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三章破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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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生在屋里转悠,目光不停地在每人个身上游移,似乎在考虑用什么部位来做晚餐比较好。
“发现大多数人都讨厌自己,你有没有一点难过?”我问。
“是吗?我认为这无关紧要,我根本不管你们怎么想,你们唯一能够吸引我的地方只是肉和痛苦的叫喊声。”然后他补充,“我喜欢听别人的叫声,尤其是剥皮或者斩断手指时候所发出的尖叫,非常响亮,并且刺激。”
“你做坏蛋一定有很多年了吧,有没有感觉到一丝厌倦?据我所知,长时间老做同样的事可是非常乏味的,想不想改变一下行为方式?其实偶尔做一些善事调剂一下生活也挺不错的。”我看着未央生的眼睛,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说。
“是有点乏味,二十多年来都这样度过,习惯了,好像都忘了还有别的生活方式。”未央生似乎陷入了思考之中。
“那试着改变一下,或许你会发现,做一个平凡的人其实也是有滋有味的。”
我明白,如果这样就能说动他,那才是真正的怪事。
“咦!我突然发现,居然还没动过你,这两位都吃了一点小苦头,你还完好无损,看来你很狡猾啊。”未央生举起尖刀,向我走来。
看着一点点迫近的利刃,我不知如何是好,脑子里一团糟,我无法肯定这家伙会从自己身体的某个部位下手,因此也就觉得更加难受。
“不要这样,不然我从此不再听你说话。”我重施故技。
但这一回没用,他没有理会我的威胁,执刀的手越来越近,有意地在距离我身体皮肤外几厘米处比划。
我明白他很想看到自己恐惧和惊惶的样子,如果我痛苦的嚎叫几声他肯定会更加快乐,或许会因此而放过我。
可我嘴里发干,心脏砰砰猛跳,什么声音也弄不出来。
“我最讨厌长得眉清目秀的男人,尤其是像你这样的,见到就想杀掉。”未央生脸上突然出现了怒容,眼睛瞪着我。
“再过三五年,估计我也会长得像你这般珠圆玉润,到那时你就用不着讨厌我了。”我从牙缝里迸出这句话。
“小白脸,一点男人味都没有。”未央生咬牙切齿。
刀尖指向了我的额头,我向后避让,脑袋紧贴铁栏杆。
“你好好看一看,我满脸都是胡子,算不上小白脸。”我声嘶力竭地为自己分辩。
“当然,你比那些戏子更像男人些,可真正的男子汉应该像我这样,健壮、勇猛、强悍、果敢、坚定、能力超群,并且聪明。”微笑再次出现在他脸上。
“我呸,你根本就是一头大肥猪,一头被邪灵占据了思维的牲畜罢了。”雷雨扬怒骂。
“想让我一刀把你宰掉?嘿嘿,我不会这么冲动的,慢慢再收拾你,别着急,马上就会轮到。”
死胖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仔细擦拭刀子粘有血迹的位置,然后在我左右两边脸部各划了一道浅口,约有七厘米长,入肉大概有五毫米深。
面部的伤口非常疼,我能感觉到温热的鲜血沿着脸往下流,我被惊呆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满脑子荡漾的都是一个念头——我破相了。
未央生摇晃着硕大的脑袋,似乎很喜欢我脸上新出现的这两个伤痕,然后笑逐颜开,洋洋得意地对我品头论足,“看看,现在你的相貌可用英俊来形容,比以前帅得多,据说许多女人都喜欢脸上有刀疤的男子,只可惜你没机会出去展示魅力了。”
“迟早有一天,你会被压赴刑场执行枪决。”吕师师很严肃地说。
“他是个疯子兼混蛋,这种威胁没用的。”我说。
未央生背着双手,作深沉状。
“有一名流传已久的话——好人命不长,祸害余千年,我发现这很有些道理,通俗一点的解释就是——如果想要长寿,就率性而为、为所欲为,而过分的自由以及个体的痛快往往会损害到一些平庸者的利益,无能的人一般把这称为恶人和恶行。但我不管别人怎么看,我就是喜欢吃人肉,喜欢做损人利己的事,其实我的钱多得几辈子都花不完。你们大概不知道,我还有一项特长,那就是盗墓,在这幢房子的地下室里收藏的珠宝和古董如果拿到市面上出售的话,换回的钱至少能买几十辆宝马。”未央生自吹自擂。
我完全相信他的话,凭这家伙的能耐,就算立即从床底下搬出一枚偷来的氢弹也不会让我感到惊讶。
“你已经如此富有、如此强大,为什么还要当黑老大、干坏事?”吕师师问。
“我喜欢这样,仅此而已,不需任何理由。”未央生面带微笑,伸出握刀的手,用两只手指揪住我的耳朵,使劲拉扯,“很软,弹性不错,估计味道会非常好。”
我缓慢地转头,像是避让的样子,然后,趁其不备,一口咬住了他的手臂。
我上下牙合拢之后又磨动了几次,成功地从未央生的左臂下咬了大约四十克左右的一块肥肉连同皮肤。这此期间,他用另一只手握成拳头,在我的脸上打了约有六至七下。
我的眼眶裂开,额头肿起,鼻子大概也歪掉了。
“臭小子,你TMD是条狗。”未央生退到墙角,用刀尖指着我大吼,“敢咬我,你一定会为自己所做的事感到后悔。”
满嘴的腥臭味让我很是难受,‘扑哧’一声,我把口中的收获吐到地上。
“胖子,你的肉一点也不好吃,又酸又臭。”我平静地说。
我明白这样的行为并不理智,但我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虽然知道这会招至更多、更可怕的折磨,但我并不后悔。
也许是是唯一一次攻击他的机会——在我们三人死掉之前。
未央生在屋里转悠,目光不停地在每人个身上游移,似乎在考虑用什么部位来做晚餐比较好。
“发现大多数人都讨厌自己,你有没有一点难过?”我问。
“是吗?我认为这无关紧要,我根本不管你们怎么想,你们唯一能够吸引我的地方只是肉和痛苦的叫喊声。”然后他补充,“我喜欢听别人的叫声,尤其是剥皮或者斩断手指时候所发出的尖叫,非常响亮,并且刺激。”
“你做坏蛋一定有很多年了吧,有没有感觉到一丝厌倦?据我所知,长时间老做同样的事可是非常乏味的,想不想改变一下行为方式?其实偶尔做一些善事调剂一下生活也挺不错的。”我看着未央生的眼睛,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说。
“是有点乏味,二十多年来都这样度过,习惯了,好像都忘了还有别的生活方式。”未央生似乎陷入了思考之中。
“那试着改变一下,或许你会发现,做一个平凡的人其实也是有滋有味的。”
我明白,如果这样就能说动他,那才是真正的怪事。
“咦!我突然发现,居然还没动过你,这两位都吃了一点小苦头,你还完好无损,看来你很狡猾啊。”未央生举起尖刀,向我走来。
看着一点点迫近的利刃,我不知如何是好,脑子里一团糟,我无法肯定这家伙会从自己身体的某个部位下手,因此也就觉得更加难受。
“不要这样,不然我从此不再听你说话。”我重施故技。
但这一回没用,他没有理会我的威胁,执刀的手越来越近,有意地在距离我身体皮肤外几厘米处比划。
我明白他很想看到自己恐惧和惊惶的样子,如果我痛苦的嚎叫几声他肯定会更加快乐,或许会因此而放过我。
可我嘴里发干,心脏砰砰猛跳,什么声音也弄不出来。
“我最讨厌长得眉清目秀的男人,尤其是像你这样的,见到就想杀掉。”未央生脸上突然出现了怒容,眼睛瞪着我。
“再过三五年,估计我也会长得像你这般珠圆玉润,到那时你就用不着讨厌我了。”我从牙缝里迸出这句话。
“小白脸,一点男人味都没有。”未央生咬牙切齿。
刀尖指向了我的额头,我向后避让,脑袋紧贴铁栏杆。
“你好好看一看,我满脸都是胡子,算不上小白脸。”我声嘶力竭地为自己分辩。
“当然,你比那些戏子更像男人些,可真正的男子汉应该像我这样,健壮、勇猛、强悍、果敢、坚定、能力超群,并且聪明。”微笑再次出现在他脸上。
“我呸,你根本就是一头大肥猪,一头被邪灵占据了思维的牲畜罢了。”雷雨扬怒骂。
“想让我一刀把你宰掉?嘿嘿,我不会这么冲动的,慢慢再收拾你,别着急,马上就会轮到。”
死胖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仔细擦拭刀子粘有血迹的位置,然后在我左右两边脸部各划了一道浅口,约有七厘米长,入肉大概有五毫米深。
面部的伤口非常疼,我能感觉到温热的鲜血沿着脸往下流,我被惊呆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满脑子荡漾的都是一个念头——我破相了。
未央生摇晃着硕大的脑袋,似乎很喜欢我脸上新出现的这两个伤痕,然后笑逐颜开,洋洋得意地对我品头论足,“看看,现在你的相貌可用英俊来形容,比以前帅得多,据说许多女人都喜欢脸上有刀疤的男子,只可惜你没机会出去展示魅力了。”
“迟早有一天,你会被压赴刑场执行枪决。”吕师师很严肃地说。
“他是个疯子兼混蛋,这种威胁没用的。”我说。
未央生背着双手,作深沉状。
“有一名流传已久的话——好人命不长,祸害余千年,我发现这很有些道理,通俗一点的解释就是——如果想要长寿,就率性而为、为所欲为,而过分的自由以及个体的痛快往往会损害到一些平庸者的利益,无能的人一般把这称为恶人和恶行。但我不管别人怎么看,我就是喜欢吃人肉,喜欢做损人利己的事,其实我的钱多得几辈子都花不完。你们大概不知道,我还有一项特长,那就是盗墓,在这幢房子的地下室里收藏的珠宝和古董如果拿到市面上出售的话,换回的钱至少能买几十辆宝马。”未央生自吹自擂。
我完全相信他的话,凭这家伙的能耐,就算立即从床底下搬出一枚偷来的氢弹也不会让我感到惊讶。
“你已经如此富有、如此强大,为什么还要当黑老大、干坏事?”吕师师问。
“我喜欢这样,仅此而已,不需任何理由。”未央生面带微笑,伸出握刀的手,用两只手指揪住我的耳朵,使劲拉扯,“很软,弹性不错,估计味道会非常好。”
我缓慢地转头,像是避让的样子,然后,趁其不备,一口咬住了他的手臂。
我上下牙合拢之后又磨动了几次,成功地从未央生的左臂下咬了大约四十克左右的一块肥肉连同皮肤。这此期间,他用另一只手握成拳头,在我的脸上打了约有六至七下。
我的眼眶裂开,额头肿起,鼻子大概也歪掉了。
“臭小子,你TMD是条狗。”未央生退到墙角,用刀尖指着我大吼,“敢咬我,你一定会为自己所做的事感到后悔。”
满嘴的腥臭味让我很是难受,‘扑哧’一声,我把口中的收获吐到地上。
“胖子,你的肉一点也不好吃,又酸又臭。”我平静地说。
我明白这样的行为并不理智,但我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虽然知道这会招至更多、更可怕的折磨,但我并不后悔。
也许是是唯一一次攻击他的机会——在我们三人死掉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