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约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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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说话间被人打断的方扬很不爽地看了过去,原来是穿着一套牛仔服、留着披肩长发的“流浪者”主唱薛晨,此刻他正笑容可掬地看着宁巧倩,对在宁巧倩身边的方扬直接就选择了无视。
宁巧倩看都不看薛晨一眼,直接没好气地说道:
“没空!”
薛晨楞了一下,他对宁巧倩的态度已司空见惯,所以依然不死心地说道:
“一起去吧!晚上印象江南的罗老板也在,巧倩,你调酒技术这么棒,不如和罗老板接触接触,他一定会给你高……”
宁巧倩一脸的不耐烦,打断了喋喋不休的薛晨,说道:
“你耳朵有毛病还是咋的?不是说了我没空吗?还有啊,以后拜托叫我全名!跟你很熟吗?”
然后宁巧倩转过身来,亲昵地拍了拍方扬的肩膀,说道:
“小扬子,你也快走吧,运气好的话还可以追上苏荷哦!”
宁巧倩也看出方扬刚才说有事儿只是托词而已。说完这句,也没搭理面露尴尬之色的薛晨,径直就走进了吧台里。
来而不往非礼也,方扬也选择了无视薛晨,远远地和吧台里的宁巧倩挥了挥手,就头也不回地走出了酒吧,直接将薛晨当做了空气。
薛晨一转身,脸上就露出了极为难看的神色,他走到酒吧门口,望着渐行渐远的方扬的背影,眼睛仿佛里喷出了嫉妒的火焰。方扬在他们之前的表演掀起了酒吧气氛的最**,这种喧宾夺主的做法让薛晨心里就很不舒服。再加上宁巧倩对薛晨冷若冰霜不假辞色,反而对方扬却是各种关心和亲密,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小心眼的薛晨就因此对方扬嫉恨上了。
薛晨神色复杂地思考了片刻,掏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电话接通后,薛晨脸上露出了一丝谄媚的笑容,仿佛通话对象就在眼前一般:
“青哥!我小薛啊……对对对!唱歌那个……我正在周卫强强哥的酒吧演出呢,跟您说啊,我在这看到一个美女,绝对符合您的口味……嗯,还是个大学生呢!非常清纯!要不您哪天抽空过来看看……嗨!青哥您太谦虚了,要是您看上那姑娘了,强哥也不至于不给您面子啊……哎哎!那说定了啊!青哥再见!”
挂上电话,薛晨望着方扬的背影,脸上露出了一丝怨毒的神色。
方扬一路紧赶慢赶,也没有追上苏荷,不过好歹在宿舍楼落锁之前赶了回来。此刻已经接近午夜十二点了,方扬轻手轻脚的推门进了宿舍,赫然发现同寝室的三个兄弟居然都还没睡,他们坐在床上,一个个脸上露出了愤愤不平之色。
“怎么了哥儿几个?一个个苦大仇深的样子!”方扬一边把包放下,一边问道。
但凡大学宿舍,不分男女,大都有一个位次排行,而这个排行一般来说都是根据年龄。方扬他们宿舍也不例外,宿舍老大名叫韩松,是四人当中最年长的,一个东北汉子,为人豪爽大气,颇有老大风范。而方扬在宿舍排行老三。
韩松从床上支起身子,恼火地说道:
“老四今天在球场和体育系的胡天因为抢场地呛呛起来了,胡天很嚣张,说球场的问题有种就在球场解决,当面下了战书,下周六来一场五人制足球赛,输了的向对方道歉,从此见面绕着走!”
老四名叫曹晓,瘦瘦高高,是个标标准准的宅男。除了各种网络游戏,曹晓最大的爱好就是踢足球了,只要一有时间就往学校足球场跑,他的梦想是成为华夏的马拉多纳,当然,这个梦想在他十三岁那年落选职业足球学校时就已经宣告破灭了。
听了韩松的话,曹晓又勾起了不愉快的回忆,愤愤道:
“胡天也太欺负人了!明明是我和肖磊他们先占的场地,比赛才踢了一半呢!他一来就要清场,说是校队训练!校队的就了不起啊!”
排行第二是迟云飞,他戴着一副高度近视眼镜,长得斯斯文文的,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他在宿舍里也是成绩最好的,别人上大学喜欢泡妞,他则喜欢泡图书馆,喜欢看各种书,平时有了余钱也大都用来购书了。
曹晓刚说完,迟云飞撑了撑眼镜,慢慢地说道:
“老四,人家要场地训练,你就让一让呗!何必跟人吵架啊!少踢一会儿球又不会掉块肉。”
这时,韩松搭腔道:
“老二,你不了解情况。老四这不刚谈了个女朋友吗?今天也在球场看我们踢球呢!你说他挺大一老爷们,还当着媳妇的面,怎么可能咽得下这口气啊!”
方扬一听就明白了,曹晓恋爱的事情他是知道的,就在不久前。当时韩松还专门组织宿舍几个兄弟出去喝酒庆祝,像他这样的宅男能找到女朋友,也算是祖坟冒青烟了。难怪今天曹晓寸步不让,敢情是女朋友在场面子上过不去啊!
“明白了!输人不输阵嘛!所以老四就答应下周末球场上一决高下了!”方扬笑着说道。
“没错!咱不能让媳妇看笑话啊!”曹晓说道。
“可是下周末你不是要在女朋友面前上演更大的笑话吗?人家可是校足球队的!”迟云飞毫不留情的当头泼下一盆冷水。
韩松面带愁容,点头说道:
“问题就在这。胡天下周肯定会邀请那些校队的队友一起组队和我们踢,而我们这边就我跟老四,还有今天一起踢球的305寝室几个哥们愿意帮忙上场,可实话说我们水平还是差人家一大截啊!”
韩松没有将迟云飞与方扬考虑进去,迟云飞向来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体育运动几乎与他绝缘;而方扬——准确的说是方扬的前任——情况也差不多,他和迟云飞的区别是他既不爱运动,也不怎么爱读圣贤书。
说到人选问题,曹晓的眼睛忽然一亮,目光投向了方扬,兴奋地说道:
“老大,你不说我还差点忘了,三哥的脚法相当不错,那天我亲眼看到的!我看三哥可以作为我们的一支奇兵!”
曹晓开始唾沫横飞地向韩松描述前几天自己见到的情景。
那是方扬刚重生那天,他以受伤为由请假在宿舍休息,其实是在红岩俱乐部的论坛上搜集情报,五花八门的信息看得方扬脑袋有点疼,他就站起来想放松一下,刚好看到曹晓放在宿舍一角的足球,于是饶有兴趣地过去颠球。
前世方扬是个狂热的足球迷,他的偶像是罗纳尔迪尼奥,自己也经常对着视频资料模仿小罗以及其他一些球星的招牌动作。也得益于他天才的大脑,诸如小罗的“牛尾巴”、齐达内的“马赛回转”和伊布的“蝎子摆尾”等等,他都能很快就练习得惟妙惟肖。在空军的时候,方扬和战士们踢球也鲜有败绩。
而那天曹晓逃课溜回来打游戏,就看到了方扬颠球的一幕,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曹晓根本无法相信将近三年从来不踢球的方扬会有如此细腻的控球技术,那天他还兴奋地拉着方扬问这问那,被方扬搪塞过去了。
今天曹晓也是气迷了心,压根没想到这件事,刚才韩松的话一下子提醒了他,自己宿舍还有个脚法一流的家伙呢!
听了曹晓的话,韩松也不禁意动,韩松最担心的就是胡天和校足球队的人敞开了踢,将自己这方打成了筛子,灌个十比零十五比零什么的,那就真是一个天大的笑柄了。如果方扬的脚法真像曹晓说的那般细腻,那比赛时自己这方至少还有能有一个点能给对方造成威胁,那对方就不敢放开手脚全线压上来进攻,这样想必就不至于输得太难看了。
想到这,韩松高兴地说道:
“老三!看不出来你这么有运动天赋啊!一起住了三年,哥几个一直以为你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宅男呢!那没说的,下周末比赛算上你一个!”
方扬笑着说道:
“必须的呀!兄弟同心,其利断金!”
几人躺在床上聊着聊着,开始大家都很兴奋,韩松和曹晓一直在讨论下周用什么战术,迟云飞和方扬偶尔也插两句嘴。慢慢的,大家说话的声音越来越低,一会儿工夫,宿舍里就传来了此起彼伏的鼾声。
方扬却依然没有丝毫的睡意。重生已经三天了,他是该好好思考一下未来的规划了。现在他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还是红岩俱乐部论坛,但是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纨绔方扬在这个世界上是不存在的,这也更加激起了方扬去深入调查的**,当然,现在方扬还不具备进行更深一步调查的条件。
想来想去,方扬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自己当务之急是要赚到一笔钱,先将酒吧这个卖身契给解除了,然后辞职。他始终不习惯给人打工的滋味,更何况方扬有前世那么多的知识储备,加上自己三年先知先觉的优势,干点什么不比给人打工强?
可是自己这一世就是一个穷学生,而业余时间又几乎全部都花在酒吧的工作上了,短时间内从哪里弄到一笔六千块的“巨款”来还债呢?
方扬陷入了深思之中。
唱歌算是一条路子,方扬相信,只要自己愿意转职当驻唱歌手,老板周卫强一定是求之不得,给自己的待遇也肯定不会低,一到两个月时间绝对可以把债还清。可是方扬还是嫌太慢了,而且唱歌这个事儿偶尔为之还行,如果让他成天抛头露面登台表演,还真有点接受不了。
想到唱歌后,方扬忽然思路大开,想到了一个来钱的捷径,整个人顿时精神了起来。方扬一下子坐起身来,从包里找出纸和笔,拧亮床头的小台灯,伏在被子上奋笔疾书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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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说话间被人打断的方扬很不爽地看了过去,原来是穿着一套牛仔服、留着披肩长发的“流浪者”主唱薛晨,此刻他正笑容可掬地看着宁巧倩,对在宁巧倩身边的方扬直接就选择了无视。
宁巧倩看都不看薛晨一眼,直接没好气地说道:
“没空!”
薛晨楞了一下,他对宁巧倩的态度已司空见惯,所以依然不死心地说道:
“一起去吧!晚上印象江南的罗老板也在,巧倩,你调酒技术这么棒,不如和罗老板接触接触,他一定会给你高……”
宁巧倩一脸的不耐烦,打断了喋喋不休的薛晨,说道:
“你耳朵有毛病还是咋的?不是说了我没空吗?还有啊,以后拜托叫我全名!跟你很熟吗?”
然后宁巧倩转过身来,亲昵地拍了拍方扬的肩膀,说道:
“小扬子,你也快走吧,运气好的话还可以追上苏荷哦!”
宁巧倩也看出方扬刚才说有事儿只是托词而已。说完这句,也没搭理面露尴尬之色的薛晨,径直就走进了吧台里。
来而不往非礼也,方扬也选择了无视薛晨,远远地和吧台里的宁巧倩挥了挥手,就头也不回地走出了酒吧,直接将薛晨当做了空气。
薛晨一转身,脸上就露出了极为难看的神色,他走到酒吧门口,望着渐行渐远的方扬的背影,眼睛仿佛里喷出了嫉妒的火焰。方扬在他们之前的表演掀起了酒吧气氛的最**,这种喧宾夺主的做法让薛晨心里就很不舒服。再加上宁巧倩对薛晨冷若冰霜不假辞色,反而对方扬却是各种关心和亲密,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小心眼的薛晨就因此对方扬嫉恨上了。
薛晨神色复杂地思考了片刻,掏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电话接通后,薛晨脸上露出了一丝谄媚的笑容,仿佛通话对象就在眼前一般:
“青哥!我小薛啊……对对对!唱歌那个……我正在周卫强强哥的酒吧演出呢,跟您说啊,我在这看到一个美女,绝对符合您的口味……嗯,还是个大学生呢!非常清纯!要不您哪天抽空过来看看……嗨!青哥您太谦虚了,要是您看上那姑娘了,强哥也不至于不给您面子啊……哎哎!那说定了啊!青哥再见!”
挂上电话,薛晨望着方扬的背影,脸上露出了一丝怨毒的神色。
方扬一路紧赶慢赶,也没有追上苏荷,不过好歹在宿舍楼落锁之前赶了回来。此刻已经接近午夜十二点了,方扬轻手轻脚的推门进了宿舍,赫然发现同寝室的三个兄弟居然都还没睡,他们坐在床上,一个个脸上露出了愤愤不平之色。
“怎么了哥儿几个?一个个苦大仇深的样子!”方扬一边把包放下,一边问道。
但凡大学宿舍,不分男女,大都有一个位次排行,而这个排行一般来说都是根据年龄。方扬他们宿舍也不例外,宿舍老大名叫韩松,是四人当中最年长的,一个东北汉子,为人豪爽大气,颇有老大风范。而方扬在宿舍排行老三。
韩松从床上支起身子,恼火地说道:
“老四今天在球场和体育系的胡天因为抢场地呛呛起来了,胡天很嚣张,说球场的问题有种就在球场解决,当面下了战书,下周六来一场五人制足球赛,输了的向对方道歉,从此见面绕着走!”
老四名叫曹晓,瘦瘦高高,是个标标准准的宅男。除了各种网络游戏,曹晓最大的爱好就是踢足球了,只要一有时间就往学校足球场跑,他的梦想是成为华夏的马拉多纳,当然,这个梦想在他十三岁那年落选职业足球学校时就已经宣告破灭了。
听了韩松的话,曹晓又勾起了不愉快的回忆,愤愤道:
“胡天也太欺负人了!明明是我和肖磊他们先占的场地,比赛才踢了一半呢!他一来就要清场,说是校队训练!校队的就了不起啊!”
排行第二是迟云飞,他戴着一副高度近视眼镜,长得斯斯文文的,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他在宿舍里也是成绩最好的,别人上大学喜欢泡妞,他则喜欢泡图书馆,喜欢看各种书,平时有了余钱也大都用来购书了。
曹晓刚说完,迟云飞撑了撑眼镜,慢慢地说道:
“老四,人家要场地训练,你就让一让呗!何必跟人吵架啊!少踢一会儿球又不会掉块肉。”
这时,韩松搭腔道:
“老二,你不了解情况。老四这不刚谈了个女朋友吗?今天也在球场看我们踢球呢!你说他挺大一老爷们,还当着媳妇的面,怎么可能咽得下这口气啊!”
方扬一听就明白了,曹晓恋爱的事情他是知道的,就在不久前。当时韩松还专门组织宿舍几个兄弟出去喝酒庆祝,像他这样的宅男能找到女朋友,也算是祖坟冒青烟了。难怪今天曹晓寸步不让,敢情是女朋友在场面子上过不去啊!
“明白了!输人不输阵嘛!所以老四就答应下周末球场上一决高下了!”方扬笑着说道。
“没错!咱不能让媳妇看笑话啊!”曹晓说道。
“可是下周末你不是要在女朋友面前上演更大的笑话吗?人家可是校足球队的!”迟云飞毫不留情的当头泼下一盆冷水。
韩松面带愁容,点头说道:
“问题就在这。胡天下周肯定会邀请那些校队的队友一起组队和我们踢,而我们这边就我跟老四,还有今天一起踢球的305寝室几个哥们愿意帮忙上场,可实话说我们水平还是差人家一大截啊!”
韩松没有将迟云飞与方扬考虑进去,迟云飞向来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体育运动几乎与他绝缘;而方扬——准确的说是方扬的前任——情况也差不多,他和迟云飞的区别是他既不爱运动,也不怎么爱读圣贤书。
说到人选问题,曹晓的眼睛忽然一亮,目光投向了方扬,兴奋地说道:
“老大,你不说我还差点忘了,三哥的脚法相当不错,那天我亲眼看到的!我看三哥可以作为我们的一支奇兵!”
曹晓开始唾沫横飞地向韩松描述前几天自己见到的情景。
那是方扬刚重生那天,他以受伤为由请假在宿舍休息,其实是在红岩俱乐部的论坛上搜集情报,五花八门的信息看得方扬脑袋有点疼,他就站起来想放松一下,刚好看到曹晓放在宿舍一角的足球,于是饶有兴趣地过去颠球。
前世方扬是个狂热的足球迷,他的偶像是罗纳尔迪尼奥,自己也经常对着视频资料模仿小罗以及其他一些球星的招牌动作。也得益于他天才的大脑,诸如小罗的“牛尾巴”、齐达内的“马赛回转”和伊布的“蝎子摆尾”等等,他都能很快就练习得惟妙惟肖。在空军的时候,方扬和战士们踢球也鲜有败绩。
而那天曹晓逃课溜回来打游戏,就看到了方扬颠球的一幕,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曹晓根本无法相信将近三年从来不踢球的方扬会有如此细腻的控球技术,那天他还兴奋地拉着方扬问这问那,被方扬搪塞过去了。
今天曹晓也是气迷了心,压根没想到这件事,刚才韩松的话一下子提醒了他,自己宿舍还有个脚法一流的家伙呢!
听了曹晓的话,韩松也不禁意动,韩松最担心的就是胡天和校足球队的人敞开了踢,将自己这方打成了筛子,灌个十比零十五比零什么的,那就真是一个天大的笑柄了。如果方扬的脚法真像曹晓说的那般细腻,那比赛时自己这方至少还有能有一个点能给对方造成威胁,那对方就不敢放开手脚全线压上来进攻,这样想必就不至于输得太难看了。
想到这,韩松高兴地说道:
“老三!看不出来你这么有运动天赋啊!一起住了三年,哥几个一直以为你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宅男呢!那没说的,下周末比赛算上你一个!”
方扬笑着说道:
“必须的呀!兄弟同心,其利断金!”
几人躺在床上聊着聊着,开始大家都很兴奋,韩松和曹晓一直在讨论下周用什么战术,迟云飞和方扬偶尔也插两句嘴。慢慢的,大家说话的声音越来越低,一会儿工夫,宿舍里就传来了此起彼伏的鼾声。
方扬却依然没有丝毫的睡意。重生已经三天了,他是该好好思考一下未来的规划了。现在他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还是红岩俱乐部论坛,但是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纨绔方扬在这个世界上是不存在的,这也更加激起了方扬去深入调查的**,当然,现在方扬还不具备进行更深一步调查的条件。
想来想去,方扬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自己当务之急是要赚到一笔钱,先将酒吧这个卖身契给解除了,然后辞职。他始终不习惯给人打工的滋味,更何况方扬有前世那么多的知识储备,加上自己三年先知先觉的优势,干点什么不比给人打工强?
可是自己这一世就是一个穷学生,而业余时间又几乎全部都花在酒吧的工作上了,短时间内从哪里弄到一笔六千块的“巨款”来还债呢?
方扬陷入了深思之中。
唱歌算是一条路子,方扬相信,只要自己愿意转职当驻唱歌手,老板周卫强一定是求之不得,给自己的待遇也肯定不会低,一到两个月时间绝对可以把债还清。可是方扬还是嫌太慢了,而且唱歌这个事儿偶尔为之还行,如果让他成天抛头露面登台表演,还真有点接受不了。
想到唱歌后,方扬忽然思路大开,想到了一个来钱的捷径,整个人顿时精神了起来。方扬一下子坐起身来,从包里找出纸和笔,拧亮床头的小台灯,伏在被子上奋笔疾书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