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那些逝去的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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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历702年的夏天,王都伊斯特洛来了一个皮肤黝黑,头发纯黑的男孩。男孩只有十四岁,但却有着一双和年龄不相称眼睛。那深邃、机敏,对一切事物都早已淡漠的眼神,原本应该属于行将朽木之人眼中,却出现在他的脸上。
男孩黝黑的皮肤一看就知道是常年风吹日晒的结果,而他的黑头发,却是另外一回事。他拥有阿曼人的血统,只有阿曼人才有黑色的头发,而阿曼人无论在奥格兰还是西赛姆勒都是不受欢迎的对象。
橱窗里陈列的面包油光锃亮,无论看上去还是闻起来都很诱人。特别是当你已经几天没吃上一点象样的东西,饥肠辘辘的时候。
“滚!小杂种!别影响我做生意!”餐馆老板挥舞着胖乎乎的手,扭动那气球一般的身体冲过来把男孩赶走。男孩很快就逃开了,走之前还狠狠瞪了那头“肥猪”两眼,冲他吐乐意克度微吐沫,然后扬长而去。“肥猪”气呼呼的冲着地上啐了口吐沫“阿曼杂种!”
男孩跑开了,但没跑几步就停下来,继续步行。这种境域他遭遇过太多次了,他也早已习惯了被人看不起,早以习惯了低人一等。因为自出生以来他都是这样过来的。
杂种!婊子养的!这是男孩听到的最多的两个词汇。老实说,他们说得没错,男孩的母亲是奥格兰人,而他的父亲却是一个阿曼人。正因为如此,他才会有一头与众不同的黑头发。500年前的那场战争与他毫无相干,但人们都说阿曼人侵略了他们的领土,杀害他们的人民,奥格兰人为此一直对阿曼人有所抵触,对拥有阿曼血统的我也一样。他也一直引以为耻,因为这头发的颜色让他童年灰暗,充满了苦涩的回忆。人们都说,快乐的事情不会长久,而痛苦却会伴随一生。男孩来说,他不知道快乐是什么,对痛苦和歧视,也早以麻木。
男孩从没见过我的父亲“他办完事就走了,再没回来过。”每次他问起父亲的事情,他的母亲都是这么说的,当时的我还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母亲是个普通的农民,守着家门前的那一亩薄田,过日子。农闲的日子里,偶尔有几个人来雇她做一些细手工活,他们母子二人就这么过着清贫的日子打发着自己的生命,等待着入土为安的那一天。因为他是家里唯一的男人,所以很小我就开始帮母亲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不满十岁的时候,双手已经长满了老茧,整日的风吹日晒也把他的皮肤晒得黝黑。
男孩十三岁那年,或许是厌倦了现在的生活,又或许是因为其他原因,母亲去世了。或者更准确的说,她是自杀的。那天他从地里回家,看见母亲用一跟捆木柴用的绳子把自己吊死在了房梁上。
男孩没有流一滴眼泪,不知为什么,他没有要哭的意思,当然也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他只是默默的接受了这个现实。母亲对他不算好,但也不算坏,之所以哭不出来,或许是因为已经麻木了的缘故吧。男孩都不记得我最后一次流泪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总之在他的记忆当中,每当生活中有不顺的时候,他总是能说服自己去接受它。生活不就是如此吗?即使哭闹也不会让你得到得更多。
吝啬冷漠的邻居们头一次慷慨的帮助了他,他们帮他把母亲从房梁上搬了下来,然后在荒野找了个地方埋了,仅仅是因为尸体不处理掉的话会发臭。男孩的母亲下葬的时候,连个牧师都没有。他一直都不知道母亲为什么要自杀,不过说实话,他也没太想这件事情。母亲已经死了,即使他知道为什么,她也无法复活。
母亲死后,他只在家里呆了一晚上。地二天,他就变卖了所有家当,带着仅有几样随身物品和几个银币,离开了他居住十三年的村庄,一路向西走去了。男孩不知道他的目的地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自己将要走多远,他只想离开那里,离开那片只有苦涩的地方。
旅行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快乐,特别是当你孤独一人,而身上又没有分文的时候。变卖家当换来的钱很快就花完了,比你想象得还要快。没有钱,男孩只能自己想办法谋生,但没有哪个老板会雇佣他这样瘦弱的小子,更何况我还有那一头招人讨厌的黑头发。于是他如同一个野人一般,在山林里靠抓鱼和采摘野果为生。男孩的旅行依旧在继续,我顺着河道逆流向西走去,那时候,他已经有了目的地。
在旅行的途中,男孩听说了一种叫做“魔法”的东西,据说是无所不能的。虽然他不相信有什么东西会这么神奇,但他依旧对魔法起了兴趣。他想看一眼真正的魔法,如果真有这么神奇,男孩希望它能把他的头发变成和其他人一样的颜色。但奥格兰并不盛产魔法,大陆上魔法最发达的地方是西方的西赛姆勒,传闻那里是魔法的发源地,因此,为了改变自己头发的颜色,一个十三岁的男孩徒步穿越了整个奥格兰,来到了西赛姆勒境内魔法、政治和经济的交会地——伊斯特洛。
前往伊斯特洛的旅途充满了艰险,在水牛镇,男孩被人口贩子抓住,差点被卖到阿曼当阉奴。穿越黑森林的时候,他误食了毒蘑菇,吐了两天两夜,几乎把肚子里能吐的东西都吐出来了。在比卢普斯堡,他因为偷了一个面包被官兵抓住,险些被法王厅砍去双手。然而,当他历尽艰辛来到伊斯特洛的时候,他被告知没有资格学习魔法!
“开玩笑!为什么我就不能学!”男孩大叫道,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
“不行就是不行!这是学院的规矩,我们只招收贵族学员。”负责招生的家伙是个十足的娘娘腔,他一脸不屑的看着男孩,紧紧皱着鼻子,手不停在面前扇来扇去,那样子就好象在和大便说话一样。
“我走了整整一年才走到这里!你就让我进去吧!”男孩哀求道。
“你有钱吗?我们的学费可是很贵的。”这一军把男孩给将死了,他没有钱,一分钱也没有。
男孩沉寂了片刻,但很快就反应了过来。“我可以干活!我能干很多活!求你让我进去好了,我什么都可以干!”男孩本能的去拉那个招收员的衣服,但被后者粗暴的打断了。
“干什么!别用你的脏手碰我,这可是新衣服!”招收员猛得拉过袖口,一脚把男孩踹飞“你这么这么烦人!警卫!这个乞丐在这里捣乱,把他给我哄出去!”
两个牛高马大的家伙走过来架起男孩就往外拖。
“等等!求你们让我进去,就一会儿也好!”男孩挣扎着,被两个警卫拖出了房间。
“真不知道是哪个混蛋把这个乞丐放进来的,我的衣服,这可是新买的!”那个娘娘腔拉了拉衣角“下一个!”
“你们放开我!你们这两个混蛋!放开我!”男孩挣扎着,最终被警卫扔出了学院大门。
“滚!要是再让我看见你我就打断你的腿!”其中一个用手里的木棍指着男孩骂到。
“臭狗屎!你们也不过是狗而已!得意什么!”男孩气急败坏的骂道,却不想激怒了警卫,两个人冲上来就是一顿拳大脚踢。瘦弱的身躯在这两个高大的男人面前完全没有抵抗能力,男孩只觉得木棍、拳头和鞋底铺天盖地的朝自己砸过来,他只能本能的蜷缩起来,用手护住头和脖子。
“住手!你们两个!”一个声音,是女人,听起来很年轻,却充满了魄力。
“兰德女士!”警卫吃惊的说道,拳脚也停了下来。
男孩已经顾不上抬头去看他的救命恩人了,他只顾得上喘气,还有就是把嘴巴里的沙子吐掉。
“你们为什么打这个孩子?”女人说道,听声音应该还是那个被警卫称之为“兰德”的女人。
“这小杂种骂人。”那个警卫说道。
“你们这群狗屎!”兰德骂道“现在我也骂你们了,怎么不来打我?”
“这”两个警卫一时尴尬。
“对一个孩子下手,亏你们做得出来!”兰德骂道“都给我滚!”
两个警卫灰溜溜的跑开了,这时候男孩才抬头看了一眼他的救命恩人。是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少女,有一头漂亮的金色卷发,和如同雪花一样百的皮肤。她有一张俊俏的鸭蛋脸,一双如同绿宝石一般闪亮的眸子,微微翘起的鼻子和性感厚实的嘴唇。和这种天使一般美丽的女人相比,男孩觉得自己跟地狱里的恶魔没什么两样。
“你在看什么,小男孩?”兰德一边走过来,一边说道。
男孩赶紧收回自己的视线,低头处理自己的伤口,这才感觉到痛。尽管他尽力护住头部,但嘴角还是破了,不知道谁的鞋子踢中了他的嘴,还踢断了他的一颗门牙。男孩把断掉的牙齿吐了出来,毫不在意的扔到路边。反正这又不是他第一颗被人打断的牙齿。他全身都在疼,不知道挨了多少拳脚,反正手背和脸已经肿得跟馒头一样了。
“你可真够惨的,干吗去招惹他们?”兰德走到男孩面前蹲下。
“没什么,”男孩跌跌撞撞得想站起来,但最终还是失败了。
“别这么逞强,让我来帮你。”说话间,兰德伸出右手,在男孩面前凭空画出了一串咒文。男孩从没见过这是什么,本能得向后退去。“别动,很快就会好的。”兰德说道,然后心念一动,咒文幻化做粉尘一般的微粒喷洒在了男孩身上。
霎时间,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男孩觉得痛楚消失了,脸和手背也不再肿胀了。他惊讶得摸了摸自己的牙齿,竟然复原了!他惊讶得不知所措,半晌才没头脑的冒出一句话来。
“这是魔法吗?”兰德点了点头,男孩兴奋得伸手去抓兰德,但手在半空中就停了下来,他的双手实在是太脏了。男孩激动得说“你能教我吗?我想学魔法!”
“你为什么想学魔法?”兰德问。
“我要改变我的头发,我要把它变成金色的,跟你的一样!”男孩激动的说“为了这个我走了一年,我从奥格兰东边一直走到这里!求你教我,怎么把我的头发变成金色!”
“就为了这个!”兰德有些吃惊的说。
“当然,我做梦都想把自己的头发变成金色!求你教我,让我做什么都行!”男孩说道。
“那就先告诉我你的名字吧。”
“奥斯忒!狄欧amp;#822;奥斯忒!”
太阳历702年的夏天,王都伊斯特洛来了一个皮肤黝黑,头发纯黑的男孩。男孩只有十四岁,但却有着一双和年龄不相称眼睛。那深邃、机敏,对一切事物都早已淡漠的眼神,原本应该属于行将朽木之人眼中,却出现在他的脸上。
男孩黝黑的皮肤一看就知道是常年风吹日晒的结果,而他的黑头发,却是另外一回事。他拥有阿曼人的血统,只有阿曼人才有黑色的头发,而阿曼人无论在奥格兰还是西赛姆勒都是不受欢迎的对象。
橱窗里陈列的面包油光锃亮,无论看上去还是闻起来都很诱人。特别是当你已经几天没吃上一点象样的东西,饥肠辘辘的时候。
“滚!小杂种!别影响我做生意!”餐馆老板挥舞着胖乎乎的手,扭动那气球一般的身体冲过来把男孩赶走。男孩很快就逃开了,走之前还狠狠瞪了那头“肥猪”两眼,冲他吐乐意克度微吐沫,然后扬长而去。“肥猪”气呼呼的冲着地上啐了口吐沫“阿曼杂种!”
男孩跑开了,但没跑几步就停下来,继续步行。这种境域他遭遇过太多次了,他也早已习惯了被人看不起,早以习惯了低人一等。因为自出生以来他都是这样过来的。
杂种!婊子养的!这是男孩听到的最多的两个词汇。老实说,他们说得没错,男孩的母亲是奥格兰人,而他的父亲却是一个阿曼人。正因为如此,他才会有一头与众不同的黑头发。500年前的那场战争与他毫无相干,但人们都说阿曼人侵略了他们的领土,杀害他们的人民,奥格兰人为此一直对阿曼人有所抵触,对拥有阿曼血统的我也一样。他也一直引以为耻,因为这头发的颜色让他童年灰暗,充满了苦涩的回忆。人们都说,快乐的事情不会长久,而痛苦却会伴随一生。男孩来说,他不知道快乐是什么,对痛苦和歧视,也早以麻木。
男孩从没见过我的父亲“他办完事就走了,再没回来过。”每次他问起父亲的事情,他的母亲都是这么说的,当时的我还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母亲是个普通的农民,守着家门前的那一亩薄田,过日子。农闲的日子里,偶尔有几个人来雇她做一些细手工活,他们母子二人就这么过着清贫的日子打发着自己的生命,等待着入土为安的那一天。因为他是家里唯一的男人,所以很小我就开始帮母亲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不满十岁的时候,双手已经长满了老茧,整日的风吹日晒也把他的皮肤晒得黝黑。
男孩十三岁那年,或许是厌倦了现在的生活,又或许是因为其他原因,母亲去世了。或者更准确的说,她是自杀的。那天他从地里回家,看见母亲用一跟捆木柴用的绳子把自己吊死在了房梁上。
男孩没有流一滴眼泪,不知为什么,他没有要哭的意思,当然也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他只是默默的接受了这个现实。母亲对他不算好,但也不算坏,之所以哭不出来,或许是因为已经麻木了的缘故吧。男孩都不记得我最后一次流泪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总之在他的记忆当中,每当生活中有不顺的时候,他总是能说服自己去接受它。生活不就是如此吗?即使哭闹也不会让你得到得更多。
吝啬冷漠的邻居们头一次慷慨的帮助了他,他们帮他把母亲从房梁上搬了下来,然后在荒野找了个地方埋了,仅仅是因为尸体不处理掉的话会发臭。男孩的母亲下葬的时候,连个牧师都没有。他一直都不知道母亲为什么要自杀,不过说实话,他也没太想这件事情。母亲已经死了,即使他知道为什么,她也无法复活。
母亲死后,他只在家里呆了一晚上。地二天,他就变卖了所有家当,带着仅有几样随身物品和几个银币,离开了他居住十三年的村庄,一路向西走去了。男孩不知道他的目的地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自己将要走多远,他只想离开那里,离开那片只有苦涩的地方。
旅行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快乐,特别是当你孤独一人,而身上又没有分文的时候。变卖家当换来的钱很快就花完了,比你想象得还要快。没有钱,男孩只能自己想办法谋生,但没有哪个老板会雇佣他这样瘦弱的小子,更何况我还有那一头招人讨厌的黑头发。于是他如同一个野人一般,在山林里靠抓鱼和采摘野果为生。男孩的旅行依旧在继续,我顺着河道逆流向西走去,那时候,他已经有了目的地。
在旅行的途中,男孩听说了一种叫做“魔法”的东西,据说是无所不能的。虽然他不相信有什么东西会这么神奇,但他依旧对魔法起了兴趣。他想看一眼真正的魔法,如果真有这么神奇,男孩希望它能把他的头发变成和其他人一样的颜色。但奥格兰并不盛产魔法,大陆上魔法最发达的地方是西方的西赛姆勒,传闻那里是魔法的发源地,因此,为了改变自己头发的颜色,一个十三岁的男孩徒步穿越了整个奥格兰,来到了西赛姆勒境内魔法、政治和经济的交会地——伊斯特洛。
前往伊斯特洛的旅途充满了艰险,在水牛镇,男孩被人口贩子抓住,差点被卖到阿曼当阉奴。穿越黑森林的时候,他误食了毒蘑菇,吐了两天两夜,几乎把肚子里能吐的东西都吐出来了。在比卢普斯堡,他因为偷了一个面包被官兵抓住,险些被法王厅砍去双手。然而,当他历尽艰辛来到伊斯特洛的时候,他被告知没有资格学习魔法!
“开玩笑!为什么我就不能学!”男孩大叫道,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
“不行就是不行!这是学院的规矩,我们只招收贵族学员。”负责招生的家伙是个十足的娘娘腔,他一脸不屑的看着男孩,紧紧皱着鼻子,手不停在面前扇来扇去,那样子就好象在和大便说话一样。
“我走了整整一年才走到这里!你就让我进去吧!”男孩哀求道。
“你有钱吗?我们的学费可是很贵的。”这一军把男孩给将死了,他没有钱,一分钱也没有。
男孩沉寂了片刻,但很快就反应了过来。“我可以干活!我能干很多活!求你让我进去好了,我什么都可以干!”男孩本能的去拉那个招收员的衣服,但被后者粗暴的打断了。
“干什么!别用你的脏手碰我,这可是新衣服!”招收员猛得拉过袖口,一脚把男孩踹飞“你这么这么烦人!警卫!这个乞丐在这里捣乱,把他给我哄出去!”
两个牛高马大的家伙走过来架起男孩就往外拖。
“等等!求你们让我进去,就一会儿也好!”男孩挣扎着,被两个警卫拖出了房间。
“真不知道是哪个混蛋把这个乞丐放进来的,我的衣服,这可是新买的!”那个娘娘腔拉了拉衣角“下一个!”
“你们放开我!你们这两个混蛋!放开我!”男孩挣扎着,最终被警卫扔出了学院大门。
“滚!要是再让我看见你我就打断你的腿!”其中一个用手里的木棍指着男孩骂到。
“臭狗屎!你们也不过是狗而已!得意什么!”男孩气急败坏的骂道,却不想激怒了警卫,两个人冲上来就是一顿拳大脚踢。瘦弱的身躯在这两个高大的男人面前完全没有抵抗能力,男孩只觉得木棍、拳头和鞋底铺天盖地的朝自己砸过来,他只能本能的蜷缩起来,用手护住头和脖子。
“住手!你们两个!”一个声音,是女人,听起来很年轻,却充满了魄力。
“兰德女士!”警卫吃惊的说道,拳脚也停了下来。
男孩已经顾不上抬头去看他的救命恩人了,他只顾得上喘气,还有就是把嘴巴里的沙子吐掉。
“你们为什么打这个孩子?”女人说道,听声音应该还是那个被警卫称之为“兰德”的女人。
“这小杂种骂人。”那个警卫说道。
“你们这群狗屎!”兰德骂道“现在我也骂你们了,怎么不来打我?”
“这”两个警卫一时尴尬。
“对一个孩子下手,亏你们做得出来!”兰德骂道“都给我滚!”
两个警卫灰溜溜的跑开了,这时候男孩才抬头看了一眼他的救命恩人。是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少女,有一头漂亮的金色卷发,和如同雪花一样百的皮肤。她有一张俊俏的鸭蛋脸,一双如同绿宝石一般闪亮的眸子,微微翘起的鼻子和性感厚实的嘴唇。和这种天使一般美丽的女人相比,男孩觉得自己跟地狱里的恶魔没什么两样。
“你在看什么,小男孩?”兰德一边走过来,一边说道。
男孩赶紧收回自己的视线,低头处理自己的伤口,这才感觉到痛。尽管他尽力护住头部,但嘴角还是破了,不知道谁的鞋子踢中了他的嘴,还踢断了他的一颗门牙。男孩把断掉的牙齿吐了出来,毫不在意的扔到路边。反正这又不是他第一颗被人打断的牙齿。他全身都在疼,不知道挨了多少拳脚,反正手背和脸已经肿得跟馒头一样了。
“你可真够惨的,干吗去招惹他们?”兰德走到男孩面前蹲下。
“没什么,”男孩跌跌撞撞得想站起来,但最终还是失败了。
“别这么逞强,让我来帮你。”说话间,兰德伸出右手,在男孩面前凭空画出了一串咒文。男孩从没见过这是什么,本能得向后退去。“别动,很快就会好的。”兰德说道,然后心念一动,咒文幻化做粉尘一般的微粒喷洒在了男孩身上。
霎时间,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男孩觉得痛楚消失了,脸和手背也不再肿胀了。他惊讶得摸了摸自己的牙齿,竟然复原了!他惊讶得不知所措,半晌才没头脑的冒出一句话来。
“这是魔法吗?”兰德点了点头,男孩兴奋得伸手去抓兰德,但手在半空中就停了下来,他的双手实在是太脏了。男孩激动得说“你能教我吗?我想学魔法!”
“你为什么想学魔法?”兰德问。
“我要改变我的头发,我要把它变成金色的,跟你的一样!”男孩激动的说“为了这个我走了一年,我从奥格兰东边一直走到这里!求你教我,怎么把我的头发变成金色!”
“就为了这个!”兰德有些吃惊的说。
“当然,我做梦都想把自己的头发变成金色!求你教我,让我做什么都行!”男孩说道。
“那就先告诉我你的名字吧。”
“奥斯忒!狄欧amp;#822;奥斯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