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夜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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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老二见状,张开五爪,罩着常芬芬的面孔,怒吼道:“你们不要过来!你们敢过来,我就抓烂她的脸,让这个烂货变成丑八怪,看你们还稀罕她不!”
我和彭飞龙怔住了,立在原地,不敢过去。这个胡老二脾气暴躁,把他激怒,我并不怀疑,他会将常芬芬破相。
我把声音放缓和下来,说:“胡老二,你屡次在鬼界作乱,难道就不怕触犯冥界律戒吗?难道你就不害怕被关在地狱,永久不得翻身?”
胡老二哈哈地狂笑起来,说:“就凭你?你算老几?你想管老子的闲事也可以,不过,你得先成为鬼才行!要不要,我现在帮你实现愿望,让你到冥界做鬼啊?”
胡老二如此猖狂,我气得将拳头握得紧紧的,恨不得冲过去,用打鬼鞭狠狠地将他抽一顿。可是,常芬芬落在他手里,我哪里敢动弹?他要是真把常芬芬破相,常芬芬在冥界的日子别提有多凄惨!
我和庞飞龙交换了一下眼色,庞飞龙轻声问我:“你身上带着手电筒吗?”
这次出来,我没带手电筒。不过,身上倒是带着一部具有手电筒功能的手机。这手机刚充满电,手电筒光也够亮。庞飞龙问我,我冲他微微地点了点头。
庞飞龙接着说:“待会儿,我转移他的注意力,你用手电筒照他双眼!”
我眼睛一亮,顿时醒悟过来。叔公跟我说过,鬼有三怕,一怕光,二怕红,三怕胆大。出其不意地用光照胡老二双眼,胡老二必定顾不上常芬芬。
待我会意地点了点头,庞飞龙对胡老二说:“胡老二,我也是一个鬼,我总该有权力管冥界的事儿吧?你可能不知道,我生前还是名警察。你要是乖乖放了她,我就不计较今晚的事儿了,你要是不放的话,哼……”
庞飞龙的话说得铿锵有力,每个字都透露出极大的威严,别说胡老二,连我听了,我神情都不由得肃穆起来。
胡老二听了,果然一愣,以狐疑的目光看着庞飞龙。在这短短的一瞬间,我以最快的速度把手机拿出并打开手电筒功能,并对着胡老二的眼睛照去。
只听见一声惨叫,胡老二松开罩着常芬芬脸蛋的右手,双手捂着眼睛。便在这时,庞飞龙一个箭步冲过去,一记重拳,啪的一声,打在胡老二胸部。胡老二仿佛一团败草,飞出好几米远,倒在地上。
没等胡老二站起来,庞飞龙飞将过去,一脚踩在庞飞龙的胸脯,厉声喝道:“不许动!”
胡老二挣扎了几下,乖乖地躺着。庞飞龙弯身伸手将他如拎小鸡般拎起来,再将他双手扭到背后。胡老二痛得龇牙咧嘴,刚才的狂傲之气荡然无存。
我走到墓碑前,将常芬芬解开:“常姐姐,你没事吧?”
常芬芬站起身子,摇摇头:“我没事!”
我给庞飞龙点了一下头,庞飞龙狠狠一脚将胡老二踢倒在地,警告他,以后再敢欺负常芬芬,他会对他不客气的。胡老二狼狈而逃,眨眼间消失在茫茫夜色。
我和常芬芬、庞飞龙挑了块干净的草地坐下。常芬芬告诉我,我给胡老二烧了符咒之后,她念他的名字,确实能镇住他。可是不久,跟胡老二关系很好的一个阴差帮胡老二去掉了符咒。胡老二又像往日那样欺凌她。
庞飞龙听了常芬芬诉说,气得重重一拳打在地上,骂胡老二是个畜生。常芬芬问我,庞飞龙是谁?我给他们俩做了介绍。
庞飞龙主动跟常芬芬握手,我注意到,常芬芬脸色变了一下,十分娇羞的样子。而庞飞龙则显得有点腼腆和紧张。
当灯泡要学会的首要本事就是给相亲双方创造机会。我识趣地找了个借口,自己到附近的小树林里坐一会儿,让他们俩聊。
直到月亮爬到正空,在小树林里投下点点光斑,庞飞龙才走进来。没等他开口,我借着照鬼镜看到他嘴角挂着的一抹微笑,便猜到了个大概。
果然,庞飞龙告诉我,他对常芬芬非常满意,常芬芬也很喜欢他。他们俩愿意结为冥界夫妻,要我帮他们配阴婚。我让庞飞龙把他的家庭住址告诉我,日后,再找个方便的时间到他家,把这事告诉他父母。
庞飞龙非常感激,连声向我道谢。担心胡老二回来继续欺负常芬芬,庞飞龙将常芬芬带回到他的坟墓。临别的时候,庞飞龙怕胡老二找我麻烦,提出先送我回去。我不想让他在城市里因为光亮和过旺的阳气受到伤害,拒绝了他的好意。
常芬芬的坟墓在郊区,位置有点偏僻,距离公交车站还有好几公里的路程。夜黑路长,我脚下生风,急急地赶路。
走了大概一半的路程,从一栋倒塌的房子边经过时,我看到右边的小道上,有个人快步朝着白骨岭的方向走去。此人走路的姿势扭摆幅度很大,我觉得有点眼熟,于是停下脚步多看了几眼。
这一看,我怔住了。那人不是别人,而是美艳少妇金玲玲,她身穿一套黑色的连衣裙,乌黑的头发飘散在肩头。
如果是白天在大街上,金玲玲的这一身打扮,绝对能吸引很多男人的目光,回头率很高。可是,大晚上的,又是在郊区的偏僻小道,她如此打扮,让我这个多次跟鬼接触的人都有些恐惧。若不是认得她,我早拿出照鬼镜照她了。
这么晚了,金玲玲要上哪儿呢?她身上的绝命痣还没点去,按理,她的身体应该很虚弱,应该在家里调养才对。可是,她竟然独自一人出来,来的地方又是郊区。
好奇心驱使,同时也是关心金玲玲的人身安全,我跟了上去,喊道:“金姐姐,您这是要上哪儿?”
昏暗的灯光中,金玲玲停下脚步,缓缓地转过身。目光落在她脸上,我倒抽了口冷气,差点叫出声来。她那张原本美丽的脸蛋,这会儿有好多个黑点,那双大眼睛,深深地陷入眼窝,一点光泽都没有,木然得好像死人的眼睛似的。
金玲玲仔细地看了我好一会儿,才用十分苍老的声音说:“是你呀,小哥!我去跟我的心上人相会!”
“你的心上人?”我不解地看着金玲玲。
上次,金玲玲跟我说过,她已经离婚。后来又谈了个男友,准备跟他结婚的时候,他突然暴毙。难不成,金玲玲重新找了个男友?似乎不大可能,自从长了绝命之之后,她身体虚弱得好像重症病人。如此身体状况,她还能去找对象?而且,谁会看上她?
“是啊,我的心上人!”金玲玲凄然地笑了笑:“他在白骨岭好孤独的,我要去白骨岭陪陪他!”
“你要去白骨岭?”我禁不住叫出声来。
别说是晚上,大白天都没几个人敢去白骨岭。金玲玲是不是疯了?
却见金玲玲感叹地说:“是啊!他在白骨岭,我不去那儿怎么能找得到他?”顿了顿,凄凄地哭起来,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我说似的,娓娓地说:“我没有子女,没有什么亲人,在这个世界上,我最爱的人是他。他这一走,我的世界便是一片黑暗。我天天行尸走肉似的,活得不知道有多苦!现在是时候了,我该去陪陪他了……”
金玲玲的言行使我紧张起来。因为,任何人,在出事,尤其死亡之前,总喜欢说一些跟死有关的话,做一些跟死有关的诡异之事。金玲玲今晚的身体状况十分恐怖,她又说这些不着边际的话,难不成她今晚要出事?
这么一想,我慌了起来。俗话说,有缘千里来相会。我们这些看相算命的又是十分相信命运和缘分。既然缘分安排我和金玲玲相识,在她即将出事的时候,我怎能袖手旁观?
我劝说道:“金姐姐,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要是身体不舒服,你回去好好休息一下。有什么事,以后再考虑好吗?”
金玲玲又是凄然一笑,说:“我哪里有什么不舒服?这会儿,我舒服得很!我马上要见到他了,我要和他好好说说话,我要好好看看他……他的身材还会是那么强壮吗?会的,肯定会的!他见到我,肯定会满怀柔情地喊我小甜甜的,我已经好久没见他了,好久,好久,呜呜呜……”
一行清泪顺着金玲玲长满黑点的双颊滑落。我的心一阵酸楚,金玲玲对那个故去的那人还如此痴情,可见,他们曾经多么相爱!
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有多少人的爱情能跟他们相比?而真正的爱情,一旦天各一方,或者阴阳相隔,个中凄楚,唯有局中人才知道。
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安慰金玲玲。任何的语言在她和那人的这份爱情面前都显得很苍白无力。我难过得微微地低下头,轻轻地叹息了一声。等我抬起头再看金玲玲,我吓得一声尖叫,差点晕厥过去。
胡老二见状,张开五爪,罩着常芬芬的面孔,怒吼道:“你们不要过来!你们敢过来,我就抓烂她的脸,让这个烂货变成丑八怪,看你们还稀罕她不!”
我和彭飞龙怔住了,立在原地,不敢过去。这个胡老二脾气暴躁,把他激怒,我并不怀疑,他会将常芬芬破相。
我把声音放缓和下来,说:“胡老二,你屡次在鬼界作乱,难道就不怕触犯冥界律戒吗?难道你就不害怕被关在地狱,永久不得翻身?”
胡老二哈哈地狂笑起来,说:“就凭你?你算老几?你想管老子的闲事也可以,不过,你得先成为鬼才行!要不要,我现在帮你实现愿望,让你到冥界做鬼啊?”
胡老二如此猖狂,我气得将拳头握得紧紧的,恨不得冲过去,用打鬼鞭狠狠地将他抽一顿。可是,常芬芬落在他手里,我哪里敢动弹?他要是真把常芬芬破相,常芬芬在冥界的日子别提有多凄惨!
我和庞飞龙交换了一下眼色,庞飞龙轻声问我:“你身上带着手电筒吗?”
这次出来,我没带手电筒。不过,身上倒是带着一部具有手电筒功能的手机。这手机刚充满电,手电筒光也够亮。庞飞龙问我,我冲他微微地点了点头。
庞飞龙接着说:“待会儿,我转移他的注意力,你用手电筒照他双眼!”
我眼睛一亮,顿时醒悟过来。叔公跟我说过,鬼有三怕,一怕光,二怕红,三怕胆大。出其不意地用光照胡老二双眼,胡老二必定顾不上常芬芬。
待我会意地点了点头,庞飞龙对胡老二说:“胡老二,我也是一个鬼,我总该有权力管冥界的事儿吧?你可能不知道,我生前还是名警察。你要是乖乖放了她,我就不计较今晚的事儿了,你要是不放的话,哼……”
庞飞龙的话说得铿锵有力,每个字都透露出极大的威严,别说胡老二,连我听了,我神情都不由得肃穆起来。
胡老二听了,果然一愣,以狐疑的目光看着庞飞龙。在这短短的一瞬间,我以最快的速度把手机拿出并打开手电筒功能,并对着胡老二的眼睛照去。
只听见一声惨叫,胡老二松开罩着常芬芬脸蛋的右手,双手捂着眼睛。便在这时,庞飞龙一个箭步冲过去,一记重拳,啪的一声,打在胡老二胸部。胡老二仿佛一团败草,飞出好几米远,倒在地上。
没等胡老二站起来,庞飞龙飞将过去,一脚踩在庞飞龙的胸脯,厉声喝道:“不许动!”
胡老二挣扎了几下,乖乖地躺着。庞飞龙弯身伸手将他如拎小鸡般拎起来,再将他双手扭到背后。胡老二痛得龇牙咧嘴,刚才的狂傲之气荡然无存。
我走到墓碑前,将常芬芬解开:“常姐姐,你没事吧?”
常芬芬站起身子,摇摇头:“我没事!”
我给庞飞龙点了一下头,庞飞龙狠狠一脚将胡老二踢倒在地,警告他,以后再敢欺负常芬芬,他会对他不客气的。胡老二狼狈而逃,眨眼间消失在茫茫夜色。
我和常芬芬、庞飞龙挑了块干净的草地坐下。常芬芬告诉我,我给胡老二烧了符咒之后,她念他的名字,确实能镇住他。可是不久,跟胡老二关系很好的一个阴差帮胡老二去掉了符咒。胡老二又像往日那样欺凌她。
庞飞龙听了常芬芬诉说,气得重重一拳打在地上,骂胡老二是个畜生。常芬芬问我,庞飞龙是谁?我给他们俩做了介绍。
庞飞龙主动跟常芬芬握手,我注意到,常芬芬脸色变了一下,十分娇羞的样子。而庞飞龙则显得有点腼腆和紧张。
当灯泡要学会的首要本事就是给相亲双方创造机会。我识趣地找了个借口,自己到附近的小树林里坐一会儿,让他们俩聊。
直到月亮爬到正空,在小树林里投下点点光斑,庞飞龙才走进来。没等他开口,我借着照鬼镜看到他嘴角挂着的一抹微笑,便猜到了个大概。
果然,庞飞龙告诉我,他对常芬芬非常满意,常芬芬也很喜欢他。他们俩愿意结为冥界夫妻,要我帮他们配阴婚。我让庞飞龙把他的家庭住址告诉我,日后,再找个方便的时间到他家,把这事告诉他父母。
庞飞龙非常感激,连声向我道谢。担心胡老二回来继续欺负常芬芬,庞飞龙将常芬芬带回到他的坟墓。临别的时候,庞飞龙怕胡老二找我麻烦,提出先送我回去。我不想让他在城市里因为光亮和过旺的阳气受到伤害,拒绝了他的好意。
常芬芬的坟墓在郊区,位置有点偏僻,距离公交车站还有好几公里的路程。夜黑路长,我脚下生风,急急地赶路。
走了大概一半的路程,从一栋倒塌的房子边经过时,我看到右边的小道上,有个人快步朝着白骨岭的方向走去。此人走路的姿势扭摆幅度很大,我觉得有点眼熟,于是停下脚步多看了几眼。
这一看,我怔住了。那人不是别人,而是美艳少妇金玲玲,她身穿一套黑色的连衣裙,乌黑的头发飘散在肩头。
如果是白天在大街上,金玲玲的这一身打扮,绝对能吸引很多男人的目光,回头率很高。可是,大晚上的,又是在郊区的偏僻小道,她如此打扮,让我这个多次跟鬼接触的人都有些恐惧。若不是认得她,我早拿出照鬼镜照她了。
这么晚了,金玲玲要上哪儿呢?她身上的绝命痣还没点去,按理,她的身体应该很虚弱,应该在家里调养才对。可是,她竟然独自一人出来,来的地方又是郊区。
好奇心驱使,同时也是关心金玲玲的人身安全,我跟了上去,喊道:“金姐姐,您这是要上哪儿?”
昏暗的灯光中,金玲玲停下脚步,缓缓地转过身。目光落在她脸上,我倒抽了口冷气,差点叫出声来。她那张原本美丽的脸蛋,这会儿有好多个黑点,那双大眼睛,深深地陷入眼窝,一点光泽都没有,木然得好像死人的眼睛似的。
金玲玲仔细地看了我好一会儿,才用十分苍老的声音说:“是你呀,小哥!我去跟我的心上人相会!”
“你的心上人?”我不解地看着金玲玲。
上次,金玲玲跟我说过,她已经离婚。后来又谈了个男友,准备跟他结婚的时候,他突然暴毙。难不成,金玲玲重新找了个男友?似乎不大可能,自从长了绝命之之后,她身体虚弱得好像重症病人。如此身体状况,她还能去找对象?而且,谁会看上她?
“是啊,我的心上人!”金玲玲凄然地笑了笑:“他在白骨岭好孤独的,我要去白骨岭陪陪他!”
“你要去白骨岭?”我禁不住叫出声来。
别说是晚上,大白天都没几个人敢去白骨岭。金玲玲是不是疯了?
却见金玲玲感叹地说:“是啊!他在白骨岭,我不去那儿怎么能找得到他?”顿了顿,凄凄地哭起来,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我说似的,娓娓地说:“我没有子女,没有什么亲人,在这个世界上,我最爱的人是他。他这一走,我的世界便是一片黑暗。我天天行尸走肉似的,活得不知道有多苦!现在是时候了,我该去陪陪他了……”
金玲玲的言行使我紧张起来。因为,任何人,在出事,尤其死亡之前,总喜欢说一些跟死有关的话,做一些跟死有关的诡异之事。金玲玲今晚的身体状况十分恐怖,她又说这些不着边际的话,难不成她今晚要出事?
这么一想,我慌了起来。俗话说,有缘千里来相会。我们这些看相算命的又是十分相信命运和缘分。既然缘分安排我和金玲玲相识,在她即将出事的时候,我怎能袖手旁观?
我劝说道:“金姐姐,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要是身体不舒服,你回去好好休息一下。有什么事,以后再考虑好吗?”
金玲玲又是凄然一笑,说:“我哪里有什么不舒服?这会儿,我舒服得很!我马上要见到他了,我要和他好好说说话,我要好好看看他……他的身材还会是那么强壮吗?会的,肯定会的!他见到我,肯定会满怀柔情地喊我小甜甜的,我已经好久没见他了,好久,好久,呜呜呜……”
一行清泪顺着金玲玲长满黑点的双颊滑落。我的心一阵酸楚,金玲玲对那个故去的那人还如此痴情,可见,他们曾经多么相爱!
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有多少人的爱情能跟他们相比?而真正的爱情,一旦天各一方,或者阴阳相隔,个中凄楚,唯有局中人才知道。
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安慰金玲玲。任何的语言在她和那人的这份爱情面前都显得很苍白无力。我难过得微微地低下头,轻轻地叹息了一声。等我抬起头再看金玲玲,我吓得一声尖叫,差点晕厥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