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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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熟得能闻见香味的女人
紫玉的眼里充满爱意,她温情地看向卞泽聪,仿佛看到他心里去,他是她最最爱的男人啊——她用尽全身力量,一字一顿地对神父道:
“我,不,愿,意——!”
满场愕然,人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人人脸上都有一个看热闹的表情。
卞泽聪不可思议地看向她,他怀疑自己听错了。他不相信,她竟要这样砸他的台?她也不相信,自己竟会这么决然地吐出这四个字,怎么会?她这是怎么了?她竟在这个时刻向他告别?
其实,告别早已开始,在她心里,在她的意识里,早已开始向他默默告别。
一年多的分离,他在她心里早已变了,彻底变了。她心目中的他,早在一年前已死去,现在的他,对她来说只是一具躯壳。她只不过借这具躯壳完成了她今生今世最大的愿望:她终于和他结婚了,和自己最爱的男人结婚了!但他的灵魂却已死去,另一个灵魂在她体内复活,所以,现在的她,已不再属于他了。
两个人,面对面地,离得这么近。可两颗心,却离得那么远,遥不可及。他们再也走不到一块。
她拉过他的手,将戒指慎重地放于他的手心里。她的手握住他的手,两只手都在轻微地抖动。她的另一只手,自然地落于他的胸前,横在他心上,压住他,令他呼吸困难起来。他听见耳畔响起她轻声细语的话音:
“你凶残到连一个还未成形的小生命都不肯放过,我怎能放心将自己的一生交给你?我不愿意!”
说完,她一阵风似的跑出去,穿过人们惊愕的目光,离开教堂。
——卞泽聪面如土色。他的心口上犹留着她手心的余温,那最实在的一刻已经过去,永远过去。她竞这样绝然地走了,将他所有的人生安排全盘推翻。
唉——他无声地叹息,男子汉大丈夫拿得起放得下,水来土掩,兵来将挡,瞬息间,他已将一切又收藏好了。他是不会认输的。他的脸重新漾出一些笑意,心中的难过,一把被摔到九霄云外。英雄怎可气短?只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他的难过,如不是身受,又怎会晓得?
他向神父交待了几句,转身退去。转身之际,他听见神父在向大家解释:“新郎新娘之间发生些误会,婚礼到此结束,请大家先回去……”
梅园,安琴默默地陪着紫玉,她隐隐预感到紫玉会临阵逃脱,她果然醒悟了。卞泽聪这样的男人,让所有的女人都感到害怕,都不会有安全感。紫玉幸好适时醒悟了。毕竟,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就凭一时之爱,是远远不够的。
紫玉的心从未如此清醒澄明过,她已无怨无悔。当洁白的婚纱云雾般托着她悄然退场时,她的灵魂,重生了一次。
那件毛衣,似一个没了魂的空壳,耷拉在床上。
紫玉一下一下地扯着绒线。只一会,织了整整一年的毛衣,就这样三下两下便连影儿也没有了。
上海,在一个单身公寓里,雨荷睡着,昏昏地,梦里不知身是客,回首更是一场梦。好几天了,她都没再回模特队,却又不知道能去哪儿。
那个模特队的头,是个彪形大汉,姓金。上海小姐都嗲着声叫他“金老板”。
有一晚,她刚练完身,只一个人,金老板突然现身,从背后抱住她,涎着脸喘着气:“早就想你了——”
她尖叫着,脱身而逃。
金老板在身后喊:“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连这点坏都不会,想红?!”
她只觉得毛骨悚然!她逃了出来。她是再也不会回去的了。一夜间,她便生生断了自己的后路。
那件月白色旗袍,如被埋葬了一年多的灵魂,重新复活了。她咬着牙扯下透明胶布,一层一层的,缠得那么紧,那么密!
终于,盒子打开了。她猛地抖开那件旗袍,紧紧抱在怀里,紧紧地。那凉滑的丝绸竟如一双充满温情的手,她的肌肤一阵灼热!
一曲《化蝶》的琴声,凄婉地响起,如泣如诉——
她在琴声中,缓缓地脱下睡衣,换上旗袍。在褪去睡衣的倏间,她被镜子里的自己,惊吓了一下。一个熟透了的柔软的身体,如一只散发着芬芳的桃子。熟得能闻见香味的水果,总不是件好事。她一遍遍地看镜子里的自己,怎么可以这样?熟得随手一掐便能挤出水来,脱胎换骨得连自己都不敢相信。
她的身体,看上去凉,摸上去暖。是啊,她好久都没摸过自己的身体了。无数的夜里,它被一双男人的手抚摸,被一个男人的身体挤压。那个男人,不仅栽植了她的前程,也栽植了她的身体。
她的身体变了。那鼓胀的丰满,令她蒙羞——一个模特的身体,怎可以如此丰满?
她穿上旗袍。旗袍没变,身体变了。穿在身上,贴得更紧了。一种恍惚迷离身不由己的感觉。她竞随着音乐,走出一些细碎而模糊的猫步。在这个小小的方寸地,她的身体轻轻地,轻轻地晃荡着。旗袍上分明只是蝶的印痕,但它们却仿佛获取了生命,一只只从她身上飞去,又飞回,那一只只美丽的小精灵,绕过她,翩然飞出窗外,漫天飞舞……
此时,刘总的车子正朝上海缓缓行去。
他很多天都开着车,或钻在车里,一动不动,从白天到黑夜,又从黑夜到白天。他很怕再见人。他只愿将自己深藏在车内,随时可以逃走。
他从未觉得,长夜竟是如此漫长,长得过不去。
沉沦了几天,逃避了几天,他终于强迫自己抖擞起来。
日子总要过下去的。事情也许不至于那么糟,宜城虽已没有一个朋友,但上海还有一帮“哥们儿”呢,也许,向他们借点钱,辛苦一阵子,也便翻身了。
是啊,日子总得过下去的——
他在上海转悠了一圈,一圈,又一圈。
他将车子开至一个公寓楼下,疲疲地倒在车座上,很久很久很久。他不能忘记刚才的那一倒,也许因为沉寂,他听到自己骨头嘎嘎地响,若没筋肉相连,骷髅也就散了吧?
“唉——!”他无声地长叹,抬头看着公寓楼上的一个窗户,那藕荷色的窗帘在灯光下透出一抹温暖。
终于,他下定决心,一步步地走上楼梯。一层又一层,仿佛一生也走不完。以前他常来这里,从来都不觉得爬楼梯竟这样吃力。
刘总的半夜来访,雨荷很惊讶。更让她大吃一惊的是,短短的几天分离,仿佛隔了几个世纪,刘总陡地老了,老得她差点都不敢相认了!
是什么让一个男人陡然间地走向苍老?
刘总一进来,便倒在床上。床,那柔软温暖的床,他已好多天都不曾碰过了。他像一个大病中的老人,憔悴而怪僻。他挥着手,叫雨荷关灯,关了所有的灯。
是怕雨荷的光彩伤了他?
雨荷疑惑地看着他,无奈而顺从地关了灯。
两个人摸着黑,靠在床上。
黑暗令人放松。他在黑暗中叹着气。雨荷刚想问他,他却一把拉过雨荷的手,切切地道:
“我问你,你是否爱过我?一点点?有一点点吧?”
他从未这样问过她,雨荷愕然地,闷在那儿,不做声。
他看不清她的表情,再问:“一点点也没有?是不是?说呀,是不是?”
“不是。”雨荷轻声道。
“有?你爱过我?”他心头一动,倏地翻转身,黑乎乎地看着她。虽然他老了,什么都没有了,然而,在这全盘皆输前无去路的时刻,他的心里漫天盖地的只一个女人的目光。
有这目光的相伴,他觉得不冤枉。他握着她的手,出着神。他遇见她,偶尔的心动,命中注定。
雨荷默默地依着这迟暮的英雄,一动不动。
虽然,她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是怎么发生的?但她心里已然明白,他再也不是她的靠山了。
如果她只是要依傍一个“靠山”往上爬,那么,只要她肯回头,去找金老板便是。
“一朝皇帝一朝臣”,英雄豪杰也会改朝换代,有人退了,有人上来。只要跟准了一个,就可狐假虎威,青云直上。
一万个女人中,只一个是模特,一万个模特中,只一个会红。难道她不知道?她在刘总手中红过,为什么不可以在金老板手中再红一把?一个女人被捧红踩黑,都在男人。
说穿了,没有一个女人不为金钱、权势、名利所动,她也是。如果不是为了这些,她会跟着刘总,一步步走到今天?
到底——她不是这路人。她虽身陷泥沼,但本性却还没有消失。女人,最痛苦便是这样了。
寂静中,雨荷听见一声苍凉的叹息,也许世上根本没有任何人听见,也许只是她过于敏感的意识。他老了,一夜之间便苍老了。任人无法想像,在这以前,他精神焕发,威严英武。——可终也敌不过岁月,一不小心,便轰然倒塌,一无所有。
再强的生命终究敌不过岁月——雨荷在他身上看到了自己。她不语,只默默地抱紧他。
刘总闭上眼睛,安安静静地倒进女人最柔软也最有力量的怀抱之中,像一头蛰伏着的雄性动物。
暗夜里,只要他一闭上眼睛,便能浮现出雨荷那性感而诱人的身体。但此刻,他却觉得雨荷的身体仿佛一朵金光闪烁的莲花,发出神圣的母性的光环。他竟然没有一丁点想要侵犯她的念头。他突然觉得,他要失去她了。这感觉一下抓痛了他的心,很痛。
其实在他的意识里早已知道失去她了。是一个男人的尊严叫他自觉地放下拥有她的特权。
但他还是跑来这里见她,这是为什么?明知已不能再拥有她,却还是忍不住要来。解释只有一种:他内心的孤独。
他非常地惧怕孤独。
在遭受沦落之际,他需要她,需要她的爱。所以,他会迷失一样地追问她,是否爱过他?哪怕一点点?如一个骤然溺水的人,那么急切的想抓住什么,连一根浮于水面的草芥都不放过。
一连几天的困顿和失眠,终于转化为无法再忍的困倦。他又叹息一声,紧闭双眼,真想睡死过去,不愿醒来。
雨荷一夜没睡。
黎明来了,而他的黑夜却还没有过去。不知何时,他睡着了,睡得那么沉,像死了一般。仿佛他一世的显赫和富贵,只不过是为了堆砌这一刻的沉寂。
阳光破窗而入,刘总终于醒来,身边不见了雨荷。立即他听见房外有开水翻滚的声音。他在床上迟疑了片刻,然后起床开门。
餐桌上准备了几个小菜,雨荷围着围裙正将锅里的汤圆盛于碗内。她青葱似的手指还沾有白色的米粉。原来那是她亲手做的汤圆!刘总怔怔地看着在厨房里忙碌的女人,这一幕,仿佛很不真切。
雨荷端着一大碗汤圆转身走向餐桌,蓦然看见他,脸忽地一红,随即柔声问道:“你醒了?”
刘总“嗯”了一声,他被这扑面而来的温情,弄得有些失措。他一闪身躲进了洗手间,忽觉五内翻腾。水龙头哗哗地流着,他将脸整个儿没入水中,一阵窒息,冰冷的水令他打了个寒颤。抬头间,满脸的水,也不知是水还是泪?他用毛巾一抹,又将一切收藏了。
他走出去,雨荷立即迎上来。她已将沾于手上的面粉洗净,两只手在围裙上来回搓了搓,那动作极像一位贤惠的妻。她紧握住他的手。他的手,不再权重一时。她握着他的手,柔声道:“可以吃早餐了。”
而他却将双手一缩,仿佛一个略带羞怯的孩子,他说:“不吃了。我得走了。”
“你要走了?你去哪儿?”她原想对他说:“你不要走,你留下来吧。”可话到嘴边却临时改了词。她脸上的表情尽是挽留的意味。
“去该去的地方。”他装得很无所谓的样子,对她笑笑,但那笑也是带着叹息的。如此一来,雨荷更觉心酸。她满心的不忍, 她很想很想对他说出来:你留下来吧!可是,她却怎么也开不了口。
“先坐下来吃碗汤圆吧,是我亲手做的呀!”她也装得很轻松的样子,硬拉着他在餐桌前坐下。“你看,这几个小菜是我从小跟母亲学来的,你尝尝?很好吃的。”她递给他一双筷子,眼里满是期待。仿佛一个贤惠的妻,只想伺候自己的男人吃好喝好。
刘总接过筷子,不知道先夹哪一样。唉,他怎会心生胆怯呢!他轻声叹息着。
雨荷无奈地笑一下,转身走进厨房。她走进厨房是想来拿两个小碗,用来盛放汤圆。可当她从碗柜里取出两个小碗转身之际,却看到刘总已在闷头吞吃那一大碗的汤圆——那原是他们两个人的早餐。
他如一个饿极了的人,突然遭遇一顿美食,那吃相,简直狼吞虎咽!雨荷悄然退回去,手里紧紧捏着两只小碗,眼里噙满泪水。
不!她不能让他走。她绝不能让他孤单单一个人离去——她在心里无数次地告诉自己。无论如何,她要留下他!在他落难之时,她要陪在他身边照顾他。
“我走了。”
她蓦地一惊,回过头看着他,犹有泪痕的眼里分明流露出一丝怜悯之意,那是她竭力克制的。但他还是感觉到了。男性的自尊心仿佛被一样看不见的利物猛地扎了一下。随即,他朝她坚定地一笑,转过身不再看她,径自离去。
雨荷追出去,直追至楼下,她不停地翕动着嘴唇,可到最后,她也没能说出那句挽留的话,甚至连一句安慰人心的话都没有说。
他也没有回头。两个人就此别过。告别惟有一串搅乱人心的脚步,踢踢蹋蹋地,催人断肠。
他走完最后一个台阶,整个身影沐浴于阳光之中。她看着他的一缕白发从黑发中钻出来,在阳光下闪烁,特别的扎眼。
她在楼梯口站住,不动,目送着他渐渐远去。他的背影苍凉落寞,很快被人流淹没了。只一眨眼,她便再难找寻到他的背影。
她不知道他是否还会复出江湖,或从此销声匿迹?
她只知道,他这一去,再不会回来。
经过那次事件后,紫玉决定一个人去远游。她对安琴说,她想去远方走走,透透气再回来。
毫无疑问,旅行是有限生命中最富有人性的一种方式。生命中最繁琐的一切,可以在旅行中,简化成一只拎在手中的箱子。而那些最为纷乱不堪的时刻,在旅行中也能被化为一片又一片的风景。一个人去旅行,是快速治疗伤痛的最好方式。
对于安琴来说,其实写作,也是一种旅行。每打开一道窗口,打开一个故事,探索一个主题,都是一次新的旅行。
那些天来,她总是开着电脑,对着屏幕,却一个字也写不下来。像是面屏幕而思过。
她发觉,那份来自内心深处的感觉,她无法表述,也没有能力讲清它。她甚至怀疑,这世上所有人的日记,都不可能会有真正的隐私。那些深藏心底的私秘,没有人会将它诉诸于文字。真正的私密,是无法言说的。
内心的真实总是秘而不宣,不可言说。无论你有多大的勇气,内心的私密,在落笔之际,往往早已变质。
她看过很多人的自传,她相信那些自传也许会记载下真实的过程,但,那记载的过程中,那份内心的真实性早已在文字里隐藏起来。任何自传,都不会有真正的“真实性”。
她再次打开写了一半的小说《白宜》,白宜的故事,一直在她心中有着似是而非的感觉,那感觉里有充满谜一样的色彩和鸦片般的奇幻。她跟着感觉一直在探索这个故事。但当她决定这样写的时候,它却变成那样了。故事的本身在不断的探索中,已发生了演峦。
探索的本身就是一个使故事演变的过程。那谜一样的色彩和鸦片般的奇幻,终于消逝无痕。故事的结局平凡甚至残忍,破坏了她多年来对白宜这个人物以及那段爱情故事的美好想像。
她觉得,写作的本身就是残忍。如手持冰冷手术刀的外科医生,将人和事物一点点剖析,最终袒露的真相,不管是好是坏,俱是血肉模糊。
这是一种疼痛。
但她必须继续。因为,这是治疗和保持清醒的惟一方式。她在探索的同时,懂得了自我控制。虽然清醒和自我控制,也是一种疼痛。
银杏树下的玫瑰疯开着,每个枝头挂满了几十个花朵。枝条承载不起超负的分量,佝偻着腰身。于是,花朵横里竖里相互牵扯相互缠绕,理不清的纷乱。
玫瑰开成那样,便不是玫瑰了。那是花灾。
她背靠着银杏树,感受着玫瑰的纷乱和墙的寂静。那堵古老的青砖墙,永恒地停驻着那只石蝴蝶,仿佛它已飞翔了一万年,历尽了人世沧桑和爱恨情仇。它冷静,超脱,如一个老者,冥冥中给她以某种启示。
明月的银辉中,浮现出白宜的容颜。那样文静,姣美,仿佛从来就藏在她心中,纹丝不动。那是她创作的偶像。她一直将她当作传奇。
和所有的女人一样,白宜的一生都在“辛苦的追寻”之中。终于她在梅园里遭遇了爱情,于是,她的生活成了一个幻梦,进入冥想、激情和温柔的境界。最后,她却拒绝真相,拒绝让爱情走向平凡。其实,所有的爱情,走到一定阶段,只能“平凡”。但,她不甘心。
她感觉到白宜微微下垂的双眼,正在凝视着自己。银杏叶子在夜风中舞动,她耳边响起一些断断续续的忧伤的句子,那是声声酸楚的质问,浸透她全身……
那最后一夜,彻底绝望的白宜,拎起身边最后一罐药,向毕文清砸过去:“这爱情的毒,你要我拿什么来戒?!”她说。
毕文清顾不得一身药汁,反过来抱住她,哀求她:“他不会放过我们,我们在一起是没有出路的。我们回头吧?啊?回到最初去……”
回到最初?谁可以单凭一句话,旋身一转回到最初,把一切错失一笔勾销?
他到上海去,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过?而她在梅园,等洛家荣来接她,也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可以吗?
如果他能为她一拍胸脯,将什么都放下,什么都不顾……兴许,她会放过他。
这就是女人。你在爱情面前瞻前顾后,她便怀疑你的爱,怀疑你的真心。她偏偏就教你放下,将一切都放下。永远放下。
那一夜,她心里清楚,再无回转余地。于是,破釜沉舟,暗自变得歇斯底里。
往日的温柔和美丽不见了。心灵空虚的女人一旦歇斯底里,便像魔鬼一般可怕。(未完待续)
39.熟得能闻见香味的女人
紫玉的眼里充满爱意,她温情地看向卞泽聪,仿佛看到他心里去,他是她最最爱的男人啊——她用尽全身力量,一字一顿地对神父道:
“我,不,愿,意——!”
满场愕然,人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人人脸上都有一个看热闹的表情。
卞泽聪不可思议地看向她,他怀疑自己听错了。他不相信,她竟要这样砸他的台?她也不相信,自己竟会这么决然地吐出这四个字,怎么会?她这是怎么了?她竟在这个时刻向他告别?
其实,告别早已开始,在她心里,在她的意识里,早已开始向他默默告别。
一年多的分离,他在她心里早已变了,彻底变了。她心目中的他,早在一年前已死去,现在的他,对她来说只是一具躯壳。她只不过借这具躯壳完成了她今生今世最大的愿望:她终于和他结婚了,和自己最爱的男人结婚了!但他的灵魂却已死去,另一个灵魂在她体内复活,所以,现在的她,已不再属于他了。
两个人,面对面地,离得这么近。可两颗心,却离得那么远,遥不可及。他们再也走不到一块。
她拉过他的手,将戒指慎重地放于他的手心里。她的手握住他的手,两只手都在轻微地抖动。她的另一只手,自然地落于他的胸前,横在他心上,压住他,令他呼吸困难起来。他听见耳畔响起她轻声细语的话音:
“你凶残到连一个还未成形的小生命都不肯放过,我怎能放心将自己的一生交给你?我不愿意!”
说完,她一阵风似的跑出去,穿过人们惊愕的目光,离开教堂。
——卞泽聪面如土色。他的心口上犹留着她手心的余温,那最实在的一刻已经过去,永远过去。她竞这样绝然地走了,将他所有的人生安排全盘推翻。
唉——他无声地叹息,男子汉大丈夫拿得起放得下,水来土掩,兵来将挡,瞬息间,他已将一切又收藏好了。他是不会认输的。他的脸重新漾出一些笑意,心中的难过,一把被摔到九霄云外。英雄怎可气短?只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他的难过,如不是身受,又怎会晓得?
他向神父交待了几句,转身退去。转身之际,他听见神父在向大家解释:“新郎新娘之间发生些误会,婚礼到此结束,请大家先回去……”
梅园,安琴默默地陪着紫玉,她隐隐预感到紫玉会临阵逃脱,她果然醒悟了。卞泽聪这样的男人,让所有的女人都感到害怕,都不会有安全感。紫玉幸好适时醒悟了。毕竟,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就凭一时之爱,是远远不够的。
紫玉的心从未如此清醒澄明过,她已无怨无悔。当洁白的婚纱云雾般托着她悄然退场时,她的灵魂,重生了一次。
那件毛衣,似一个没了魂的空壳,耷拉在床上。
紫玉一下一下地扯着绒线。只一会,织了整整一年的毛衣,就这样三下两下便连影儿也没有了。
上海,在一个单身公寓里,雨荷睡着,昏昏地,梦里不知身是客,回首更是一场梦。好几天了,她都没再回模特队,却又不知道能去哪儿。
那个模特队的头,是个彪形大汉,姓金。上海小姐都嗲着声叫他“金老板”。
有一晚,她刚练完身,只一个人,金老板突然现身,从背后抱住她,涎着脸喘着气:“早就想你了——”
她尖叫着,脱身而逃。
金老板在身后喊:“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连这点坏都不会,想红?!”
她只觉得毛骨悚然!她逃了出来。她是再也不会回去的了。一夜间,她便生生断了自己的后路。
那件月白色旗袍,如被埋葬了一年多的灵魂,重新复活了。她咬着牙扯下透明胶布,一层一层的,缠得那么紧,那么密!
终于,盒子打开了。她猛地抖开那件旗袍,紧紧抱在怀里,紧紧地。那凉滑的丝绸竟如一双充满温情的手,她的肌肤一阵灼热!
一曲《化蝶》的琴声,凄婉地响起,如泣如诉——
她在琴声中,缓缓地脱下睡衣,换上旗袍。在褪去睡衣的倏间,她被镜子里的自己,惊吓了一下。一个熟透了的柔软的身体,如一只散发着芬芳的桃子。熟得能闻见香味的水果,总不是件好事。她一遍遍地看镜子里的自己,怎么可以这样?熟得随手一掐便能挤出水来,脱胎换骨得连自己都不敢相信。
她的身体,看上去凉,摸上去暖。是啊,她好久都没摸过自己的身体了。无数的夜里,它被一双男人的手抚摸,被一个男人的身体挤压。那个男人,不仅栽植了她的前程,也栽植了她的身体。
她的身体变了。那鼓胀的丰满,令她蒙羞——一个模特的身体,怎可以如此丰满?
她穿上旗袍。旗袍没变,身体变了。穿在身上,贴得更紧了。一种恍惚迷离身不由己的感觉。她竞随着音乐,走出一些细碎而模糊的猫步。在这个小小的方寸地,她的身体轻轻地,轻轻地晃荡着。旗袍上分明只是蝶的印痕,但它们却仿佛获取了生命,一只只从她身上飞去,又飞回,那一只只美丽的小精灵,绕过她,翩然飞出窗外,漫天飞舞……
此时,刘总的车子正朝上海缓缓行去。
他很多天都开着车,或钻在车里,一动不动,从白天到黑夜,又从黑夜到白天。他很怕再见人。他只愿将自己深藏在车内,随时可以逃走。
他从未觉得,长夜竟是如此漫长,长得过不去。
沉沦了几天,逃避了几天,他终于强迫自己抖擞起来。
日子总要过下去的。事情也许不至于那么糟,宜城虽已没有一个朋友,但上海还有一帮“哥们儿”呢,也许,向他们借点钱,辛苦一阵子,也便翻身了。
是啊,日子总得过下去的——
他在上海转悠了一圈,一圈,又一圈。
他将车子开至一个公寓楼下,疲疲地倒在车座上,很久很久很久。他不能忘记刚才的那一倒,也许因为沉寂,他听到自己骨头嘎嘎地响,若没筋肉相连,骷髅也就散了吧?
“唉——!”他无声地长叹,抬头看着公寓楼上的一个窗户,那藕荷色的窗帘在灯光下透出一抹温暖。
终于,他下定决心,一步步地走上楼梯。一层又一层,仿佛一生也走不完。以前他常来这里,从来都不觉得爬楼梯竟这样吃力。
刘总的半夜来访,雨荷很惊讶。更让她大吃一惊的是,短短的几天分离,仿佛隔了几个世纪,刘总陡地老了,老得她差点都不敢相认了!
是什么让一个男人陡然间地走向苍老?
刘总一进来,便倒在床上。床,那柔软温暖的床,他已好多天都不曾碰过了。他像一个大病中的老人,憔悴而怪僻。他挥着手,叫雨荷关灯,关了所有的灯。
是怕雨荷的光彩伤了他?
雨荷疑惑地看着他,无奈而顺从地关了灯。
两个人摸着黑,靠在床上。
黑暗令人放松。他在黑暗中叹着气。雨荷刚想问他,他却一把拉过雨荷的手,切切地道:
“我问你,你是否爱过我?一点点?有一点点吧?”
他从未这样问过她,雨荷愕然地,闷在那儿,不做声。
他看不清她的表情,再问:“一点点也没有?是不是?说呀,是不是?”
“不是。”雨荷轻声道。
“有?你爱过我?”他心头一动,倏地翻转身,黑乎乎地看着她。虽然他老了,什么都没有了,然而,在这全盘皆输前无去路的时刻,他的心里漫天盖地的只一个女人的目光。
有这目光的相伴,他觉得不冤枉。他握着她的手,出着神。他遇见她,偶尔的心动,命中注定。
雨荷默默地依着这迟暮的英雄,一动不动。
虽然,她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是怎么发生的?但她心里已然明白,他再也不是她的靠山了。
如果她只是要依傍一个“靠山”往上爬,那么,只要她肯回头,去找金老板便是。
“一朝皇帝一朝臣”,英雄豪杰也会改朝换代,有人退了,有人上来。只要跟准了一个,就可狐假虎威,青云直上。
一万个女人中,只一个是模特,一万个模特中,只一个会红。难道她不知道?她在刘总手中红过,为什么不可以在金老板手中再红一把?一个女人被捧红踩黑,都在男人。
说穿了,没有一个女人不为金钱、权势、名利所动,她也是。如果不是为了这些,她会跟着刘总,一步步走到今天?
到底——她不是这路人。她虽身陷泥沼,但本性却还没有消失。女人,最痛苦便是这样了。
寂静中,雨荷听见一声苍凉的叹息,也许世上根本没有任何人听见,也许只是她过于敏感的意识。他老了,一夜之间便苍老了。任人无法想像,在这以前,他精神焕发,威严英武。——可终也敌不过岁月,一不小心,便轰然倒塌,一无所有。
再强的生命终究敌不过岁月——雨荷在他身上看到了自己。她不语,只默默地抱紧他。
刘总闭上眼睛,安安静静地倒进女人最柔软也最有力量的怀抱之中,像一头蛰伏着的雄性动物。
暗夜里,只要他一闭上眼睛,便能浮现出雨荷那性感而诱人的身体。但此刻,他却觉得雨荷的身体仿佛一朵金光闪烁的莲花,发出神圣的母性的光环。他竟然没有一丁点想要侵犯她的念头。他突然觉得,他要失去她了。这感觉一下抓痛了他的心,很痛。
其实在他的意识里早已知道失去她了。是一个男人的尊严叫他自觉地放下拥有她的特权。
但他还是跑来这里见她,这是为什么?明知已不能再拥有她,却还是忍不住要来。解释只有一种:他内心的孤独。
他非常地惧怕孤独。
在遭受沦落之际,他需要她,需要她的爱。所以,他会迷失一样地追问她,是否爱过他?哪怕一点点?如一个骤然溺水的人,那么急切的想抓住什么,连一根浮于水面的草芥都不放过。
一连几天的困顿和失眠,终于转化为无法再忍的困倦。他又叹息一声,紧闭双眼,真想睡死过去,不愿醒来。
雨荷一夜没睡。
黎明来了,而他的黑夜却还没有过去。不知何时,他睡着了,睡得那么沉,像死了一般。仿佛他一世的显赫和富贵,只不过是为了堆砌这一刻的沉寂。
阳光破窗而入,刘总终于醒来,身边不见了雨荷。立即他听见房外有开水翻滚的声音。他在床上迟疑了片刻,然后起床开门。
餐桌上准备了几个小菜,雨荷围着围裙正将锅里的汤圆盛于碗内。她青葱似的手指还沾有白色的米粉。原来那是她亲手做的汤圆!刘总怔怔地看着在厨房里忙碌的女人,这一幕,仿佛很不真切。
雨荷端着一大碗汤圆转身走向餐桌,蓦然看见他,脸忽地一红,随即柔声问道:“你醒了?”
刘总“嗯”了一声,他被这扑面而来的温情,弄得有些失措。他一闪身躲进了洗手间,忽觉五内翻腾。水龙头哗哗地流着,他将脸整个儿没入水中,一阵窒息,冰冷的水令他打了个寒颤。抬头间,满脸的水,也不知是水还是泪?他用毛巾一抹,又将一切收藏了。
他走出去,雨荷立即迎上来。她已将沾于手上的面粉洗净,两只手在围裙上来回搓了搓,那动作极像一位贤惠的妻。她紧握住他的手。他的手,不再权重一时。她握着他的手,柔声道:“可以吃早餐了。”
而他却将双手一缩,仿佛一个略带羞怯的孩子,他说:“不吃了。我得走了。”
“你要走了?你去哪儿?”她原想对他说:“你不要走,你留下来吧。”可话到嘴边却临时改了词。她脸上的表情尽是挽留的意味。
“去该去的地方。”他装得很无所谓的样子,对她笑笑,但那笑也是带着叹息的。如此一来,雨荷更觉心酸。她满心的不忍, 她很想很想对他说出来:你留下来吧!可是,她却怎么也开不了口。
“先坐下来吃碗汤圆吧,是我亲手做的呀!”她也装得很轻松的样子,硬拉着他在餐桌前坐下。“你看,这几个小菜是我从小跟母亲学来的,你尝尝?很好吃的。”她递给他一双筷子,眼里满是期待。仿佛一个贤惠的妻,只想伺候自己的男人吃好喝好。
刘总接过筷子,不知道先夹哪一样。唉,他怎会心生胆怯呢!他轻声叹息着。
雨荷无奈地笑一下,转身走进厨房。她走进厨房是想来拿两个小碗,用来盛放汤圆。可当她从碗柜里取出两个小碗转身之际,却看到刘总已在闷头吞吃那一大碗的汤圆——那原是他们两个人的早餐。
他如一个饿极了的人,突然遭遇一顿美食,那吃相,简直狼吞虎咽!雨荷悄然退回去,手里紧紧捏着两只小碗,眼里噙满泪水。
不!她不能让他走。她绝不能让他孤单单一个人离去——她在心里无数次地告诉自己。无论如何,她要留下他!在他落难之时,她要陪在他身边照顾他。
“我走了。”
她蓦地一惊,回过头看着他,犹有泪痕的眼里分明流露出一丝怜悯之意,那是她竭力克制的。但他还是感觉到了。男性的自尊心仿佛被一样看不见的利物猛地扎了一下。随即,他朝她坚定地一笑,转过身不再看她,径自离去。
雨荷追出去,直追至楼下,她不停地翕动着嘴唇,可到最后,她也没能说出那句挽留的话,甚至连一句安慰人心的话都没有说。
他也没有回头。两个人就此别过。告别惟有一串搅乱人心的脚步,踢踢蹋蹋地,催人断肠。
他走完最后一个台阶,整个身影沐浴于阳光之中。她看着他的一缕白发从黑发中钻出来,在阳光下闪烁,特别的扎眼。
她在楼梯口站住,不动,目送着他渐渐远去。他的背影苍凉落寞,很快被人流淹没了。只一眨眼,她便再难找寻到他的背影。
她不知道他是否还会复出江湖,或从此销声匿迹?
她只知道,他这一去,再不会回来。
经过那次事件后,紫玉决定一个人去远游。她对安琴说,她想去远方走走,透透气再回来。
毫无疑问,旅行是有限生命中最富有人性的一种方式。生命中最繁琐的一切,可以在旅行中,简化成一只拎在手中的箱子。而那些最为纷乱不堪的时刻,在旅行中也能被化为一片又一片的风景。一个人去旅行,是快速治疗伤痛的最好方式。
对于安琴来说,其实写作,也是一种旅行。每打开一道窗口,打开一个故事,探索一个主题,都是一次新的旅行。
那些天来,她总是开着电脑,对着屏幕,却一个字也写不下来。像是面屏幕而思过。
她发觉,那份来自内心深处的感觉,她无法表述,也没有能力讲清它。她甚至怀疑,这世上所有人的日记,都不可能会有真正的隐私。那些深藏心底的私秘,没有人会将它诉诸于文字。真正的私密,是无法言说的。
内心的真实总是秘而不宣,不可言说。无论你有多大的勇气,内心的私密,在落笔之际,往往早已变质。
她看过很多人的自传,她相信那些自传也许会记载下真实的过程,但,那记载的过程中,那份内心的真实性早已在文字里隐藏起来。任何自传,都不会有真正的“真实性”。
她再次打开写了一半的小说《白宜》,白宜的故事,一直在她心中有着似是而非的感觉,那感觉里有充满谜一样的色彩和鸦片般的奇幻。她跟着感觉一直在探索这个故事。但当她决定这样写的时候,它却变成那样了。故事的本身在不断的探索中,已发生了演峦。
探索的本身就是一个使故事演变的过程。那谜一样的色彩和鸦片般的奇幻,终于消逝无痕。故事的结局平凡甚至残忍,破坏了她多年来对白宜这个人物以及那段爱情故事的美好想像。
她觉得,写作的本身就是残忍。如手持冰冷手术刀的外科医生,将人和事物一点点剖析,最终袒露的真相,不管是好是坏,俱是血肉模糊。
这是一种疼痛。
但她必须继续。因为,这是治疗和保持清醒的惟一方式。她在探索的同时,懂得了自我控制。虽然清醒和自我控制,也是一种疼痛。
银杏树下的玫瑰疯开着,每个枝头挂满了几十个花朵。枝条承载不起超负的分量,佝偻着腰身。于是,花朵横里竖里相互牵扯相互缠绕,理不清的纷乱。
玫瑰开成那样,便不是玫瑰了。那是花灾。
她背靠着银杏树,感受着玫瑰的纷乱和墙的寂静。那堵古老的青砖墙,永恒地停驻着那只石蝴蝶,仿佛它已飞翔了一万年,历尽了人世沧桑和爱恨情仇。它冷静,超脱,如一个老者,冥冥中给她以某种启示。
明月的银辉中,浮现出白宜的容颜。那样文静,姣美,仿佛从来就藏在她心中,纹丝不动。那是她创作的偶像。她一直将她当作传奇。
和所有的女人一样,白宜的一生都在“辛苦的追寻”之中。终于她在梅园里遭遇了爱情,于是,她的生活成了一个幻梦,进入冥想、激情和温柔的境界。最后,她却拒绝真相,拒绝让爱情走向平凡。其实,所有的爱情,走到一定阶段,只能“平凡”。但,她不甘心。
她感觉到白宜微微下垂的双眼,正在凝视着自己。银杏叶子在夜风中舞动,她耳边响起一些断断续续的忧伤的句子,那是声声酸楚的质问,浸透她全身……
那最后一夜,彻底绝望的白宜,拎起身边最后一罐药,向毕文清砸过去:“这爱情的毒,你要我拿什么来戒?!”她说。
毕文清顾不得一身药汁,反过来抱住她,哀求她:“他不会放过我们,我们在一起是没有出路的。我们回头吧?啊?回到最初去……”
回到最初?谁可以单凭一句话,旋身一转回到最初,把一切错失一笔勾销?
他到上海去,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过?而她在梅园,等洛家荣来接她,也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可以吗?
如果他能为她一拍胸脯,将什么都放下,什么都不顾……兴许,她会放过他。
这就是女人。你在爱情面前瞻前顾后,她便怀疑你的爱,怀疑你的真心。她偏偏就教你放下,将一切都放下。永远放下。
那一夜,她心里清楚,再无回转余地。于是,破釜沉舟,暗自变得歇斯底里。
往日的温柔和美丽不见了。心灵空虚的女人一旦歇斯底里,便像魔鬼一般可怕。(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