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玫瑰奶球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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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在先完成先出发的比赛大前提下,沈朝夕无耻的鞭笞着徐慕进食。
毕竟分工合作,做的人可以选择其它早餐。相对于用手来抓饭吃,沈朝夕觉得她还是选择拿手来抓饼吃好了,毕竟不需要舔手指。
虽然独自去过很多地方旅行,见过许多不尽如人意的食物,但他可以啃干粮,喝矿泉水,这还是第一次被迫吃东西,关键是用手。
刚开始动作被判错误,徐慕只能回忆刚刚的示范动作,再次伸手用餐。
手指与食物并存,口感确实格外独特。
沈朝夕看着他皱起的眉目,总觉得似曾相识。
她曾经做过很多失败的西点,有带着创意的独特口味,也有烘焙失败外焦里不嫩,当然还有裱了太厚重的花,练习中总是失败多,成功少,于是为了不浪费食材,总有人得吃光它们。
似乎也曾有那么一个人,吃得那么辛苦。
那个人是……徐慕吗?
徐慕难得用狼吞虎咽的方式将面前的一整盘饭全都吞了下去,不能说沈朝夕做得不好,以第一次来说确实不容易。相比较而言,那一对男篮兄弟吃时的表情就足以表达口感之玄妙了。
他随意地拿纸巾擦了擦刚刚舔过的手指,抬头望见沈朝夕,那样专注的神情,明明就是陷入了回忆当中。起初嘴角上有浅淡的笑意,随着眉头的皱起,那一缕浅笑渐渐消失,留下的是茫然与不安的神色。
“朝夕。”他心头微微一动,竟不由自主地叫了出声。
“啊?”
在异国他乡陌生的气息与语言中,突然听见一个亲近的语音叫她的名字时,总算回过神来。
徐慕无奈地看着她,那神情带着几分宠溺,下意识的就要伸手去摸她的脑袋,沈朝夕赶紧往后退了两步,一脸惊恐的挡开他的手。
“别以为我没看见,你刚刚舔过了,上面都是你的口水!”她一脸坚定地拒绝,“决不交出头饭当擦手巾。”
“……”
徐慕僵在半空中的手继续僵着缩回来,对于刚刚的动作,他完全不理解自己的想法,仿佛只要看见她,他所有的冷静自恃都没有了用。
真是可怕,怎么就对她有了那么点想法呢?
摸了摸眼角的乌青,他觉得一定是自己想太多了。
因为是竞速节目,徐慕并没有再去思考其它,早有两对出发,他们作为第三个完成的一组,必须马上出发才能赶上他们。
旅途漫长且艰辛,加上竞技活动,至于徐慕而言,年长的四海漂泊,这点并不在乎。
然而沈朝夕呢?
短暂的休息与继续付出体力做公益活动,对于沈朝夕而言,应该更需要休息。
来不及多想,徐慕拿过自己和沈朝夕的背包,拉起她的手就往外冲。
接下来他们将自由选择交通工具抵达i大道,然后一路徒步前往印度门,长达2.5公里的路程,如同南京路到外滩。
节目组有使用金额的限制,徐慕仍然选择了和沈朝夕打车过去。
他粗粗的算过路线与需要使用的金额,节目组还算是阔气,并没有让他们紧巴巴的竞速。
想到一会要徒步,沈朝夕看着他手里拿着的两只大背包,“一会把包给我。”
“我来吧。”
“我可以的。”
“这么重的包,你一个女孩怎么背?”徐慕并没有将包交出去,反倒脱口而出。
一旁躲在副车座的摄影师这回倒是已经淡定了,这肿着半张脸还能逞英雄的人呐。
沈朝夕笑了下,“我以前出门也自己背。”
“那是以前,反正在我面前得让我背。”说到这里,他突然顿住了,舍不得她拿重物,这也略微过了点吧?
他最近都快觉得自己不像自己了。
这个国度的交通非常糟糕,时常可以看见动物散步而来,车窗外是喧杂冲天,而车窗内一片静谧。
沈朝夕听到自己飞快的心跳声。
“两个包,太重了,一会还有走很长一段路。”
“我知道,我走惯了,你别拖后腿就行了。”
沈朝夕听着他这话,果然暖不过两秒,可不知怎么的,一种说不清的感觉从心底慢慢滋生出来。
下了车抵达i大道。
徐慕默默地背着两个包,沈朝夕有些担心太重他吃不消,“还是给我吧。”
“我背不动会说。”
“真的。”
“当然,我像是会自己吃苦的人吗?”他淡淡的笑了起来,嘴硬心软,让沈朝夕连拒绝的余地都没有了。
赶时间的两个人当然不可能慢慢地散着步,两个人起初倒还跑得很快。可没一会儿徐慕就发觉沈朝夕的速度慢了下来。
也确实该累了,已经跑了不短的距离了。
徐慕突然停了下来,扶着膝盖喘了口气,“不行了,不行了,让我喝口水。”
沈朝夕确实好不到哪里去,总觉得自己的脚不太灵便,可又想不起来哪里出了问题。在她的印象里,居然似乎很少跑步。小时候,上体育课总是请假,她记得自己很久前身体并不好,可不好在哪里呢?
大概小孩子的病大同小异,到长大了哪里能记得细节呢。
沈朝夕最近对自己的大脑不太能够信任,唉,都沦落到不信任大脑了,这得有多悲催啊。不过这时候她还是记得一旁的徐慕的。徐先生一脸劳累的模样,尤其是背上两只大包格外突兀。
这确实是她的错。
勇于承担错误的沈朝夕忍不住问:“是不是包太重了。”
“不是,我是渴了。”徐慕拿着水慢腾腾地喝了起来。
沈朝夕看着他这样的动作,哪里看不出来他是看出她累了呢。
身后跟着摄像机,有些话当然不能说得太明显,沈朝夕慢慢向前走了两步,靠近他的耳边,低声说:“谢谢。”
她的气息落在他的颈边,竟令他格外的心安。他嘴角渐渐地上扬起来,连他自己都没有发觉,不过摄影机敏锐的捕捉到了这一点。
短暂的休息过后,徐慕有些担心沈朝夕。
她每一次跑起来,他心底总有些慌,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她倒不以为意,总是想要跑得飞快,他担心她不一会儿就把体力用尽,伸手握住她的皓腕,明明是第一次却又觉得熟悉。连嘴上的话都变成,“别跑太快,你跑不快。”
“你怎么知道我跑不快。”沈朝夕反问过去。
是啊,他怎么知道?
徐慕摇了摇头,这时候当然没时间想这个问题,“走了。”
印度门,一座融合印度和波斯文化建筑特色的拱门,与法国凯旋门相仿,正对着海天一色的孟买湾。门前始终拥挤,随处可见小贩与乞丐还有诸多的游客。
他们需要在这里找齐二十个人跳长绳,跳完十下就可以。当然他们也可以选择前往附近的寺庙,练习瑜伽。
考虑到身体的柔软性,沈朝夕果断放弃了瑜伽选择了跳长绳。跳长绳讲究团队合作及个人意志力,挑选队员非常重要。
一路问下来,有人拒绝,有人不适合。沈朝夕真有心担心她这个决定会让他们这一组拿到最后一名。每个人都有得失心吧,从早上开始,徐慕一路飞快的向前冲,似乎很不愿意拿最后一命。
在连续问了十个人都被拒绝后,沈朝夕拉了拉徐慕的衣角,“万一真的找不到人怎么办?”
“这时候才担心,刚才选的时候怎么不担心?”
话一出口徐慕就发觉自己的语气有些重,连忙解释,“抱歉,我……”
沈朝夕摇了摇头,她能理解他。
此时此刻,他们是搭档,即使意见相右也应当迅速统一。尤其是现在外部矛盾如此难解的情况下,绝不能因内部矛盾影响后继。
徐慕心底略略有些不安,握住她的手,坚定地说:“可以的,相信我。”
她点了点头,决定交付这短暂的信任。
看着他不断去询问过路的人的背景,高大挺拔,似曾相识。
就这样,沈朝夕脑海中一闪而过的片段——
那个穿着服务生的少年格外的沉默寡言,几乎不与人交谈,背对着所有人,默默地做完自己的工作,然后转身离开,即使客人问话也只是冰冷的如同机械一样的回复。
而她永远只能在他背后注视着他的背影。
她就在他身后等了很久很久,唯一的契机似乎是一场雨。
那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铺天盖地,密密匝匝,仿佛将世界都笼罩其中。
她主动把自己的伞递给他,还谎称自己还有另一把。
他从上而下,打量着她,背着手,垂着头,眼神微闪,神情仿佛做了小偷一般。
他叹了口气,“一起走吧。”
这一路到底是沉默寡言的,她平日里话亦不太多,这时候却没话找话说。
书到用时方恨少,不能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起码也得聊上几句啊。
直到到她家时,他才低低的说了句“谢谢”,仅此二字,她就欢喜了一整天。
每个人年少时候总对爱情抱着极尽单纯的想法,因为那个人的一句话,一个动作,一个表情,可以欢喜许久。
这样小心翼翼的暗恋一个人?
内心充满着半酸微甜感觉?
这是在逗她吗?
作为一个可以一拳砸青别人眼睛的人来说,无论如何她也想不出自己会这么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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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先完成先出发的比赛大前提下,沈朝夕无耻的鞭笞着徐慕进食。
毕竟分工合作,做的人可以选择其它早餐。相对于用手来抓饭吃,沈朝夕觉得她还是选择拿手来抓饼吃好了,毕竟不需要舔手指。
虽然独自去过很多地方旅行,见过许多不尽如人意的食物,但他可以啃干粮,喝矿泉水,这还是第一次被迫吃东西,关键是用手。
刚开始动作被判错误,徐慕只能回忆刚刚的示范动作,再次伸手用餐。
手指与食物并存,口感确实格外独特。
沈朝夕看着他皱起的眉目,总觉得似曾相识。
她曾经做过很多失败的西点,有带着创意的独特口味,也有烘焙失败外焦里不嫩,当然还有裱了太厚重的花,练习中总是失败多,成功少,于是为了不浪费食材,总有人得吃光它们。
似乎也曾有那么一个人,吃得那么辛苦。
那个人是……徐慕吗?
徐慕难得用狼吞虎咽的方式将面前的一整盘饭全都吞了下去,不能说沈朝夕做得不好,以第一次来说确实不容易。相比较而言,那一对男篮兄弟吃时的表情就足以表达口感之玄妙了。
他随意地拿纸巾擦了擦刚刚舔过的手指,抬头望见沈朝夕,那样专注的神情,明明就是陷入了回忆当中。起初嘴角上有浅淡的笑意,随着眉头的皱起,那一缕浅笑渐渐消失,留下的是茫然与不安的神色。
“朝夕。”他心头微微一动,竟不由自主地叫了出声。
“啊?”
在异国他乡陌生的气息与语言中,突然听见一个亲近的语音叫她的名字时,总算回过神来。
徐慕无奈地看着她,那神情带着几分宠溺,下意识的就要伸手去摸她的脑袋,沈朝夕赶紧往后退了两步,一脸惊恐的挡开他的手。
“别以为我没看见,你刚刚舔过了,上面都是你的口水!”她一脸坚定地拒绝,“决不交出头饭当擦手巾。”
“……”
徐慕僵在半空中的手继续僵着缩回来,对于刚刚的动作,他完全不理解自己的想法,仿佛只要看见她,他所有的冷静自恃都没有了用。
真是可怕,怎么就对她有了那么点想法呢?
摸了摸眼角的乌青,他觉得一定是自己想太多了。
因为是竞速节目,徐慕并没有再去思考其它,早有两对出发,他们作为第三个完成的一组,必须马上出发才能赶上他们。
旅途漫长且艰辛,加上竞技活动,至于徐慕而言,年长的四海漂泊,这点并不在乎。
然而沈朝夕呢?
短暂的休息与继续付出体力做公益活动,对于沈朝夕而言,应该更需要休息。
来不及多想,徐慕拿过自己和沈朝夕的背包,拉起她的手就往外冲。
接下来他们将自由选择交通工具抵达i大道,然后一路徒步前往印度门,长达2.5公里的路程,如同南京路到外滩。
节目组有使用金额的限制,徐慕仍然选择了和沈朝夕打车过去。
他粗粗的算过路线与需要使用的金额,节目组还算是阔气,并没有让他们紧巴巴的竞速。
想到一会要徒步,沈朝夕看着他手里拿着的两只大背包,“一会把包给我。”
“我来吧。”
“我可以的。”
“这么重的包,你一个女孩怎么背?”徐慕并没有将包交出去,反倒脱口而出。
一旁躲在副车座的摄影师这回倒是已经淡定了,这肿着半张脸还能逞英雄的人呐。
沈朝夕笑了下,“我以前出门也自己背。”
“那是以前,反正在我面前得让我背。”说到这里,他突然顿住了,舍不得她拿重物,这也略微过了点吧?
他最近都快觉得自己不像自己了。
这个国度的交通非常糟糕,时常可以看见动物散步而来,车窗外是喧杂冲天,而车窗内一片静谧。
沈朝夕听到自己飞快的心跳声。
“两个包,太重了,一会还有走很长一段路。”
“我知道,我走惯了,你别拖后腿就行了。”
沈朝夕听着他这话,果然暖不过两秒,可不知怎么的,一种说不清的感觉从心底慢慢滋生出来。
下了车抵达i大道。
徐慕默默地背着两个包,沈朝夕有些担心太重他吃不消,“还是给我吧。”
“我背不动会说。”
“真的。”
“当然,我像是会自己吃苦的人吗?”他淡淡的笑了起来,嘴硬心软,让沈朝夕连拒绝的余地都没有了。
赶时间的两个人当然不可能慢慢地散着步,两个人起初倒还跑得很快。可没一会儿徐慕就发觉沈朝夕的速度慢了下来。
也确实该累了,已经跑了不短的距离了。
徐慕突然停了下来,扶着膝盖喘了口气,“不行了,不行了,让我喝口水。”
沈朝夕确实好不到哪里去,总觉得自己的脚不太灵便,可又想不起来哪里出了问题。在她的印象里,居然似乎很少跑步。小时候,上体育课总是请假,她记得自己很久前身体并不好,可不好在哪里呢?
大概小孩子的病大同小异,到长大了哪里能记得细节呢。
沈朝夕最近对自己的大脑不太能够信任,唉,都沦落到不信任大脑了,这得有多悲催啊。不过这时候她还是记得一旁的徐慕的。徐先生一脸劳累的模样,尤其是背上两只大包格外突兀。
这确实是她的错。
勇于承担错误的沈朝夕忍不住问:“是不是包太重了。”
“不是,我是渴了。”徐慕拿着水慢腾腾地喝了起来。
沈朝夕看着他这样的动作,哪里看不出来他是看出她累了呢。
身后跟着摄像机,有些话当然不能说得太明显,沈朝夕慢慢向前走了两步,靠近他的耳边,低声说:“谢谢。”
她的气息落在他的颈边,竟令他格外的心安。他嘴角渐渐地上扬起来,连他自己都没有发觉,不过摄影机敏锐的捕捉到了这一点。
短暂的休息过后,徐慕有些担心沈朝夕。
她每一次跑起来,他心底总有些慌,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她倒不以为意,总是想要跑得飞快,他担心她不一会儿就把体力用尽,伸手握住她的皓腕,明明是第一次却又觉得熟悉。连嘴上的话都变成,“别跑太快,你跑不快。”
“你怎么知道我跑不快。”沈朝夕反问过去。
是啊,他怎么知道?
徐慕摇了摇头,这时候当然没时间想这个问题,“走了。”
印度门,一座融合印度和波斯文化建筑特色的拱门,与法国凯旋门相仿,正对着海天一色的孟买湾。门前始终拥挤,随处可见小贩与乞丐还有诸多的游客。
他们需要在这里找齐二十个人跳长绳,跳完十下就可以。当然他们也可以选择前往附近的寺庙,练习瑜伽。
考虑到身体的柔软性,沈朝夕果断放弃了瑜伽选择了跳长绳。跳长绳讲究团队合作及个人意志力,挑选队员非常重要。
一路问下来,有人拒绝,有人不适合。沈朝夕真有心担心她这个决定会让他们这一组拿到最后一名。每个人都有得失心吧,从早上开始,徐慕一路飞快的向前冲,似乎很不愿意拿最后一命。
在连续问了十个人都被拒绝后,沈朝夕拉了拉徐慕的衣角,“万一真的找不到人怎么办?”
“这时候才担心,刚才选的时候怎么不担心?”
话一出口徐慕就发觉自己的语气有些重,连忙解释,“抱歉,我……”
沈朝夕摇了摇头,她能理解他。
此时此刻,他们是搭档,即使意见相右也应当迅速统一。尤其是现在外部矛盾如此难解的情况下,绝不能因内部矛盾影响后继。
徐慕心底略略有些不安,握住她的手,坚定地说:“可以的,相信我。”
她点了点头,决定交付这短暂的信任。
看着他不断去询问过路的人的背景,高大挺拔,似曾相识。
就这样,沈朝夕脑海中一闪而过的片段——
那个穿着服务生的少年格外的沉默寡言,几乎不与人交谈,背对着所有人,默默地做完自己的工作,然后转身离开,即使客人问话也只是冰冷的如同机械一样的回复。
而她永远只能在他背后注视着他的背影。
她就在他身后等了很久很久,唯一的契机似乎是一场雨。
那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铺天盖地,密密匝匝,仿佛将世界都笼罩其中。
她主动把自己的伞递给他,还谎称自己还有另一把。
他从上而下,打量着她,背着手,垂着头,眼神微闪,神情仿佛做了小偷一般。
他叹了口气,“一起走吧。”
这一路到底是沉默寡言的,她平日里话亦不太多,这时候却没话找话说。
书到用时方恨少,不能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起码也得聊上几句啊。
直到到她家时,他才低低的说了句“谢谢”,仅此二字,她就欢喜了一整天。
每个人年少时候总对爱情抱着极尽单纯的想法,因为那个人的一句话,一个动作,一个表情,可以欢喜许久。
这样小心翼翼的暗恋一个人?
内心充满着半酸微甜感觉?
这是在逗她吗?
作为一个可以一拳砸青别人眼睛的人来说,无论如何她也想不出自己会这么自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