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错手杀人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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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基本战术方向,我想要与阿雪深谈,但很不巧的是,那名女婴开始大声哭闹起来“哎呀”阿雪惊呼一声。
突然涨红了脸,跟着就急切的哀求我离开,不要再吓坏孩子。我觉得奇怪,但也知道不适合逼得太紧,依言退出。从当晚起,我就让阿雪致力专攻亡灵魔法的修练,尽管我们很努力,很希望作一点什么,但是不幸的事情依旧是发生了,隔天一早,村子里头又多了新的牺牲者。
明明就已经被鬼物群包围了,却还是有人不信邪,想要往外头闯。两名剩下的见习神官,连同他们的伙伴,不愿意继续待在村子里,在契约之日被怒涌而入的鬼物群吞噬,执意外闯求生。
他们还有一点起码的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的魔法不足以对抗数百鬼物合攻,贸然冲出去,只会与同伴一样下场,所以改了新的战术,先抓几名村人当诱饵,去吸引鬼物群的注意,他们趁机突围。
而被抓的人里头有着金汉良的妻子。整个行动被半夜不睡的茅延安给撞破,呼叫声引来了村人,两边形成对峙,虽然后来大叔的言语激怒奏效,令他们失神,被紫罗兰闪电窜出,咬断了一名见习神官的咽喉,场面大乱。
可是我们仍然慢了一步,让情绪陷入狂乱的剩余几人,拉着数名人质一起往村子外头冲出去,虽然只是见习的,但光之神宫的神官,还是有着一定素质。
唱颂出来的圣歌与经文,形成了一道浅浅的光幕,庇护住他们。鬼物群对于这带着神圣气息的光幕,显得有些畏惧,不敢太过靠近,生怕在属性相克的情形下,被圣光蒸发得魂灵俱散。
假若只需要面对三五阴灵,他们可说稳操胜卷,但当鬼物群的数目百倍于斯,就是另一种情形。
“撕啦”脆裂的声响,一只像是白骨一样的枯手,刺破了脆弱的光幕,在雾气中,我隐约见到那只手臂的主人,是一个半边骷髅脸的女人。
将近中年左右的岁数,还有着肉的半边脸,有几分姿色,脖子上浮现一道深深的血痕。破烂衣裳是多年前流行过的时装款式,颇为华贵,恐怕还是出自豪门,不是雾谷村附近山区该有的东西。
乍隐乍现,从鬼物们的骚动来看,这名妇人可能是鬼物群的核心,而村人们在目睹她现身刹那的惊惶表情,更让我察觉事情的不寻常。“啊”大量阴魂从光幕的破口急涌而入,腐肉蚀骨,在悲惨的哀嚎声中,我们失去了最后的幸存者。
从人们冲出村口,到化成一滩无法辨认的碎末血肉,只是几下眨眼的功夫。我觉得有些恻然,但却要忙着安慰趴在我肩头啜泣的阿雪。
“怎么会这个样子”茅延安重重一举,击向旁边的屋墙,恨恨地叹着气。表情看来非常沉重,但到底有多少真心,就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
相较于茅延安的反应,村民们就显得浑浑噩噩,像一群行尸一样,摇着头、垂手叹气,仿佛对眼前的悲剧已经木然,又好像有了自己不久后也将步其后尘的体认,慢慢地回到他们的屋子里。
金老头和儿子的样子则正常得多,特别是金汉良,他慢慢地向前伸着手,像是想要拉回些什么,颤抖着嘴唇,眼中闪着泪水,干涩的喉间发不出一点声音,那种惊恐与悲痛的表情,让我久久不能忘记。
似乎是知道母亲已经不在,婴儿在祖父怀里嚎啕大哭起来,在村外越来越尖锐的鬼物悲啸中,显得很微不足道。
可是听在我们的耳里,却比什么东西都更深沉。趴在我肩上,在听见婴儿哭声后,阿雪的脸红了起来,身体不自禁地有了反应。她好像很想抱起那婴儿安慰。
可是最后仍是看着金家父子把婴儿抱回家去,对他们一家三口来说,今晚想必是个很难过的夜。
“师父,你可不可以”阿雪好像要拜托我什么,可是却马上闭起嘴巴,从衣袋里拿出我整理给她的咒语小册子,快速跑回房里去,看来是已经领悟到了求人不如求己,能够抢在契约之日前,修成一点黑魔法,比什么都要有用。
美丽的俏女徒能有这种自觉,为人师表的我非常荣幸,不过,这样下去我就没有立场了,为了把事情导往比较好的方向,我有我该做的事情。
“喂,大叔,我们两个来谈一谈吧,不要用你那泡过洗脚水的臭剑指着我啊。”“哦,贤侄,深夜不睡。
也不和雪丫头风流快活,你跑来我这里做什么?”当我在夜深人静时,推开茅延安的房门,看到他坐在桌子旁边,啜饮着粗茶,等待着我的到来。
“你当初在这里到底藏起了什么?鬼物们的秘宝到底是什么?可别对我说你不知道啊。”我冷笑道:“我刚刚确认过一遍了,村子周围根本没有结界,怨魂群是因为遵守约定,所以才一直不进村子。
但是契约今年已经被撕毁了,怨灵一冲进来,我们马上就会完蛋,为了大家好,你最好把你藏起来不说的那些事,先告诉我。”“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东西,我可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喔。”“少鬼扯了。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只是不想在阿雪面前太丢你的脸,所以才给你保留一点颜面,如果你不肯说,我把雾谷村里所有人都叫出来,一起听听看你怎么说。”两人一时间陷入对峙,紧绷的气氛。
最后是由大叔自己打开了“我不知道你到底在问些什么,不过你如果真想知道这村子的往事,那么,我可以告诉你一点别人的故事。”
语气低沉,茅延安的表情十分凝重,再三告诉我,这是别人的事,绝不是发生在他自己身上的事之后,这才开始说话。“我要先说明,这是别人的事,不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喔。”“知道了。
你要说几遍啊?”“这件事是我朋友的秘密,我答应过他不告诉别人的,现在告诉你,你不能告诉别人喔。”
“吵死了,你过去干过什么事,赶快全部招出来吧!”大叔说的话,十句里面恐怕有五句半都不能相信,特别是这样的自我告白。
不只是他,人们在牵涉到这种隐私事务时,常常会假托他人之名,来说出自己的事,什么“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发生在我朋友身上的事”、“我朋友的朋友的事”这类藉口我早就听厌了。
“从前有一个人,他饱读诗书”“呵,真巧,我也认识一个饱读诗书的人,还是一个男人。”从大叔口中说出来的陈年往事,单纯就告白而言,实在缺少一个为恶者的原创性。
一个出身寒微的年轻人,苦读出身,学得一手好画技,也弹得一手好琴,立志要出人头地,永远不再过苦日子。“为了离梦想近一点,那个英俊的男人离开家乡,到金雀花联邦发展,终于凭藉着出众才华,崭露头角”
“嗯?金雀花联邦?那个人不就是大叔你吗?”对于没出身、没背景的年轻亡人,要改变让会阶层,除了考入公职之外,最快的发达捷径,就是与贵族千金成婚。
急于摆脱穷困的恶梦,男人选择了一名伯爵千金为目标,在连番苦心经营后,用了种种不道德的手法,终于得到了伯爵千金的身心,入赘伯爵家。
“那个男人拥有了梦寐以求的财富,却对入赘的耻辱不能忍受,虽然英俊的他对妻子有一点不舍,但最后他还是决定,要拐带所有财宝,抛弃妻子出走。”
“大叔啊,那个英俊的男人就是你啊!是你啊!”男人卷带了大笔金银珠宝私逃,抛下刚刚生产完的妻子,到远地异国另起炉灶。只是,事情没有想像中的顺利。
对于商场交易全不熟悉的男人,手上的资产越来越少,在一次投机行为中,输光了手边所有的家当,再次变得一贫如洗。
为了躲避债主,男人不得不过着流浪的生活,但在他离开金雀花联邦的十数年后,当他正在某个小镇上贩画为生时,一个女子出现在他的面前。
结发妻子千山万水地追来,要他归还最重要的珍宝,男人打从心里不愿,但为免惊动旁人,又见到妻子衣着华美,首饰昂贵,当下恶从胆边生,藉口要归还她东西,把她带到僻静之处。
“那天,就在树林里头,一棵巨木的后面,那个男人冷下防地拿出手帕,捣住他妻子的口鼻,因为女人的反抗很激烈,所以他不禁越捣越紧,越捣越用力。
直到那个男人发现妻子已经不再挣扎”似乎因为说到了心中的隐痛,茅延安的表情极为阴沉,就连声音里也带着一丝丝的鬼气。
“为什么会这样子呢?其实那个男人没有打算杀她的,他只想把人弄昏,抢了她身上钱财之后就逃跑,为什么她会这么容易就断气了呢?”“还在那个男人?我说那个男人就是你,你是聋了是不是?”我很努力地克制着耐性。
不过事情都已经这么明显,这个男人还在遮遮掩掩,这么不干脆,看来实在是让人很火大,要不是勉强克制,我真想掐着大叔的脖子,先把他掐死算了。
之后的故事也没什么特别,错手杀人的男人,把女人身上的钱财拿光后,顺手就和同伙将人给埋了。
有了基本战术方向,我想要与阿雪深谈,但很不巧的是,那名女婴开始大声哭闹起来“哎呀”阿雪惊呼一声。
突然涨红了脸,跟着就急切的哀求我离开,不要再吓坏孩子。我觉得奇怪,但也知道不适合逼得太紧,依言退出。从当晚起,我就让阿雪致力专攻亡灵魔法的修练,尽管我们很努力,很希望作一点什么,但是不幸的事情依旧是发生了,隔天一早,村子里头又多了新的牺牲者。
明明就已经被鬼物群包围了,却还是有人不信邪,想要往外头闯。两名剩下的见习神官,连同他们的伙伴,不愿意继续待在村子里,在契约之日被怒涌而入的鬼物群吞噬,执意外闯求生。
他们还有一点起码的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的魔法不足以对抗数百鬼物合攻,贸然冲出去,只会与同伴一样下场,所以改了新的战术,先抓几名村人当诱饵,去吸引鬼物群的注意,他们趁机突围。
而被抓的人里头有着金汉良的妻子。整个行动被半夜不睡的茅延安给撞破,呼叫声引来了村人,两边形成对峙,虽然后来大叔的言语激怒奏效,令他们失神,被紫罗兰闪电窜出,咬断了一名见习神官的咽喉,场面大乱。
可是我们仍然慢了一步,让情绪陷入狂乱的剩余几人,拉着数名人质一起往村子外头冲出去,虽然只是见习的,但光之神宫的神官,还是有着一定素质。
唱颂出来的圣歌与经文,形成了一道浅浅的光幕,庇护住他们。鬼物群对于这带着神圣气息的光幕,显得有些畏惧,不敢太过靠近,生怕在属性相克的情形下,被圣光蒸发得魂灵俱散。
假若只需要面对三五阴灵,他们可说稳操胜卷,但当鬼物群的数目百倍于斯,就是另一种情形。
“撕啦”脆裂的声响,一只像是白骨一样的枯手,刺破了脆弱的光幕,在雾气中,我隐约见到那只手臂的主人,是一个半边骷髅脸的女人。
将近中年左右的岁数,还有着肉的半边脸,有几分姿色,脖子上浮现一道深深的血痕。破烂衣裳是多年前流行过的时装款式,颇为华贵,恐怕还是出自豪门,不是雾谷村附近山区该有的东西。
乍隐乍现,从鬼物们的骚动来看,这名妇人可能是鬼物群的核心,而村人们在目睹她现身刹那的惊惶表情,更让我察觉事情的不寻常。“啊”大量阴魂从光幕的破口急涌而入,腐肉蚀骨,在悲惨的哀嚎声中,我们失去了最后的幸存者。
从人们冲出村口,到化成一滩无法辨认的碎末血肉,只是几下眨眼的功夫。我觉得有些恻然,但却要忙着安慰趴在我肩头啜泣的阿雪。
“怎么会这个样子”茅延安重重一举,击向旁边的屋墙,恨恨地叹着气。表情看来非常沉重,但到底有多少真心,就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
相较于茅延安的反应,村民们就显得浑浑噩噩,像一群行尸一样,摇着头、垂手叹气,仿佛对眼前的悲剧已经木然,又好像有了自己不久后也将步其后尘的体认,慢慢地回到他们的屋子里。
金老头和儿子的样子则正常得多,特别是金汉良,他慢慢地向前伸着手,像是想要拉回些什么,颤抖着嘴唇,眼中闪着泪水,干涩的喉间发不出一点声音,那种惊恐与悲痛的表情,让我久久不能忘记。
似乎是知道母亲已经不在,婴儿在祖父怀里嚎啕大哭起来,在村外越来越尖锐的鬼物悲啸中,显得很微不足道。
可是听在我们的耳里,却比什么东西都更深沉。趴在我肩上,在听见婴儿哭声后,阿雪的脸红了起来,身体不自禁地有了反应。她好像很想抱起那婴儿安慰。
可是最后仍是看着金家父子把婴儿抱回家去,对他们一家三口来说,今晚想必是个很难过的夜。
“师父,你可不可以”阿雪好像要拜托我什么,可是却马上闭起嘴巴,从衣袋里拿出我整理给她的咒语小册子,快速跑回房里去,看来是已经领悟到了求人不如求己,能够抢在契约之日前,修成一点黑魔法,比什么都要有用。
美丽的俏女徒能有这种自觉,为人师表的我非常荣幸,不过,这样下去我就没有立场了,为了把事情导往比较好的方向,我有我该做的事情。
“喂,大叔,我们两个来谈一谈吧,不要用你那泡过洗脚水的臭剑指着我啊。”“哦,贤侄,深夜不睡。
也不和雪丫头风流快活,你跑来我这里做什么?”当我在夜深人静时,推开茅延安的房门,看到他坐在桌子旁边,啜饮着粗茶,等待着我的到来。
“你当初在这里到底藏起了什么?鬼物们的秘宝到底是什么?可别对我说你不知道啊。”我冷笑道:“我刚刚确认过一遍了,村子周围根本没有结界,怨魂群是因为遵守约定,所以才一直不进村子。
但是契约今年已经被撕毁了,怨灵一冲进来,我们马上就会完蛋,为了大家好,你最好把你藏起来不说的那些事,先告诉我。”“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东西,我可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喔。”“少鬼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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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是由大叔自己打开了“我不知道你到底在问些什么,不过你如果真想知道这村子的往事,那么,我可以告诉你一点别人的故事。”
语气低沉,茅延安的表情十分凝重,再三告诉我,这是别人的事,绝不是发生在他自己身上的事之后,这才开始说话。“我要先说明,这是别人的事,不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喔。”“知道了。
你要说几遍啊?”“这件事是我朋友的秘密,我答应过他不告诉别人的,现在告诉你,你不能告诉别人喔。”
“吵死了,你过去干过什么事,赶快全部招出来吧!”大叔说的话,十句里面恐怕有五句半都不能相信,特别是这样的自我告白。
不只是他,人们在牵涉到这种隐私事务时,常常会假托他人之名,来说出自己的事,什么“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发生在我朋友身上的事”、“我朋友的朋友的事”这类藉口我早就听厌了。
“从前有一个人,他饱读诗书”“呵,真巧,我也认识一个饱读诗书的人,还是一个男人。”从大叔口中说出来的陈年往事,单纯就告白而言,实在缺少一个为恶者的原创性。
一个出身寒微的年轻人,苦读出身,学得一手好画技,也弹得一手好琴,立志要出人头地,永远不再过苦日子。“为了离梦想近一点,那个英俊的男人离开家乡,到金雀花联邦发展,终于凭藉着出众才华,崭露头角”
“嗯?金雀花联邦?那个人不就是大叔你吗?”对于没出身、没背景的年轻亡人,要改变让会阶层,除了考入公职之外,最快的发达捷径,就是与贵族千金成婚。
急于摆脱穷困的恶梦,男人选择了一名伯爵千金为目标,在连番苦心经营后,用了种种不道德的手法,终于得到了伯爵千金的身心,入赘伯爵家。
“那个男人拥有了梦寐以求的财富,却对入赘的耻辱不能忍受,虽然英俊的他对妻子有一点不舍,但最后他还是决定,要拐带所有财宝,抛弃妻子出走。”
“大叔啊,那个英俊的男人就是你啊!是你啊!”男人卷带了大笔金银珠宝私逃,抛下刚刚生产完的妻子,到远地异国另起炉灶。只是,事情没有想像中的顺利。
对于商场交易全不熟悉的男人,手上的资产越来越少,在一次投机行为中,输光了手边所有的家当,再次变得一贫如洗。
为了躲避债主,男人不得不过着流浪的生活,但在他离开金雀花联邦的十数年后,当他正在某个小镇上贩画为生时,一个女子出现在他的面前。
结发妻子千山万水地追来,要他归还最重要的珍宝,男人打从心里不愿,但为免惊动旁人,又见到妻子衣着华美,首饰昂贵,当下恶从胆边生,藉口要归还她东西,把她带到僻静之处。
“那天,就在树林里头,一棵巨木的后面,那个男人冷下防地拿出手帕,捣住他妻子的口鼻,因为女人的反抗很激烈,所以他不禁越捣越紧,越捣越用力。
直到那个男人发现妻子已经不再挣扎”似乎因为说到了心中的隐痛,茅延安的表情极为阴沉,就连声音里也带着一丝丝的鬼气。
“为什么会这样子呢?其实那个男人没有打算杀她的,他只想把人弄昏,抢了她身上钱财之后就逃跑,为什么她会这么容易就断气了呢?”“还在那个男人?我说那个男人就是你,你是聋了是不是?”我很努力地克制着耐性。
不过事情都已经这么明显,这个男人还在遮遮掩掩,这么不干脆,看来实在是让人很火大,要不是勉强克制,我真想掐着大叔的脖子,先把他掐死算了。
之后的故事也没什么特别,错手杀人的男人,把女人身上的钱财拿光后,顺手就和同伙将人给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