难得有机会吃肉。
要是拿去卖,寻常的肉价肯定能得到。运气好一点,碰上个好买主,能挣一笔大钱。
吴氏这样思量着,准备留下一小块吃,其余的都拿去卖了钱。回到自己家,她就这样跟丈夫商量了。
李牧咋一听,呆了一会儿。这老婆也太会过日子了吧?怪不得,家里的鸡都是母鸡,羊是母羊。公的大多都给卖了,母的留着下鸡蛋,生小羊。
他最终还是接受了,吴氏的好意。要是不拿去卖钱,强行让她吃下去,估计她吃了也不开心。唉,好老婆,值得疼爱一生。
“小兰,咋们回你娘家一趟,给他们送一点肉去。”
李牧早就知道了,吴兰她娘家,就在不远不近的吴村。
和王村一样,吴姓是吴村的大姓。至少有一小半人,都是姓吴的。吴兰的娘家,就是其中一个。她娘姓季,她爹叫吴广。
咋一听到这个名字,李牧还真吓了一跳。难道是陈胜吴广的那个吴广?
后来了解了一番,才知道现在是汉末,光和六年。这个时间,说起来还是个敏感时间。明年,黄巾起义就要爆发。席卷范围之广,参战人数之多,令人咋舌。
他不是三国迷,只看过《三国演义》,还有知道一些超级大事的时间。比如黄巾起义,比如赤壁之战,比如魏蜀吴的建国。这些知识,都是当年历史老师教的。感谢历史老师,如今正好,派上大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