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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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易对这个世界了解不深。
妈蛋,你们怕大周的军队,还胜过了辽人打草谷?
看来,军队失控了。
大周朝,确实走到了穷途末路!
老百姓都不信任自己的军队,那距离灭亡还远么?
“好啦,你们看看本官的护卫队,这些都是本官招揽的山民猎手!”
“他们一个个箭术精湛,力敌虎豹!”
“你们怕辽人,经常游走在生死边缘的他们,不怕!!”
“本官现在就有五十人。最近两天,还有四百五十人出山,跟随本官当兵吃粮!”
“有五百个精壮猎手护卫蒙山堡,你们还担心什么?”
在场的五村之人都欢呼起来。
他们知道,遁入太蒙的山民,是比大伙儿还穷的老百姓!
这些人看似凶猛冷酷,其实很好相处。
要是百户大人的团练兵,都是山民猎手组成,那大伙儿还担心什么?
诺大的阳城才五百班军呢。
可那些只知道赌钱、调戏女人、搜刮银子的班军,连衙役捕快的操行都赶不上。
好歹分驻各村、各镇的捕快,经常跟村民打交道,还伸手不打笑脸人呢
人家也知道,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
就算盘剥,也不会做的太过分。
班军的战斗力,没人看得上!
从第二天开始,李易就拉出来五百壮汉,一色的青衣短打,黑布鞋。
没有盔甲不要紧。
至少服装统一了,看起来,气势就有了!
一大早,这些人就开始绕着一丈高的外墙跑步。
蒙山堡周长五里。
四圈下来就是十公里。
这对常年奔波的于家壮丁算不什么,只是热身的越野跑而已。
李易亲自跑在前面。
浩浩荡荡的队伍,让村民们大感兴趣。
开工的同时,也免不得指指点点。
但是,这样规模的团练大兵,比普通村民要强壮彪悍太多了。
也让大伙儿更加安心。
干活的热情和速度,不由得加快很多。
倒是意外之喜。
“都记住了,三步一呼,三步一吸,匀速前进!”
李易大声道:“我们是什么?”
团练大兵们齐声答道:“大人的兵!”
“我听不见,大声点!”
“大人的兵!”
“你们没吃早饭吗?再大声点!”
呼喝响彻了童家河两岸,声震天地。
“我们是,李大人的兵!”
李易继续喝道:“你们吃我的饭,当我的兵,就要听我的指挥!”
“所有人必须步调一致。”
“听我口令,一起来!”
“一二三四!”
“一二三四!”
……
于芷晴没有参与跑步,她另有任务。
原本召集的五百人,被李易带走了。
可落雁谷的戒备不可松懈。
就怕打柴、捕猎的人闯进去。
还有各方的探子呢?
谁能担保县令赵致礼、捕头梁光,就会放任李易随意施为?
建立蒙山堡这么大的动静。
土匪、辽人的探子,会不会跑来刺探?
所以,于芷晴又挑选了三百人,全副武装。
小部分留在李家大院。
大部分都散在落雁谷周边,严防死守!
落雁谷是李易的最大机密,不容有失!
不过,将门出身的于芷晴和福叔,对李易的第一次练兵很感兴趣。
这帮于家子弟虽然化整为零,当了整整八年的老百姓。
可谁家没有暗地里操练过?
至少于芷晴深信,于家子弟拉出三千壮丁成军。
有了武器和盔甲,战斗力绝对不输于雄州的精锐边军。
至于阳城的班军,那帮人,算什么玩意儿?
“福叔,李大哥他们,就这样一圈一圈的跑,有啥意思?”
“都不操练武艺和战阵么?”
“李大哥是不是……压根儿不懂这些啊?”
于文福知道自家小姐要强,连忙警告道。
“小姐啊,你现在,可是李家未过门的媳妇儿!”
“就算有什么意见,也得先憋着。你得给自家男人留面子!”
“更何况,咱们于家的壮丁,单兵搏杀没问题。差的,就是战阵集训了!”
于芷晴不好意思地道。
“我明白了,福叔!”
“蒙山堡是守城,咱们不需要出去,跟辽人野外浪战!”
“有没有战阵磨练,暂时都不重要!”
“最起码,李大哥带着这些人一起跑,也能提高大家的体力、耐力和团队意识!”
于文福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他最担心的,就是自家小姐心高气傲,跑去指手画脚。
“甭着急,先看看!”
接下来几天,李易的行动,连老狐狸福叔都看不懂了!
早中晚三次越野跑就算了,哪怕每三天替换一百个。
看着拉出去的,是五百整数。
实际上,李易把八百人都训练了个遍。
可他根本不操练刀兵箭矢。
而是带着五百人,在南边沙滩上列队,左右转、前后转。
什么齐步走、立定、稍息什么的,看得人一脑糊涂!
就算于家壮丁都是优中选优,可是还是有人分不清左右。
怎么办?简单!
训练时候的李易,就是六亲不认的黑脸包公。
谁做的不对,一鞭子就下去了。
站的不合标准,又是一鞭子!
那是“啪啪”的,真抽啊!
第二天,就有几个小子不服气,私下质疑李易,是瞎胡闹。
练的,都是花拳绣腿。
李易的应对,更简单。
军中没啥好讲的,服的就是实力。
他勾了勾小指头。
来,不服就干!
先是一个个上,全输!
接着三个人围攻,三个人依然赢不了!
再五个人,最后八个人上,还是被李易揍得鼻青脸肿!
最后,这帮自认为武艺高超的家伙,被彻底打服气了。
什么?
你说去十个人?
一起上?
咱们可是一口吐沫一颗钉的大老爷们。
好意思么?
李易的擒拿格斗,简单直接,招招必杀技!
那可是后世,结合了几千年的传武和军中搏击术的精华。
用来对付一帮没有正规训练的所谓练家子,还不是手到擒来?
“想跟本官学是吧?那得先按照本官的规矩,一步步来!”
偷偷旁观的于芷晴,也服气了。
当初她能打过李易。
那是李易身子太差,还没有彻底恢复呢。
现在嘛,于芷晴觉得,生死搏杀,自己可能打不过了!
最让大伙儿不习惯的就是。
李易提倡的内务,实在太折磨人了!
随着落雁谷的房子陆续建成,最早跟过来的于家人,都搬过去集中居住了。
留下的空房子,就改成了军营。
挤一挤,住五百人,一点问题都没有。
面巾,木盆,甚至木头猪鬃做的牙刷、杯子都有摆放规矩。
被子还得叠成豆腐块。
请示要喊报告。
出门两人成排,三人成列。
实在,太他娘的难了!
更让人抱怨的,就是半夜不定时的紧急集合。
黑灯瞎火的,都不知道撞破了多少人的脑袋。
这种折腾人的苦日子。
啥时候?
是个头啊?
李易对这个世界了解不深。
妈蛋,你们怕大周的军队,还胜过了辽人打草谷?
看来,军队失控了。
大周朝,确实走到了穷途末路!
老百姓都不信任自己的军队,那距离灭亡还远么?
“好啦,你们看看本官的护卫队,这些都是本官招揽的山民猎手!”
“他们一个个箭术精湛,力敌虎豹!”
“你们怕辽人,经常游走在生死边缘的他们,不怕!!”
“本官现在就有五十人。最近两天,还有四百五十人出山,跟随本官当兵吃粮!”
“有五百个精壮猎手护卫蒙山堡,你们还担心什么?”
在场的五村之人都欢呼起来。
他们知道,遁入太蒙的山民,是比大伙儿还穷的老百姓!
这些人看似凶猛冷酷,其实很好相处。
要是百户大人的团练兵,都是山民猎手组成,那大伙儿还担心什么?
诺大的阳城才五百班军呢。
可那些只知道赌钱、调戏女人、搜刮银子的班军,连衙役捕快的操行都赶不上。
好歹分驻各村、各镇的捕快,经常跟村民打交道,还伸手不打笑脸人呢
人家也知道,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
就算盘剥,也不会做的太过分。
班军的战斗力,没人看得上!
从第二天开始,李易就拉出来五百壮汉,一色的青衣短打,黑布鞋。
没有盔甲不要紧。
至少服装统一了,看起来,气势就有了!
一大早,这些人就开始绕着一丈高的外墙跑步。
蒙山堡周长五里。
四圈下来就是十公里。
这对常年奔波的于家壮丁算不什么,只是热身的越野跑而已。
李易亲自跑在前面。
浩浩荡荡的队伍,让村民们大感兴趣。
开工的同时,也免不得指指点点。
但是,这样规模的团练大兵,比普通村民要强壮彪悍太多了。
也让大伙儿更加安心。
干活的热情和速度,不由得加快很多。
倒是意外之喜。
“都记住了,三步一呼,三步一吸,匀速前进!”
李易大声道:“我们是什么?”
团练大兵们齐声答道:“大人的兵!”
“我听不见,大声点!”
“大人的兵!”
“你们没吃早饭吗?再大声点!”
呼喝响彻了童家河两岸,声震天地。
“我们是,李大人的兵!”
李易继续喝道:“你们吃我的饭,当我的兵,就要听我的指挥!”
“所有人必须步调一致。”
“听我口令,一起来!”
“一二三四!”
“一二三四!”
……
于芷晴没有参与跑步,她另有任务。
原本召集的五百人,被李易带走了。
可落雁谷的戒备不可松懈。
就怕打柴、捕猎的人闯进去。
还有各方的探子呢?
谁能担保县令赵致礼、捕头梁光,就会放任李易随意施为?
建立蒙山堡这么大的动静。
土匪、辽人的探子,会不会跑来刺探?
所以,于芷晴又挑选了三百人,全副武装。
小部分留在李家大院。
大部分都散在落雁谷周边,严防死守!
落雁谷是李易的最大机密,不容有失!
不过,将门出身的于芷晴和福叔,对李易的第一次练兵很感兴趣。
这帮于家子弟虽然化整为零,当了整整八年的老百姓。
可谁家没有暗地里操练过?
至少于芷晴深信,于家子弟拉出三千壮丁成军。
有了武器和盔甲,战斗力绝对不输于雄州的精锐边军。
至于阳城的班军,那帮人,算什么玩意儿?
“福叔,李大哥他们,就这样一圈一圈的跑,有啥意思?”
“都不操练武艺和战阵么?”
“李大哥是不是……压根儿不懂这些啊?”
于文福知道自家小姐要强,连忙警告道。
“小姐啊,你现在,可是李家未过门的媳妇儿!”
“就算有什么意见,也得先憋着。你得给自家男人留面子!”
“更何况,咱们于家的壮丁,单兵搏杀没问题。差的,就是战阵集训了!”
于芷晴不好意思地道。
“我明白了,福叔!”
“蒙山堡是守城,咱们不需要出去,跟辽人野外浪战!”
“有没有战阵磨练,暂时都不重要!”
“最起码,李大哥带着这些人一起跑,也能提高大家的体力、耐力和团队意识!”
于文福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他最担心的,就是自家小姐心高气傲,跑去指手画脚。
“甭着急,先看看!”
接下来几天,李易的行动,连老狐狸福叔都看不懂了!
早中晚三次越野跑就算了,哪怕每三天替换一百个。
看着拉出去的,是五百整数。
实际上,李易把八百人都训练了个遍。
可他根本不操练刀兵箭矢。
而是带着五百人,在南边沙滩上列队,左右转、前后转。
什么齐步走、立定、稍息什么的,看得人一脑糊涂!
就算于家壮丁都是优中选优,可是还是有人分不清左右。
怎么办?简单!
训练时候的李易,就是六亲不认的黑脸包公。
谁做的不对,一鞭子就下去了。
站的不合标准,又是一鞭子!
那是“啪啪”的,真抽啊!
第二天,就有几个小子不服气,私下质疑李易,是瞎胡闹。
练的,都是花拳绣腿。
李易的应对,更简单。
军中没啥好讲的,服的就是实力。
他勾了勾小指头。
来,不服就干!
先是一个个上,全输!
接着三个人围攻,三个人依然赢不了!
再五个人,最后八个人上,还是被李易揍得鼻青脸肿!
最后,这帮自认为武艺高超的家伙,被彻底打服气了。
什么?
你说去十个人?
一起上?
咱们可是一口吐沫一颗钉的大老爷们。
好意思么?
李易的擒拿格斗,简单直接,招招必杀技!
那可是后世,结合了几千年的传武和军中搏击术的精华。
用来对付一帮没有正规训练的所谓练家子,还不是手到擒来?
“想跟本官学是吧?那得先按照本官的规矩,一步步来!”
偷偷旁观的于芷晴,也服气了。
当初她能打过李易。
那是李易身子太差,还没有彻底恢复呢。
现在嘛,于芷晴觉得,生死搏杀,自己可能打不过了!
最让大伙儿不习惯的就是。
李易提倡的内务,实在太折磨人了!
随着落雁谷的房子陆续建成,最早跟过来的于家人,都搬过去集中居住了。
留下的空房子,就改成了军营。
挤一挤,住五百人,一点问题都没有。
面巾,木盆,甚至木头猪鬃做的牙刷、杯子都有摆放规矩。
被子还得叠成豆腐块。
请示要喊报告。
出门两人成排,三人成列。
实在,太他娘的难了!
更让人抱怨的,就是半夜不定时的紧急集合。
黑灯瞎火的,都不知道撞破了多少人的脑袋。
这种折腾人的苦日子。
啥时候?
是个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