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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五章夜半采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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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宵禁虽然让入夜后的生活显得枯燥寂寞,可其好处就在于,治安上省却了很多偶发伤害事件,同时也让某些想着私会佳人的家伙更加明目张胆。

    历来,有色胆者无色心,那不算生理正常的男人;有色心者无色胆,那只能躲在家里意淫;天下间只有色心与色胆兼备的男人才能最终抱得美人归。还别不承认,毕竟老实巴交的人无论怎么优秀,老婆始终都只有一个,狡猾到一定程度的男人无论多猥琐,身边总不缺女人,这是事实。

    朱能在云霄三人唯恐天下不乱的鼓励下,那股色胆终于在色心中经过一段事件的酝酿发酵,终于膨胀出了巨大酒花,要知道,这活儿可是风险极大的。夜访佳人,说得好听是“夜访”说得难听就是“采花”旁人在议论的时候可不管你这花儿是不是任君采撷,换句话说,只要你是来采花的就行了,至于花儿是不是让你采的,跟我们这些看客没关系,你采花是你自己痛快,咱们议论只要咱们嘴上痛快就成。

    朱能此刻理智早就被情感击溃:反正我都是“反贼”了,也不在乎多这么一条“大罪”其实这“罪”到底有多大,朱能自己也清楚得很,放在江湖上,连个屁大的事儿都没有,只要你没去糟蹋人家姑娘,谁管你夜会的是佳人还是徐娘?只要你“会”的不是人家自家老婆就行,你若是“会”的人家老婆,咱们乐得看点热闹。江湖儿女本来就豪爽,你若是“夜会”的佳人多了,没准还会有个“风流公子”雅号,当然,你若是“夜会”的都是人家的老婆“风”字就会变成“下”字,其中含义自己斟酌。

    大都东门,两个黑影悄悄越过城墙,落到地面。

    “呼!这城墙怎么这么高!”

    “这不是废话么?王都的城墙不高还有哪儿的高?”

    “行,当我没说!不过你好端端地干嘛要绕着从东门走?难道你在落叶谷跑路跑习惯了,不多走两步就不自在?”

    “有你这么废话的么?”

    “不问清楚我心里不舒服,没准你在大都东城有什么相好的,找我当藉口,瞒着两位弟妹出来鬼混呢?我回去怎么向弟妹交待?回头又说是我把你带坏了!”

    “你傻啊?这里住的都是穷人,鞑子在这里放的暗桩最少,就算咱们被发现了,顶多当咱们是俩蟊贼,这种偷鸡摸狗的事儿他们是不管的。”

    “哼哼,谁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的!说不定真有什么相好的”

    话还没说完,朱能脑袋上就挨了云霄一下:“这当口你还想这什么事儿?难道你不是去找你相好的?”

    “你看你承认了”

    “再罗嗦我就走了”

    “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么!”朱能慌了神,做这种“活儿”没人给他壮胆他还真不敢。

    云霄这才得意笑笑:看你小子不服软,!当下一摆手势,两人朝城西摸了过去。

    草屋内,两个女孩儿正望着油灯大眼瞪小眼。

    “飞儿姐姐,你说云哥会不会有危险?”

    柳飞儿微微有些睡意,眯着眼道:“应该没有,这家伙就算遇上他师傅这种级别的高手,都不会那么容易丧命,何况还有他的心计和下毒手段。纵然路上被高手阻截,全身而退也没什么问题。”

    蓝翎一噘嘴道:“既然没危险那么好玩的事情怎么不带我们去?”

    柳飞儿白了蓝翎一眼道:“本来没什么危险的事儿,带上你就危险多了。”

    蔺金奴一家住在城北和城西交界的地方,这里鞑子权贵不屑去住,富商大贾虽然钱多,可是没资格住,所以甘心替鞑子卖命的汉官们理所当然地成了这里的主人。

    云霄和朱能此时的身份不但是“窃贼”更是“反贼”在这些汉官眼里看来,鞑子皇帝占据龙庭是理所当然的。毕竟他们所呆的这个地方已经和中原几百年没有什么瓜葛了。就算是一些南方的汉官,也理所当然地认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鞑子之所以能得天下,也是“天道使然”也是“民心所向”否则“圣上”怎么能够占据江山九十年?自己既然吃的是朝廷的禄米,脚底下既然是朝廷的土地,自己理所当然地应当为朝廷效命。

    至于南方的反贼么,当然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自然是没读过什么书根本不懂得圣贤之道、忠君爱国的泥腿子,他们整天只知道向朝廷要这要那,怎么就不想想朝廷的难处?“圣上”治下的国土比起赵宋来大了多少?就算汉唐气象也不及“圣上”的文治武功!“圣上”不是汉人又如何?多收点税又如何?现在国内天灾不断,你们这些乱民就不能为朝廷多考虑考虑?想一想伟大的大汗给咱们带来多大的荣耀 !没有当初的铁骑南下,你们还在赵宋的小朝廷里憋屈地活着呢!现下朝廷收入不丰,才让大家的日子过得苦一点,可脱脱丞相不是已经在改革了么?你们忍这一时的委屈,还不是为了子孙后代着想?只知道造反的暴民!你们吃的饭、喝的水,哪一样不是朝廷赐给你们的?你们还好意思嫌少?不就是饿死几个人嘛!不就是被那些小吏折腾死几个四等奴隶嘛!那必是极少数贪官污吏给朝廷给“圣上”抹黑了,你们不去衙门揭发贪官污吏,怎么就直接反了“圣上”呢?

    可惜,这些话也只能在汉官之间彼此流传着,倒不是他们不说出去,而是他们有脸皮说出去,却没脸皮去听、去看百姓们的反应。

    蔺金奴的家就住在这里。

    大家闺秀住的地方都被人们称作“深闺”其深者,主要是因为未出阁的姑娘们都应当住在内宅,寻常男人都是进不去的,并不代表难找,相反,好找得很。深闺之中必有绣楼,朝着宅第中的阁楼去,一准没错。何况,凭云霄的鼻子,就算蔺金奴藏到地下去,也能被云霄揪出来。

    不过今晚云霄却没有去“嗅”蔺金奴的香味儿,满鼻子的,是一股浓烈的酒味儿。两人伏在绣楼顶的屋瓦上犹豫了半天。

    “这么浓的酒味儿,会是她住的地方?”朱能有些拿不准。

    云霄心里也是一阵奇怪,肯定是这地方没错,因为酒味儿中夹杂着只有大家闺秀才用得起的上等脂粉的香味儿,可这酒味儿也忒浓了,就算是云霄自己喝得天昏地暗的时候也不至于留下如此浓烈的酒味儿。

    “没个准,应该就是这地方,你下去看看就是了。”云霄一时也没了注意,毕竟这“活儿”他也是第一次干,自己又不可能当着朱能的面先冲进蔺金奴的香闺里一探究竟,只得抛出一句不置可否的话。

    朱能没办法,只得揭开屋顶的几片瓦,借着月光朝绣楼内窥探下去。

    这一揭瓦不要紧,两人立刻感觉到一股极强的酒味儿直冲脑门儿而来,酒味儿里的脂粉味儿更浓了,云霄眉头一皱,把脸歪到一边,强忍道:“没错了,肯定是这儿!你姘头怎么这么能喝!”

    “什么姘头!你将来要叫嫂子的”朱能狠狠地瞪了云霄一眼,阖上瓦,跃下屋顶,站到了闺房的门口,却在门口开始踌躇起来:该怎么进去呢?

    来的时候,朱能和云霄仔细地商量过几种可能:一种是蔺金奴没睡,那好办,直接在外面咳嗽一声,里面听到声音自然明白;一种是蔺金奴已经睡下了,那就先敲门敲窗敲醒她再说;若是蔺金奴正在盥洗,云霄虽然不介意看上两眼,可朱能死活不肯;最坏不过蔺金奴不在家或者正和她老爹话家常,那好,打道回府,就当白来一趟。

    可眼下这种情形却是两人都不曾预料到的。咳嗽一声?废话,喝这么多酒,你就算把自己喉咙咳破了也未必奏效;敲门敲醒她?别逗了,还不如敲鼓,估计全城人都醒了她都没醒;直接撬门进去?若是蔺金奴发觉了叫喊起来怎么办?那不是板上钉钉的“淫贼”了?朱能急了,这情形难办!

    也就在着急的时候,一阵夜风吹过来,朱能打了个寒噤,闺房的门却自己开了。朱能一下子为自己找到了充足的理由:我没撬门!想罢,整理衣衫,迈步跨进了房门。屋顶上的云霄一边收拢这缠绕在指尖的丝线,一边暗想:你个傻子,要不是我,难道你还在这门口站到天亮?我可不想在这屋顶被冻成冰坨子!

    屋内黑漆漆地一片,朱能可没这个胆量点上灯,更没这个胆量凑近蔺金奴的床榻五步以内,就站在屋内傻愣愣地发呆。鼓足了勇气,轻声道:“金奴”

    良久,帷帐内传来一阵酒嗝儿。隔着帷帐传来一个酒醉后慵懒无比的声音:“你怎么来了?”

    朱能一见蔺金奴居然没睡,心里也是激动无比,一颗忐忑不安的心总算放下了:“好几天没见到你,我、我就是想来看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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