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又见朱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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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孩子不会说人话是不是?以前感觉你阴险狡诈,没想到你现在竟然变本加厉了。
我问道:“那你是来找你爸爸吗?”
小孩理所当然的道:“爸爸抛下我和妈妈,到宋城来了,我自己一个人在明城太孤单,没办法只好到宋城来发展了。其实人在哪儿都一样,只要自己有本事有手段,还不是照样天天吃糖嘛。”
小孩子就是小孩子,你自己来宋城找你的爸爸,就以为所有人的来宋城找爸爸了?你到了宋城,估计宋城的玩家就倒霉了。
我道:“那你找到你爸爸了吗?”
小孩道:“没有呢,宋城这么大,我又这么小,那里去找呀?妈妈告诉我爸爸要和一个漂亮要结婚了,所以我只要听说哪儿有人结婚我就去哪儿找。”
我哦了一声,你小子也有为难的时候?找不到你爸爸?活该!
当然,我脸上露出一副同情的样子,心里幸灾乐祸自然不能让他看出来,如果被他知道我现在心里是高兴的话,凭他的阴险狡诈,一定不会让我安稳的。
小孩到了一个街头对我道:“旧轩叔叔,你什么时候回明城?”
明天流氓结婚,大家热闹一番,明天晚上自然不能回去了。
我道:“后天上午我回去。”
小孩道:“哦,那我明天去找旧轩叔叔玩。叔叔再见。”说完就一蹦三跳的走了。
你明天还来找我玩?呵呵,我可不想和你见面,谁和你见面注定是要倒霉的。你连我的地址都不知道在哪儿,怎么找我?
我走到了第三条街口,就听见左边一阵热闹的声音传来,连看也不用看,左边绝对是流氓的家了,因为哪儿最热闹了。
那些人正围在一起,有唱歌的,有说快板的,还有拉二胡的——五花八门样样都有。
不过这些人不是请来的,都是业余的人,大家都是玩家,平常有个什么喜好的,现在都积极的表现了出来,虽然有时候跑点调,有时候还出点杂音,但是大家的热情是空前的高涨,你方唱罢我登场。
人家明天才结婚呢,今天他们就把人家的喜酒喜糖拿出来喝着吃着。
丫的,舒服呀,早知道能白吃白喝还能欣赏到不花钱的节目,我早就该带着帐篷来了。
我刚找了个地方,喜糖还没吃一块,身后一个声音低低的问道:“是旧轩吗?”这个声音太小了,根本没听见。
后面的人等了一会见我没反应,又提高了点声音道:“是旧轩吗?”这次声音虽然提高了不少。
可是对面那个唱歌的大哥声音更高呀,特别是这个男低音的歌曲,他硬生生的唱出了超级男高音的姿势,绝呀,简直就是一绝呀!
身后的人见我还没有反应,鼓了一下气,想再高一点叫下,可是她忽然想起了什么,在我的肩膀上拍了一下。
我感觉肩膀上被人轻轻的拍了一下,也没在意,这么热闹的场合,被人拍一下有什么希奇的,人太多了,难免有个闪失什么的。
我继续听着那位大哥的歌唱,幸亏我不是娱乐公司的,我如果是的话,马上就把他签下来。
虽然这个歌声不能让人赏心悦目,但是在适当的场合放出来,一定会让大家不打瞌睡,不犯困的。
一般的人是不买,但是那些公司的大老板一定会抢着买的,这歌曲只要在办公室里面一放,办公效率绝对能提高两倍多,支出会节约一半还多的。
这位大哥唱了一段以后,大家都奋然叫好,就听见身边一个人道:“终于唱完了。”接着周围是一片赞同的声音。
可是台上的大哥还以为自己的歌声很受欢迎呢,立刻鞠躬,道:“伯乐常有,千里马不长常有呀。我这匹千里马一直喜欢唱歌,可惜,没碰见个伯乐,今天,我很高兴,大家都是伯乐呀,我们终于找到知音了。既然大家都很喜欢,那我就再唱一首吧——”
他的话还没说完,酒坛子,酒杯,喜糖盒子,桌子,板凳——全部飞了上去。
就听见一个声音道:“滚你妈的吧,别给我们中国人丢脸了。”
那位大哥下去以后,看着台子上满目疮痍的样子,谁也不想上去比赛。
这下冷场看热闹的就不愿意了,就听见人群里面有人大叫道:“那个,那个谁,你唱歌不是很好,上去给大家唱一段吧。”
接着有人问道:“那个谁是那个谁呀?”
第一个说话的人道:“我怎么知道那个谁是那个谁。”接着是哄然大笑。
我正在大笑着,就听见身后一个声音道:“你上去吧你!”
我立刻感觉身后一股很大的力量传了过来,措不及防,就被推上了台子。
我回头怒视刚才站的地方,想看看是谁把我推上来的。一看不要紧,竟然是个美女!
这个美女我还见认识——朱珏?
以前感觉她很古典的一个女孩子,没想到她也有这么暴力的时候呀!
我对朱珏苦笑一下道:“大姐,你害死我了。”
你可知道,咱从小没有什么喜好,就喜欢看点书。其实也怨不得自己,咱从小就是一个极端的孩子,要么舞刀弄枪,要么就看书写字。
舞刀弄抢,老爸老妈说没有出息,咱就放弃了。看书写字吧,教科书咱看不进去,歪门邪道的书咱到是看的很认真,可是考试又不考这个。
说唱歌,我是五音不全,说跳舞,我是动作难看,说什么别的才艺?我更是不会了。不能让我当众朗诵一首小时候写的情书吧?
朱珏,你害死我了!
我在台子上不说话,也不表演,把下面的观众可惹火了,就听见一人道:“这个人不会是个傻瓜吧?”接着是一片人在低头。
靠,你nn的,你才是傻瓜呢?
我笑着双手抱拳道:“我是流氓的朋友,大家也是流氓的朋友,你们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没办法,万一喝喜酒的时候大家还不认识我的话,那喝喜酒的时候太郁闷了,不能让我一个人喝吧。所以呢,我就充当这个报幕员的工作,给大家一个认识我的机会,也给我一个认识大家的机会。我叫旧轩,明城来的,希望明天和我分到一个席的朋友大声叫出来!当然了,这个场合是娱乐的,我呢就不耽误大家的时间了,有请这位大哥上场,他要表演的节目是:钢管舞!拿棍子做武器的朋友把你的棍子拿到台上用一下。”
说着我就走到刚才骂我傻瓜的仁兄身前,用十分善意的微笑道:“这位大哥,该你上场了!”不等他说话,我伸手一用力就把他拉了上去。
丫的,叫你刚才出言不逊,这次看你如何下场!
大家听见我报钢管舞,心思立刻不知道飘到哪儿去了,口哨声,叫好声,乱叫声——有棍子的人也不管能不能砸到人,纷纷拿起棍子朝台子上扔了过去。
你这孩子不会说人话是不是?以前感觉你阴险狡诈,没想到你现在竟然变本加厉了。
我问道:“那你是来找你爸爸吗?”
小孩理所当然的道:“爸爸抛下我和妈妈,到宋城来了,我自己一个人在明城太孤单,没办法只好到宋城来发展了。其实人在哪儿都一样,只要自己有本事有手段,还不是照样天天吃糖嘛。”
小孩子就是小孩子,你自己来宋城找你的爸爸,就以为所有人的来宋城找爸爸了?你到了宋城,估计宋城的玩家就倒霉了。
我道:“那你找到你爸爸了吗?”
小孩道:“没有呢,宋城这么大,我又这么小,那里去找呀?妈妈告诉我爸爸要和一个漂亮要结婚了,所以我只要听说哪儿有人结婚我就去哪儿找。”
我哦了一声,你小子也有为难的时候?找不到你爸爸?活该!
当然,我脸上露出一副同情的样子,心里幸灾乐祸自然不能让他看出来,如果被他知道我现在心里是高兴的话,凭他的阴险狡诈,一定不会让我安稳的。
小孩到了一个街头对我道:“旧轩叔叔,你什么时候回明城?”
明天流氓结婚,大家热闹一番,明天晚上自然不能回去了。
我道:“后天上午我回去。”
小孩道:“哦,那我明天去找旧轩叔叔玩。叔叔再见。”说完就一蹦三跳的走了。
你明天还来找我玩?呵呵,我可不想和你见面,谁和你见面注定是要倒霉的。你连我的地址都不知道在哪儿,怎么找我?
我走到了第三条街口,就听见左边一阵热闹的声音传来,连看也不用看,左边绝对是流氓的家了,因为哪儿最热闹了。
那些人正围在一起,有唱歌的,有说快板的,还有拉二胡的——五花八门样样都有。
不过这些人不是请来的,都是业余的人,大家都是玩家,平常有个什么喜好的,现在都积极的表现了出来,虽然有时候跑点调,有时候还出点杂音,但是大家的热情是空前的高涨,你方唱罢我登场。
人家明天才结婚呢,今天他们就把人家的喜酒喜糖拿出来喝着吃着。
丫的,舒服呀,早知道能白吃白喝还能欣赏到不花钱的节目,我早就该带着帐篷来了。
我刚找了个地方,喜糖还没吃一块,身后一个声音低低的问道:“是旧轩吗?”这个声音太小了,根本没听见。
后面的人等了一会见我没反应,又提高了点声音道:“是旧轩吗?”这次声音虽然提高了不少。
可是对面那个唱歌的大哥声音更高呀,特别是这个男低音的歌曲,他硬生生的唱出了超级男高音的姿势,绝呀,简直就是一绝呀!
身后的人见我还没有反应,鼓了一下气,想再高一点叫下,可是她忽然想起了什么,在我的肩膀上拍了一下。
我感觉肩膀上被人轻轻的拍了一下,也没在意,这么热闹的场合,被人拍一下有什么希奇的,人太多了,难免有个闪失什么的。
我继续听着那位大哥的歌唱,幸亏我不是娱乐公司的,我如果是的话,马上就把他签下来。
虽然这个歌声不能让人赏心悦目,但是在适当的场合放出来,一定会让大家不打瞌睡,不犯困的。
一般的人是不买,但是那些公司的大老板一定会抢着买的,这歌曲只要在办公室里面一放,办公效率绝对能提高两倍多,支出会节约一半还多的。
这位大哥唱了一段以后,大家都奋然叫好,就听见身边一个人道:“终于唱完了。”接着周围是一片赞同的声音。
可是台上的大哥还以为自己的歌声很受欢迎呢,立刻鞠躬,道:“伯乐常有,千里马不长常有呀。我这匹千里马一直喜欢唱歌,可惜,没碰见个伯乐,今天,我很高兴,大家都是伯乐呀,我们终于找到知音了。既然大家都很喜欢,那我就再唱一首吧——”
他的话还没说完,酒坛子,酒杯,喜糖盒子,桌子,板凳——全部飞了上去。
就听见一个声音道:“滚你妈的吧,别给我们中国人丢脸了。”
那位大哥下去以后,看着台子上满目疮痍的样子,谁也不想上去比赛。
这下冷场看热闹的就不愿意了,就听见人群里面有人大叫道:“那个,那个谁,你唱歌不是很好,上去给大家唱一段吧。”
接着有人问道:“那个谁是那个谁呀?”
第一个说话的人道:“我怎么知道那个谁是那个谁。”接着是哄然大笑。
我正在大笑着,就听见身后一个声音道:“你上去吧你!”
我立刻感觉身后一股很大的力量传了过来,措不及防,就被推上了台子。
我回头怒视刚才站的地方,想看看是谁把我推上来的。一看不要紧,竟然是个美女!
这个美女我还见认识——朱珏?
以前感觉她很古典的一个女孩子,没想到她也有这么暴力的时候呀!
我对朱珏苦笑一下道:“大姐,你害死我了。”
你可知道,咱从小没有什么喜好,就喜欢看点书。其实也怨不得自己,咱从小就是一个极端的孩子,要么舞刀弄枪,要么就看书写字。
舞刀弄抢,老爸老妈说没有出息,咱就放弃了。看书写字吧,教科书咱看不进去,歪门邪道的书咱到是看的很认真,可是考试又不考这个。
说唱歌,我是五音不全,说跳舞,我是动作难看,说什么别的才艺?我更是不会了。不能让我当众朗诵一首小时候写的情书吧?
朱珏,你害死我了!
我在台子上不说话,也不表演,把下面的观众可惹火了,就听见一人道:“这个人不会是个傻瓜吧?”接着是一片人在低头。
靠,你nn的,你才是傻瓜呢?
我笑着双手抱拳道:“我是流氓的朋友,大家也是流氓的朋友,你们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没办法,万一喝喜酒的时候大家还不认识我的话,那喝喜酒的时候太郁闷了,不能让我一个人喝吧。所以呢,我就充当这个报幕员的工作,给大家一个认识我的机会,也给我一个认识大家的机会。我叫旧轩,明城来的,希望明天和我分到一个席的朋友大声叫出来!当然了,这个场合是娱乐的,我呢就不耽误大家的时间了,有请这位大哥上场,他要表演的节目是:钢管舞!拿棍子做武器的朋友把你的棍子拿到台上用一下。”
说着我就走到刚才骂我傻瓜的仁兄身前,用十分善意的微笑道:“这位大哥,该你上场了!”不等他说话,我伸手一用力就把他拉了上去。
丫的,叫你刚才出言不逊,这次看你如何下场!
大家听见我报钢管舞,心思立刻不知道飘到哪儿去了,口哨声,叫好声,乱叫声——有棍子的人也不管能不能砸到人,纷纷拿起棍子朝台子上扔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