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近香情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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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蝶这一觉睡得格外踏实,一点戒备都没有,似乎毫不介意旁边正坐着一个男人。
那时候,于永乐侧头偷看她迷人的睡姿,禁不住春心荡漾。他想要做到像柳下惠那样坐怀不乱,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柳下惠若不是天人下凡,一定是某些功能缺失,否则何至于漂亮的女人投怀送抱,还能淡定地无动于衷?
再说,一个人真有这样的境界,世人未必引以为傲。别人一定会说此人不近人情,不近女色跟不禁女色,到底孰是孰非,至今未有公论。
所以孙猴子把前来摘桃的仙子们定住以后,没有后续动作就这样飘然而去,尤其令天下男人不齿。
胡蝶卸下了所有的防备睡熟以后,于永乐动了凡心,眼睛如饥似渴地盯着她呼吸时一起一伏的胸脯,思绪飘飞。
假如秀色真的可餐,于永乐除了饱食一顿之外,一定吃不了兜着走。
大概是近香情怯,他当时只能抱着可远观而不能亵玩焉的态度,用强大的毅力打消掉内心此起彼伏的非分之想。
胡蝶睁开眼睛的时候,于永乐已经不辞而别。
她开了手机看时间,七点一刻。
翻身下床,下意识地伸手摸了摸于永乐坐过的椅子。仿佛经此一摸,不但能感受到于永乐坐在上面时留下的温度,还能推断他离开的时间。
椅子已冷,她木然地站立了一会儿,怅然若失。
于永乐是在将近早上七点的时候离开的。天快亮时,他看见胡蝶睡梦中转侧身体,以为她即将醒来,连忙装出正襟危坐的样子。
幸好胡蝶只是换了个睡觉的姿势,又沉沉睡去。
他想女孩子终究容易害羞,醒来时看见旁边坐着个男孩子,一定难为情。所以于永乐学徐志摩,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中午,于永乐睡了四五个小时,人又活过来了。
胡蝶给他打电话,感谢他昨晚的厮守相伴,同时委托他帮忙找另外的房子租。
于永乐道:“租房不像开房那么简单,需要慢慢找。太草率是找不到好地方的。”
胡蝶欲言又止,最后只说:“那么,我自己想办法。谢谢你。”
于永乐本想再寒暄几句,听到手机里传来“嘟”的一声,知道她已经挂断了电话。
他把刚才和胡蝶的对话,每一句都翻捡出来,进行重新地回味。
胡蝶的话里,似乎有很深的含义,这可如何是好?她现在的处境,如同与狼共舞,岂容“慢慢找”?
于永乐倒为自己的仓促回答,不禁愧疚而自责。所以下午快下班时,他给她打去问候电话,问她在哪里。
电话那边传来的声音毫无声色:“我跟同事调了下午班,在找房子呢。”
“你一定没吃饭。六点半我在醉晚亭订了一张桌子,我请你吃烤鹅。”于永乐先斩后奏,没征求她的意见,做了个独裁的决定。
“谢谢你的好意,我想我应该没有时间。”胡蝶声音低沉得很,继续道:“能改天吗?”
于永乐誓将独裁进行到底,道:“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我已经订了座位,你一定要过来。”
胡蝶还在犹豫,于永乐不给她找借口的机会,先挂了电话。
于永乐看了好几次时间,才到六点半钟。
胡蝶还没有出现,于永乐倒有点坐立不安。
又等了一支烟的时间,胡蝶到了,精神有点萎靡,脸色像落日后的天色一般沉郁。
于永乐起身帮她拉椅子,倒上茶水,道:“什么话都先别说,我都饿得要死,肚子里的蛔虫在蹦蹦乱跳。你一定也是饥肠辘辘。咱们先填饱肚子,让酒肉穿肠过,稍后再恳请佛祖谅解,好不好?”
胡蝶脸上微露笑影,道:“这么丰盛的晚餐,管他谅不谅解,先吃饱了再说。”
于永乐假充内行,胡搬乱扯,道:“鹅肉性微寒,我听有经验的前辈说,吃烤鹅应该喝点烧酒,这样对身体最好。你当然喝不了白酒,咱们来两瓶冰镇啤酒代替。”
胡蝶信以为真,道:“鹅肉性寒,啤酒又是冰的,再者同时下肚,不是雪上加霜吗?”
“所以说你外行,要多吃几次,就懂得其中的门道了。这叫以毒攻毒,数学说法叫负负得正。”
“我新发现了个秘密,你说话不但喜欢强词夺理,还特别擅长胡说八道,哈哈!”
“你眼光果然够毒。别人看到的只是我华丽的外表,而你居然看穿我深沉的内心。你知道我大学读的是什么系吗?”
“什么系?你又没跟我说过,我怎么会知道。”
“我现在偷偷告诉你。”他俩当时面对面坐着,所以于永乐前倾身体,将头凑近胡蝶,低声道:“胡说八道系。”
“哈哈!”胡蝶笑得前仰后合,道:“难怪这么油嘴滑舌,原来受过专门的训练。我现在完全可以想象得出来,你念大学时一定是个优等生。”
“这个倒不必隐瞒,我那时每学期都得奖学金的。不怕跟你说,我当年吹牛逼逃税的时候,你还在穿开裆裤呢。”
胡蝶努嘴做个可爱的厌恶表情,道:“说脏话,打手心!”
“好好,算我说错了,自罚一杯。忘了刚才有言在先,咱们从现在开始,把嘴巴调到静音模式,先吃饱了再说。”
胡蝶赞成。
于永乐帮胡蝶夹菜,她连连摆手,表示自己会夹。她现在脸上的阴霾,仿佛被雨水冲刷过一样,一扫而光,人也变得活泼起来。
两人大快朵颐,不一会儿,酒足饭饱。
胡蝶也喝了两杯啤酒,脸上泛起红晕。她去洗手间洗手,镜子里看见自己绯红的脸,回来对于永乐道:“我喝不了酒的,今天上了你的当。你一而再再而三的敬我酒,我刚才走路都感觉身体有点轻飘飘的了。”
“你现在生一张红人走运的脸,看起来更加妩媚。”
胡蝶一壁害羞,道:“讨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人家,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哈哈---”
“我是在夸你呢,不领情就算了,还说我讨厌。难道要我说昨晚你的脸像刚抹了石灰的墙壁,你反而开心?”
“吓,我好不容易走出心理阴影,你现在又把我往阴沟里推,是不是?”胡蝶手拿筷子,装腔作势,在眼前上方挥着,做出击打于永乐的样子。
君子动口不动手,可见胡蝶也不是个君子。
胡蝶这一觉睡得格外踏实,一点戒备都没有,似乎毫不介意旁边正坐着一个男人。
那时候,于永乐侧头偷看她迷人的睡姿,禁不住春心荡漾。他想要做到像柳下惠那样坐怀不乱,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柳下惠若不是天人下凡,一定是某些功能缺失,否则何至于漂亮的女人投怀送抱,还能淡定地无动于衷?
再说,一个人真有这样的境界,世人未必引以为傲。别人一定会说此人不近人情,不近女色跟不禁女色,到底孰是孰非,至今未有公论。
所以孙猴子把前来摘桃的仙子们定住以后,没有后续动作就这样飘然而去,尤其令天下男人不齿。
胡蝶卸下了所有的防备睡熟以后,于永乐动了凡心,眼睛如饥似渴地盯着她呼吸时一起一伏的胸脯,思绪飘飞。
假如秀色真的可餐,于永乐除了饱食一顿之外,一定吃不了兜着走。
大概是近香情怯,他当时只能抱着可远观而不能亵玩焉的态度,用强大的毅力打消掉内心此起彼伏的非分之想。
胡蝶睁开眼睛的时候,于永乐已经不辞而别。
她开了手机看时间,七点一刻。
翻身下床,下意识地伸手摸了摸于永乐坐过的椅子。仿佛经此一摸,不但能感受到于永乐坐在上面时留下的温度,还能推断他离开的时间。
椅子已冷,她木然地站立了一会儿,怅然若失。
于永乐是在将近早上七点的时候离开的。天快亮时,他看见胡蝶睡梦中转侧身体,以为她即将醒来,连忙装出正襟危坐的样子。
幸好胡蝶只是换了个睡觉的姿势,又沉沉睡去。
他想女孩子终究容易害羞,醒来时看见旁边坐着个男孩子,一定难为情。所以于永乐学徐志摩,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中午,于永乐睡了四五个小时,人又活过来了。
胡蝶给他打电话,感谢他昨晚的厮守相伴,同时委托他帮忙找另外的房子租。
于永乐道:“租房不像开房那么简单,需要慢慢找。太草率是找不到好地方的。”
胡蝶欲言又止,最后只说:“那么,我自己想办法。谢谢你。”
于永乐本想再寒暄几句,听到手机里传来“嘟”的一声,知道她已经挂断了电话。
他把刚才和胡蝶的对话,每一句都翻捡出来,进行重新地回味。
胡蝶的话里,似乎有很深的含义,这可如何是好?她现在的处境,如同与狼共舞,岂容“慢慢找”?
于永乐倒为自己的仓促回答,不禁愧疚而自责。所以下午快下班时,他给她打去问候电话,问她在哪里。
电话那边传来的声音毫无声色:“我跟同事调了下午班,在找房子呢。”
“你一定没吃饭。六点半我在醉晚亭订了一张桌子,我请你吃烤鹅。”于永乐先斩后奏,没征求她的意见,做了个独裁的决定。
“谢谢你的好意,我想我应该没有时间。”胡蝶声音低沉得很,继续道:“能改天吗?”
于永乐誓将独裁进行到底,道:“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我已经订了座位,你一定要过来。”
胡蝶还在犹豫,于永乐不给她找借口的机会,先挂了电话。
于永乐看了好几次时间,才到六点半钟。
胡蝶还没有出现,于永乐倒有点坐立不安。
又等了一支烟的时间,胡蝶到了,精神有点萎靡,脸色像落日后的天色一般沉郁。
于永乐起身帮她拉椅子,倒上茶水,道:“什么话都先别说,我都饿得要死,肚子里的蛔虫在蹦蹦乱跳。你一定也是饥肠辘辘。咱们先填饱肚子,让酒肉穿肠过,稍后再恳请佛祖谅解,好不好?”
胡蝶脸上微露笑影,道:“这么丰盛的晚餐,管他谅不谅解,先吃饱了再说。”
于永乐假充内行,胡搬乱扯,道:“鹅肉性微寒,我听有经验的前辈说,吃烤鹅应该喝点烧酒,这样对身体最好。你当然喝不了白酒,咱们来两瓶冰镇啤酒代替。”
胡蝶信以为真,道:“鹅肉性寒,啤酒又是冰的,再者同时下肚,不是雪上加霜吗?”
“所以说你外行,要多吃几次,就懂得其中的门道了。这叫以毒攻毒,数学说法叫负负得正。”
“我新发现了个秘密,你说话不但喜欢强词夺理,还特别擅长胡说八道,哈哈!”
“你眼光果然够毒。别人看到的只是我华丽的外表,而你居然看穿我深沉的内心。你知道我大学读的是什么系吗?”
“什么系?你又没跟我说过,我怎么会知道。”
“我现在偷偷告诉你。”他俩当时面对面坐着,所以于永乐前倾身体,将头凑近胡蝶,低声道:“胡说八道系。”
“哈哈!”胡蝶笑得前仰后合,道:“难怪这么油嘴滑舌,原来受过专门的训练。我现在完全可以想象得出来,你念大学时一定是个优等生。”
“这个倒不必隐瞒,我那时每学期都得奖学金的。不怕跟你说,我当年吹牛逼逃税的时候,你还在穿开裆裤呢。”
胡蝶努嘴做个可爱的厌恶表情,道:“说脏话,打手心!”
“好好,算我说错了,自罚一杯。忘了刚才有言在先,咱们从现在开始,把嘴巴调到静音模式,先吃饱了再说。”
胡蝶赞成。
于永乐帮胡蝶夹菜,她连连摆手,表示自己会夹。她现在脸上的阴霾,仿佛被雨水冲刷过一样,一扫而光,人也变得活泼起来。
两人大快朵颐,不一会儿,酒足饭饱。
胡蝶也喝了两杯啤酒,脸上泛起红晕。她去洗手间洗手,镜子里看见自己绯红的脸,回来对于永乐道:“我喝不了酒的,今天上了你的当。你一而再再而三的敬我酒,我刚才走路都感觉身体有点轻飘飘的了。”
“你现在生一张红人走运的脸,看起来更加妩媚。”
胡蝶一壁害羞,道:“讨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人家,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哈哈---”
“我是在夸你呢,不领情就算了,还说我讨厌。难道要我说昨晚你的脸像刚抹了石灰的墙壁,你反而开心?”
“吓,我好不容易走出心理阴影,你现在又把我往阴沟里推,是不是?”胡蝶手拿筷子,装腔作势,在眼前上方挥着,做出击打于永乐的样子。
君子动口不动手,可见胡蝶也不是个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