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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事有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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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朱能要走,蔺金奴更急了,自己一时贪图痛快把随从们丢到一边,这下好了,荒郊野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这家伙要是走了,万一有什么事就难说了。愈想愈怕,不由大喊道:“你过来!说你呢!快过来帮忙!”

    后人总说,历来军国大事发展到关键时刻男人若是能用上半身思考,那天下从此会太平许多,古往今来的史书上也不会记下那么多风流破事。

    一辈子都用上半身思考而不用下半身的,是圣人;该用上半身思考时用上半身,该用下半身思考时用下半身的男人,多半不是盖世英雄便是一代伟人,再没出息也能在文章上不朽;该用上半身思考却用下半身的,史料可循,这种人多半是悲剧;该用下半身思考时却用上半身的,是哲学家;永远都用下半身思考的,哦,可以直接拉去配种了。面对诱惑,能坚守防线的,都是柳下惠;不能坚守防线的,就得倒过来念:会下流。

    朱能在原地踌躇了半晌,上半身与下半身不断地进行着天人交战,可能他并不知道,等他的重孙辈儿上一位远在西方姓“莎”名“士比亚”的大师笔下,会将他的这番天人交战通过一位姓“哈”名“姆雷特”的丹麦王子口中完整地表现出来:是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哦,又错了,应该是“柳下惠还是会下流?这是个问题。”

    不回头,坚定地朝前走,那么将会诞生一个谦谦君子,成为后世学子引经据典的必用材料;转过头去救美,那么会诞生一个趁火打劫的流氓,会成为人人不屑的反面教材;救美之后抱得美人归,那么会诞生一个传奇故事,会养活很多说书的、写书的、唱戏的;救美之后什么事都不做,爽快地走人,那么会诞生一个崭新的太监,流氓都会嫌弃这种败类。当然,如果朱能在这时能将上面这些废话全都思考清楚,那华夏文明史上就会诞生一个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黑格尔、康德、还有那个马什么思统统都得靠边站。

    华夏的文明史告诉我们,咱们没有这个福气,但凡有点脑子的不是忙着当官儿,就是忙着捞钱,下流一些的正搂着戏子、窑姐儿、才艺双馨的花魁们睡觉,为自己的文学创作寻找灵感,顺便考虑一下还有哪个急着出名的美人儿需要自己在床上“劳心劳力”思想启蒙和哲学思考在咱们这儿没什么土壤;几乎在一瞬间,朱能的下半身就彻底击溃了上半身的防线,转身朝蔺金奴走了过去。

    蔺金奴一脸委屈地看这朱能越来越近的身影,心里也有些惴惴:这家伙不会劫财劫色吧?若是朱能知道了蔺金奴的想法一定会当场暴跳:你当我是那些吃饱了撑着没事做的大儒?有辱人格!

    朱能走到蔺金奴跟前,蹲下身仔细察看蔺金奴的伤势,幸好,飞奔的马驹让蔺金奴在空中完成了一个漂亮的前空翻,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后背着地,当然,屁股也不能幸免。朱能不顾蔺金奴的抗议和疼痛之下的哼声,站起身用脚尖将地上的“煎饼”挑翻了过来,在蔺金奴背后几处穴位轻拂而过。

    差点嘴啃泥的蔺金奴刚准备骂人,突然就觉得自己没那么痛了,颤颤巍巍爬起来走动了两下,虽然行动不便,但好歹比躺在地上不能动要强,回头恨恨地看了一眼躺在地上抽搐不已的河套马驹,又恨恨地看了一眼朱能,开口道:“是不是你搞的鬼?”

    虽然跟云霄混的时间不长,可朱能早就将云霄那套无赖招数学得滚瓜烂熟,当即摊摊手道:“你看我像是会玩这个的人么?”

    蔺金奴当然知道肯定不是朱能干的,凭刚才朱能露的那一手,就连蒙古的“拔都”都未必能做到。三石的羊角弓拉到满,用三棱破甲重箭射中飞行中的大雁,这可是那达慕大会上都难得看见的好身手。单就这副身手,别说对她不利,就算劫财劫色之后再毁容卖进窑子都没问题。朱能刚刚没那么做,这说明起码目前是安全的。

    虽然知道这个经常偷窥自己的家伙有点喜欢自己,可让他留下吧,万一他兽性大发怎么办?不让他留下吧,自己的随从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赶上来,自己行动不便,三石弓自己也拉不开,刀也折断了,若是真有狼啊什么的东西出来,自己还不就这么被啃了?死倒是不怕,反正就那么疼一下,可被狼啃了,这死相也未免太难看了。蔺金奴心里有些着恼,一瘸一拐地走到一条小河边,抓起一把鹅卵石一块一块地朝水里扔着解气。

    朱能也担心丢下蔺金奴一个人在这里会出意外,收拾一下猎物,不紧不慢地跟在蔺金奴身后,一言不发。

    看这朱能这副模样,蔺金奴彻底火了:“你这人怎么这样!”

    朱能一愣:你不怕危险也不早说!二话不说直接转身打算离开。

    这人怎么这么笨!蔺金奴暴怒之下几乎想哭,只得又叫道:“怎么又那样!”

    朱能傻了,什么这样那样?你到底要怎样?不解之下,只得原地站住,傻愣愣地朝蔺金奴看着。蔺金奴气呼呼地坐下,口中道:“你就不怕我被狼吃了?”

    朱能耸耸肩道:“这里多半没狼的”

    蔺金奴一听更来劲了:“多半没有?万一‘少半’来了呢?就你这样子还想围着本姑娘转?还不如大都酒楼里的那些公子哥儿呢!”

    朱能一时语塞,手足无措下看到手上的野雉和大雁,想了想,走到河边,凑着清凉的河水将两只猎物勉强洗拔干净。见秋草枯黄随意捡了一些干透的,架起火堆,痛痛快快地烤了起来。想起云霄的叮嘱,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将里面的香料细细地涂了上去。每一个动作都做得极其认真仔细,百无聊赖的蔺金奴也就盯着朱能,看着朱能的每一个动作。被云霄三人细细装扮过的朱能本来就极俊,而任何一个男人认真细致的样子都足以打动女人的芳心,蔺金奴一时间也看得痴了。

    火势愈旺,猎物在火舌的舔舐下,散发出诱人的焦香味儿,香料中浓烈的味道一经火更是不可遏制地弥漫开来,蔺金奴忍不住用力地嗅了嗅。怪不的别人,这香料是云霄特地配置的,用云霄的话说,在应天的那两年里,为了这副香料配方的诞生,前后共有几百只鸡英勇献身。此香料不出手则罢,一出手就连苦修的和尚都会忍不住破了酒肉戒。朱能起先根本不信,如今自己闻一闻这香味,心想就算道衍在这里,恐怕还真忍不住。心里泛起一丝邪恶的想法:不知道某人那里这种香料还有没有得多,什么时候找道衍去试试?

    看这野雉和大雁由起初刚刚拔毛的煞白逐渐变作金黄,蔺金奴舔舔嘴唇道:“喂,我说,你叫什么名字?”

    “朱能。”朱能顶着火堆,目不转睛道。

    “你是哪里人?我很早就到这里来打猎了,从来没有遇到过你。若不是你常常扮作扮作应考的士子偷偷看我,我或许根本就不知道你。”

    朱能脸一红,幸好脸上映着火光,总算可以遮掩:“我没有家。我很小的时候就被师傅捡到了,只知道我叫朱能,随身的锁片上有我的名字和生辰。”

    蔺金奴“哦”了一声,又问道:“你一身功夫好厉害,三石的羊角弓能拉得那么开,比蒙古将军都能干!眼下到处都是反贼,朝廷正缺你这样的人手,为什么不找找门路,将来也能建功立业,图个封妻荫子?”

    朱能不屑道:“投靠鞑子?成亲当天把自己老婆送给鞑子去洞房?亏你想得出来!堂堂男儿,怎么能去给鞑子当狗?我师傅就是死在鞑子手里,我还去帮鞑子杀人?”

    一连声几个“鞑子”让蔺金奴立刻明白了朱能的立场,绝对是“反贼”一系的。场面有些尴尬,朱能也意识到蔺金奴的那句“反贼”和她本身的身份,知道自己的话有些过了,不自然地笑道:“你问了半天,到像是衙门里的差役,这下轮到我问你了吧?”

    蔺金奴咯咯笑道:“你能在这儿算计我,还有什么好问的?我的底细没摸到,你可能出现在这儿么?”

    朱能呵呵一声傻笑,摸摸脑袋,再也找不到话题。

    蔺金奴倒是什么都不怕了,眯着眼笑道:“看不出来你还是个老实蛋儿呢!看到女人就害羞!”这话一说,朱能更加手足无措了,蔺金奴看这朱能这副模样,心里大为安定之余,更是笑得花枝乱颤,丰腴的身躯在笑声中更加显得妖娆,胸前两团丰满的柔软总是在朱能眼前一抖一抖,此情此景之下,朱能更是恨不得自己立刻瞎了才好:看又不是,太流氓;不看又对不起自己。

    蔺金奴觉察到朱能目光的异样,不但不恼,反而轻啐了一句:“看来你们男人都是一路货色!”

    朱能被闹了个大红脸,无奈之下只好转移注意力,起身上前察看火堆。此时野雉和大雁已经被烤得透熟,金黄色已经变作焦黄色,散发出的香味更加浓郁。若是往常追杀和被追杀的日子,朱能早就毫不客气地用手扯开来大嚼大咽,可佳人在侧,最起码的风度还是要有的。于是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刀,细细割下一只野雉腿,递给蔺金奴。

    蔺金奴伸手接住的同时,眼睛突然一亮,盯着朱能手上的小刀再也不肯离开。朱能这才恍然意识到:刚刚只顾着紧张,忘记云霄留给自己的“杀手锏”了。这个“杀手锏”就是手上的这把小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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