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公孙念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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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服啊!人生最得意的事情,莫过于睡觉睡到自然醒啊!咦?我怎么睡这里了?”
长庚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正午时分,太阳高高的挂起,散发无尽的热量,炽热无比,让人流汗。
只不过,长庚现在很纠结,昨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明明是睡在了草堆里,可是今天中午起床的时候,竟然是在一间房子里,而且看装饰,这房间还不错。
外面吵吵嚷嚷,像是一个集市,阳光从窗户中穿过来,照在长庚的腿上,温暖非常。窗前的小桌子上,放着两个小菜,已经倒好的一碗水,平静的放在那里,显然已经把午餐给长庚准备好了。
谁干的?把长庚从草堆里抬到这里来,而且长庚明显的记得,睡觉的时候,已经是快要天明,现在中午时分,这么几个时辰内,谁对他做了什么?
长庚也不看身上,他身上没钱,也不怕偷,劫财是彻底不怕。长庚怕的是劫色!
本来么,长庚这份姿色,光头,小眼睛,样貌普通,什么姿色也没有。可架不住有人口味特殊啊,万一真来个什么五大三粗的大姐,就好长庚这一口,长庚可不就亏大了么!
先说好,长庚感觉的亏,不是因为五大三粗的大姐,而是自己神圣而宝贵的第一次,竟然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没了,长庚是感觉这个亏!
也由不得长庚去瞎想,因为长庚现在身上是什么也没穿,光溜溜的一个大男人躺在床上,在之前发生了什么,一概不知,换成是谁都会瞎想。
“吱嘎!”
门打开,一个身穿合体淡蓝色长袍的青年走进来,剑眉入鬓,星眸闪现,皮肤微白,俊逸非凡。在长庚所见的人当中,唯有周天才能稳胜他一筹,其他人统统靠边站。
此人长的有些阴柔气息,神色间带着淡淡的疲倦,似乎是很久都没有好好休息的样子,可是再看他的身体,被长袍包裹的身躯,确实那么的结实,比长庚要壮实很多。
“你醒了?昨天我路过你睡觉的那里,发现你睡的跟死猪一样。又看着天要下雨,就把你带了过来,怕你惊醒,所以给你闻了点迷药。让你睡了两天,而且我看你似乎很久没洗澡,所以让人把你洗了一遍。算着你中午应该醒了,就帮你做了午餐,我是过来给你送衣服的,按照你的身材找人做的,应该还合身。你穿上衣服,吃点东西,等会可以来大堂找我。”说完话,俊美的年轻人把衣服扔下,关上门,离开。
动作很潇洒,翩翩佳公子,说的就是这样的人,他与周天似乎在同一种教育下才能教育出来,那样的贵族气息,不是长庚这样的市井无赖所能拥有。
长庚也不客气,发现这佳公子没有恶意之后,长庚就理所当然的大吃起来,没想到一睡两天,还真饿了。
这饭菜本来也仅仅是一般,或许在普通人口中也能算上美味,不过在长庚口中,也仅仅得到个能入口的评价。
身为厨艺大师的传人,虽然做出来的食物长的不好看,但味道,长庚自认还是没有问题的,能得长庚可以入口的评价,对那厨师来说,已经是很高的评价。
吃饱喝足,长庚穿衣服,还别说,衣服的做工真不错,至少比金刚寺的袈裟做工要好不少。衣服穿在身上,也确实合身,这可谓是长庚穿过的最好的衣服。
少年时代就不提了,穷乞丐有的穿就不错。后来在齐家,下人的衣服就别想多高端。再往后,当和尚,都说穷和尚穷和尚,当和尚也不富裕,穿的也差。
这身长袍,也成了长庚穿过最好的衣服,长庚不禁转了两圈,自我感觉有些飘飘然,认为天下我最帅!
可是一想到出门要见的那个佳公子,长庚立马蔫了,在那位面前,穿的再好,也是不够格,人家穿袈裟估计都比长庚帅好几个层次。
走出门,这是一间客栈,沿着楼梯下楼,大厅里人不少,而气场颇为强大的那位佳公子,单独做了一个桌子,没有人来打扰。
一看这位就不像是普通人,不说穿戴,单是那模样,就不知道祖上得有多少个美女嫁进去,才能改善品种。
“下来了?坐,这家客栈的茶还是不错?你们出家人应该喝茶的吧?我记得曾经有位品茶很有名的大师,可惜忘记叫什么名字了,算了,不想它了!你的袈裟让我扔了,我看里面也没什么东西,而且我让人给你做了一套一样的,估计今天晚上就能拿回来。所以,这身衣服,就将就着穿,不习惯的话,我也没办法了!”佳公子看到长庚走过来,立即巴拉巴拉说了一大通。
虽然说,这位说话挺好听,但是也不用上来就说一大堆,好像两个人很熟悉的样子,而满打满算,这才是两人见的第三面。
“贫僧长庚,不知施主名讳?”长庚坐下之后,感觉这人像是个读书人,不能按照自己性子来,只好纳着性子,继续文绉绉的讲话。
要不是长庚跟着瞎子听了几年书,这样说话,还真不会。那紫衣盗的大师兄,成了瞎子的说书人,到底见多识广,讲书讲了几年,什么都讲了一些,让长庚不至于抓瞎。
“长庚?好怪的名字,听着也不像是法号,应该是俗家的名字吧?我叫公孙念悠,算是半个世家公子。你现在一定很纳闷我为什么把你带来,而且心中疑惑不少。我慢慢给你说,把你带着呢,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想躲人,但是没有个合适的理由。所以把你拽上,就说我是想出家当和尚,到时候你也不用说别的,一切有我来回答,你只要证明你自己是地道的和尚就成!你看,说着话,这人就来了!”
公孙念悠又是巴拉巴拉的说了一大通,最后以苦笑结束。帅气的人,即使一个苦笑,也比别人努力做出帅气的动作有魅力。
话音刚落,紧跟着就看见客栈门口进来个二八芳龄的少女,一看见公孙念悠,两只眼睛顿时发出光芒,那是一种狼看上羊的光芒!
(PS:新年好!
“舒服啊!人生最得意的事情,莫过于睡觉睡到自然醒啊!咦?我怎么睡这里了?”
长庚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正午时分,太阳高高的挂起,散发无尽的热量,炽热无比,让人流汗。
只不过,长庚现在很纠结,昨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明明是睡在了草堆里,可是今天中午起床的时候,竟然是在一间房子里,而且看装饰,这房间还不错。
外面吵吵嚷嚷,像是一个集市,阳光从窗户中穿过来,照在长庚的腿上,温暖非常。窗前的小桌子上,放着两个小菜,已经倒好的一碗水,平静的放在那里,显然已经把午餐给长庚准备好了。
谁干的?把长庚从草堆里抬到这里来,而且长庚明显的记得,睡觉的时候,已经是快要天明,现在中午时分,这么几个时辰内,谁对他做了什么?
长庚也不看身上,他身上没钱,也不怕偷,劫财是彻底不怕。长庚怕的是劫色!
本来么,长庚这份姿色,光头,小眼睛,样貌普通,什么姿色也没有。可架不住有人口味特殊啊,万一真来个什么五大三粗的大姐,就好长庚这一口,长庚可不就亏大了么!
先说好,长庚感觉的亏,不是因为五大三粗的大姐,而是自己神圣而宝贵的第一次,竟然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没了,长庚是感觉这个亏!
也由不得长庚去瞎想,因为长庚现在身上是什么也没穿,光溜溜的一个大男人躺在床上,在之前发生了什么,一概不知,换成是谁都会瞎想。
“吱嘎!”
门打开,一个身穿合体淡蓝色长袍的青年走进来,剑眉入鬓,星眸闪现,皮肤微白,俊逸非凡。在长庚所见的人当中,唯有周天才能稳胜他一筹,其他人统统靠边站。
此人长的有些阴柔气息,神色间带着淡淡的疲倦,似乎是很久都没有好好休息的样子,可是再看他的身体,被长袍包裹的身躯,确实那么的结实,比长庚要壮实很多。
“你醒了?昨天我路过你睡觉的那里,发现你睡的跟死猪一样。又看着天要下雨,就把你带了过来,怕你惊醒,所以给你闻了点迷药。让你睡了两天,而且我看你似乎很久没洗澡,所以让人把你洗了一遍。算着你中午应该醒了,就帮你做了午餐,我是过来给你送衣服的,按照你的身材找人做的,应该还合身。你穿上衣服,吃点东西,等会可以来大堂找我。”说完话,俊美的年轻人把衣服扔下,关上门,离开。
动作很潇洒,翩翩佳公子,说的就是这样的人,他与周天似乎在同一种教育下才能教育出来,那样的贵族气息,不是长庚这样的市井无赖所能拥有。
长庚也不客气,发现这佳公子没有恶意之后,长庚就理所当然的大吃起来,没想到一睡两天,还真饿了。
这饭菜本来也仅仅是一般,或许在普通人口中也能算上美味,不过在长庚口中,也仅仅得到个能入口的评价。
身为厨艺大师的传人,虽然做出来的食物长的不好看,但味道,长庚自认还是没有问题的,能得长庚可以入口的评价,对那厨师来说,已经是很高的评价。
吃饱喝足,长庚穿衣服,还别说,衣服的做工真不错,至少比金刚寺的袈裟做工要好不少。衣服穿在身上,也确实合身,这可谓是长庚穿过的最好的衣服。
少年时代就不提了,穷乞丐有的穿就不错。后来在齐家,下人的衣服就别想多高端。再往后,当和尚,都说穷和尚穷和尚,当和尚也不富裕,穿的也差。
这身长袍,也成了长庚穿过最好的衣服,长庚不禁转了两圈,自我感觉有些飘飘然,认为天下我最帅!
可是一想到出门要见的那个佳公子,长庚立马蔫了,在那位面前,穿的再好,也是不够格,人家穿袈裟估计都比长庚帅好几个层次。
走出门,这是一间客栈,沿着楼梯下楼,大厅里人不少,而气场颇为强大的那位佳公子,单独做了一个桌子,没有人来打扰。
一看这位就不像是普通人,不说穿戴,单是那模样,就不知道祖上得有多少个美女嫁进去,才能改善品种。
“下来了?坐,这家客栈的茶还是不错?你们出家人应该喝茶的吧?我记得曾经有位品茶很有名的大师,可惜忘记叫什么名字了,算了,不想它了!你的袈裟让我扔了,我看里面也没什么东西,而且我让人给你做了一套一样的,估计今天晚上就能拿回来。所以,这身衣服,就将就着穿,不习惯的话,我也没办法了!”佳公子看到长庚走过来,立即巴拉巴拉说了一大通。
虽然说,这位说话挺好听,但是也不用上来就说一大堆,好像两个人很熟悉的样子,而满打满算,这才是两人见的第三面。
“贫僧长庚,不知施主名讳?”长庚坐下之后,感觉这人像是个读书人,不能按照自己性子来,只好纳着性子,继续文绉绉的讲话。
要不是长庚跟着瞎子听了几年书,这样说话,还真不会。那紫衣盗的大师兄,成了瞎子的说书人,到底见多识广,讲书讲了几年,什么都讲了一些,让长庚不至于抓瞎。
“长庚?好怪的名字,听着也不像是法号,应该是俗家的名字吧?我叫公孙念悠,算是半个世家公子。你现在一定很纳闷我为什么把你带来,而且心中疑惑不少。我慢慢给你说,把你带着呢,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想躲人,但是没有个合适的理由。所以把你拽上,就说我是想出家当和尚,到时候你也不用说别的,一切有我来回答,你只要证明你自己是地道的和尚就成!你看,说着话,这人就来了!”
公孙念悠又是巴拉巴拉的说了一大通,最后以苦笑结束。帅气的人,即使一个苦笑,也比别人努力做出帅气的动作有魅力。
话音刚落,紧跟着就看见客栈门口进来个二八芳龄的少女,一看见公孙念悠,两只眼睛顿时发出光芒,那是一种狼看上羊的光芒!
(PS:新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