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章 惊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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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还是我自己来吧。不过,你可以跟着我学学,什么时候我不愿意动弹,或者没时间了,你也可以给我,给我们大家做好吃的。"姚子清笑道。
林煜连衣裳都做的,做饭又算什么?至于说什么做衣裳做饭有损男人气概?怎么可能?林辰不就在做饭上很有天赋吗?也没见他娘娘腔?在他们现在这个家里,最闲的人就是林煜了。以前他还要负责全家人的针线,如今有了绣春,加上他对做针线的热情与兴趣已经冷却,每天除了练功练剑,便无事可做。让他做几顿饭也没什么吧?
"好啊!"林煜高兴的笑了,他就喜欢跟姚子清学做东西了。
林睿面不改色,他已经习惯姚子清经常将林煜当小丫鬟一样对待了,虽然这小丫鬟是她最信任宠爱的心腹丫鬟。
"娘子,我也跟着你学学吧。"林瑾道。
他本是个心高气傲,吃软不吃硬,宁折不屈,很有气节的人,但如今这傲气已经被姚子清打磨的圆润了起来,宁折不屈的气节也变得有了弹性,唯有固执与轴劲依旧保存了下来。昨天还在生姚子清的气,觉得姚子清对他不够好,不够爱他,今天便又恢复了原样,她不爱他又如何?他还就是认定她,缠定她了。
"嗯。好啊。"姚子清刚刚打击过林瑾,如今真不敢再让林瑾伤心了。事到如今,她才理解林冽为什么会说,三哥比二哥更可怕,更不好招惹了。
林睿不论多么骄傲,阴险或者心狠手辣,都是冷静理智的。而林瑾看似脾气很好,其实就是个疯子。招惹上他,只有三个选择:像他服软,让他达到目的;若是不愿意,那就直接废掉他,不然他就算是只剩一口气也绝不会服软认输;这两样都不愿意选,那就只能与他纠缠着,生生忍受着他的死缠烂打。
这些年来,欺负招惹过林瑾的人不少,但时候无不后悔。
就是林睿,也被林瑾嫉妒纠缠了十几年,若不是他生性护短,对同父同母的弟弟格外宽容,只怕早就搞死林瑾了。直到前不久的刺杀,林瑾竟然想都没想,下意识的就将那股子不要命疯狂劲用在了保护他上,替他挨了好几刀,事情过了之后,才觉得不好意思继续"嫉妒"他,不然就前后矛盾,明显矫情幼稚了,才和林睿真正兄友弟恭起来。
姚子清如今也有些怕了林瑾了,但又不能,也不忍心废掉他,只能适当的屈服,顺着他,哄着他。何况,家里多一个人精通厨艺,她本就求之不得。林瑾虽然在厨艺天赋上比不上林辰,心灵手巧上比不过林煜,但却细心耐心,聪明认真,又不在乎所谓的男人的傲气,比起一般男人来还是很适合学做饭的。
"媳妇,那我也去。我也要学做饭。"林冽也道。
众人全都露出惨不忍睹之色来,林冽学做饭?好吧,他以前也不止一次做过吃的,没吃死过人,但想要他做出精细的美味来,简直比让老虎黑熊学做针线还有难度吧?
"嗯。好。"姚子清重重的答应一声。
精力不济,连和人斗嘴抬杠的心劲都没有,所以今天的姚子清很好说话。
林文和林宝见状,也凑热闹起哄,跟着一起去了厨房。
绣春作为一个传统型女人,认为女人越是贤惠勤俭,心灵手巧,才越附和好女人的标准,自然也很热衷于提高厨艺。不过,见此情景,她没有再去凑热闹。
林睿但凡有可能,绝不踏入厨房的,何况是跟一群人凑热闹,不符合他的性格。
王晓最近成熟了许多,不再喜欢缠着姚子清了,性格比以前开朗了许多,却更加深沉稳重,留下来伺候林睿。
厨房里,既然这么多人来打下手,姚子清能不动手就不动手,只动嘴皮子指挥着林瑾等人。
瘦肉粥之类的,经常吃,以前不觉得有什么,今天却忽然觉得腻了。
检查了一下食材之后,她决定做几样以前没做过的。正好家里有林岳送来的银耳,红枣和一些干果,便决定做红枣银耳羹和...玫瑰花馒头...玉米鸡蛋饼...酸辣萝卜丝...炸点蚕豆,再做些...馄饨。
她这些吃的不止考虑到自己的口味,还考虑到全家的营养。从营养学上说,早餐最好是主事为主,副食为辅,有蔬菜,也有蛋白质较高的食材,比如鸡蛋和肉类。
不过,兴致勃勃的做吃的,做到后来,姚子清又觉得厌烦起来,精神疲惫,所以馄饨只包了一点,只够一人尝一两颗。但正因为少,所以这顿早餐,即便是大家已经习惯了吃他们家高品质的食物,也都有种意犹未尽之感。
吃饱喝足之后,林冽去赶出了牛车。林瑾拿出一张寒牛皮铺在车上,又拿出两张薄被让姚子清和林煜盖着。林煜如今最不怕冷了,便把被子让给了林睿和王晓,然后和林瑾一起到车位,替姚子清挡风。
一行人坐着车直奔东洲城而去。
东洲城不是东螭国最大的城池,却是东螭国最富裕的城池,就连比他更大更重要的京都也比不上东洲城的富裕。
牛车经过十里镇时,往日人潮涌动的集镇,人流不足往日的一半,街道之上冷冷清清。十里镇的"红妆"还没有开业,林睿的杂货铺也还关着。镇子外西北方向,一大片的良田宛如广场,还能看见大军安营扎寨的影迹。
再怎么军纪严明,战争也不可避免的会扰民,会对普通百姓造成伤害。
这还是因为古代社会武器落后,损害的只是一些良田而已,她前世经历的战争,可是连整个世界都几乎毁了,到最后天空灰蒙蒙的,空气里遍布毒素。所以,她讨厌战争。
穿过十里镇,不多时便到了东洲城。
东洲城里进出的人也不足往日的一半,甚至还要少一些,戒备却比往日更森严了。守城门的一队士兵,盔甲锃亮,手握长枪,站成两列,一个个腰板挺直,精气神十足,透着股长枪一样的锋锐,有二十几个之多。估计还有一些换班的士兵没有出来。(未完待续)
"算了,还是我自己来吧。不过,你可以跟着我学学,什么时候我不愿意动弹,或者没时间了,你也可以给我,给我们大家做好吃的。"姚子清笑道。
林煜连衣裳都做的,做饭又算什么?至于说什么做衣裳做饭有损男人气概?怎么可能?林辰不就在做饭上很有天赋吗?也没见他娘娘腔?在他们现在这个家里,最闲的人就是林煜了。以前他还要负责全家人的针线,如今有了绣春,加上他对做针线的热情与兴趣已经冷却,每天除了练功练剑,便无事可做。让他做几顿饭也没什么吧?
"好啊!"林煜高兴的笑了,他就喜欢跟姚子清学做东西了。
林睿面不改色,他已经习惯姚子清经常将林煜当小丫鬟一样对待了,虽然这小丫鬟是她最信任宠爱的心腹丫鬟。
"娘子,我也跟着你学学吧。"林瑾道。
他本是个心高气傲,吃软不吃硬,宁折不屈,很有气节的人,但如今这傲气已经被姚子清打磨的圆润了起来,宁折不屈的气节也变得有了弹性,唯有固执与轴劲依旧保存了下来。昨天还在生姚子清的气,觉得姚子清对他不够好,不够爱他,今天便又恢复了原样,她不爱他又如何?他还就是认定她,缠定她了。
"嗯。好啊。"姚子清刚刚打击过林瑾,如今真不敢再让林瑾伤心了。事到如今,她才理解林冽为什么会说,三哥比二哥更可怕,更不好招惹了。
林睿不论多么骄傲,阴险或者心狠手辣,都是冷静理智的。而林瑾看似脾气很好,其实就是个疯子。招惹上他,只有三个选择:像他服软,让他达到目的;若是不愿意,那就直接废掉他,不然他就算是只剩一口气也绝不会服软认输;这两样都不愿意选,那就只能与他纠缠着,生生忍受着他的死缠烂打。
这些年来,欺负招惹过林瑾的人不少,但时候无不后悔。
就是林睿,也被林瑾嫉妒纠缠了十几年,若不是他生性护短,对同父同母的弟弟格外宽容,只怕早就搞死林瑾了。直到前不久的刺杀,林瑾竟然想都没想,下意识的就将那股子不要命疯狂劲用在了保护他上,替他挨了好几刀,事情过了之后,才觉得不好意思继续"嫉妒"他,不然就前后矛盾,明显矫情幼稚了,才和林睿真正兄友弟恭起来。
姚子清如今也有些怕了林瑾了,但又不能,也不忍心废掉他,只能适当的屈服,顺着他,哄着他。何况,家里多一个人精通厨艺,她本就求之不得。林瑾虽然在厨艺天赋上比不上林辰,心灵手巧上比不过林煜,但却细心耐心,聪明认真,又不在乎所谓的男人的傲气,比起一般男人来还是很适合学做饭的。
"媳妇,那我也去。我也要学做饭。"林冽也道。
众人全都露出惨不忍睹之色来,林冽学做饭?好吧,他以前也不止一次做过吃的,没吃死过人,但想要他做出精细的美味来,简直比让老虎黑熊学做针线还有难度吧?
"嗯。好。"姚子清重重的答应一声。
精力不济,连和人斗嘴抬杠的心劲都没有,所以今天的姚子清很好说话。
林文和林宝见状,也凑热闹起哄,跟着一起去了厨房。
绣春作为一个传统型女人,认为女人越是贤惠勤俭,心灵手巧,才越附和好女人的标准,自然也很热衷于提高厨艺。不过,见此情景,她没有再去凑热闹。
林睿但凡有可能,绝不踏入厨房的,何况是跟一群人凑热闹,不符合他的性格。
王晓最近成熟了许多,不再喜欢缠着姚子清了,性格比以前开朗了许多,却更加深沉稳重,留下来伺候林睿。
厨房里,既然这么多人来打下手,姚子清能不动手就不动手,只动嘴皮子指挥着林瑾等人。
瘦肉粥之类的,经常吃,以前不觉得有什么,今天却忽然觉得腻了。
检查了一下食材之后,她决定做几样以前没做过的。正好家里有林岳送来的银耳,红枣和一些干果,便决定做红枣银耳羹和...玫瑰花馒头...玉米鸡蛋饼...酸辣萝卜丝...炸点蚕豆,再做些...馄饨。
她这些吃的不止考虑到自己的口味,还考虑到全家的营养。从营养学上说,早餐最好是主事为主,副食为辅,有蔬菜,也有蛋白质较高的食材,比如鸡蛋和肉类。
不过,兴致勃勃的做吃的,做到后来,姚子清又觉得厌烦起来,精神疲惫,所以馄饨只包了一点,只够一人尝一两颗。但正因为少,所以这顿早餐,即便是大家已经习惯了吃他们家高品质的食物,也都有种意犹未尽之感。
吃饱喝足之后,林冽去赶出了牛车。林瑾拿出一张寒牛皮铺在车上,又拿出两张薄被让姚子清和林煜盖着。林煜如今最不怕冷了,便把被子让给了林睿和王晓,然后和林瑾一起到车位,替姚子清挡风。
一行人坐着车直奔东洲城而去。
东洲城不是东螭国最大的城池,却是东螭国最富裕的城池,就连比他更大更重要的京都也比不上东洲城的富裕。
牛车经过十里镇时,往日人潮涌动的集镇,人流不足往日的一半,街道之上冷冷清清。十里镇的"红妆"还没有开业,林睿的杂货铺也还关着。镇子外西北方向,一大片的良田宛如广场,还能看见大军安营扎寨的影迹。
再怎么军纪严明,战争也不可避免的会扰民,会对普通百姓造成伤害。
这还是因为古代社会武器落后,损害的只是一些良田而已,她前世经历的战争,可是连整个世界都几乎毁了,到最后天空灰蒙蒙的,空气里遍布毒素。所以,她讨厌战争。
穿过十里镇,不多时便到了东洲城。
东洲城里进出的人也不足往日的一半,甚至还要少一些,戒备却比往日更森严了。守城门的一队士兵,盔甲锃亮,手握长枪,站成两列,一个个腰板挺直,精气神十足,透着股长枪一样的锋锐,有二十几个之多。估计还有一些换班的士兵没有出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