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又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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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我从林溪云那里拿了自己的酬劳以后,日子就再没安宁过。那天我一出小门,就看见林溪云正领着一群人在自家墙壁上打洞。我很好奇地问了一下,得到的回答是:“我们姐妹一见如故,少不得来往,走大门太远。不如在这里垒个门,反正这巷子就我们两家。这样多好,你到我家也方便。我去你家也容易。”说完,就要求我带她进府去玩。
想到爹爹好像没有说过不让我领人回家,又想到这还是我的第一个朋友。我就点头答应,把她领了回家。先是游览了三娘的小花园,林溪云看着里边的奇花异草,笑得合不拢嘴。每见一株总要惊喜一下说千金难求什么的。虽然她的赞叹方式和别人不太一样,我还是很高兴地又领她去了东边的“瘦亭湖”假山什么的我都没领她去,林家有。
从湖边的廊桥上,一直走到湖心。中间的亭子上,就挂着瘦亭的匾额。湖里边倒是种了一些荷花,可就是只见荷叶不见花。整天都是绿油油地,也没有别的颜色。这时就有人来叫我,说是我娘想见见我的闺中秘友。
等见我娘以后,林溪云就像变了个人似的清丽高雅。一副比我这乖宝宝都乖地样子,让我娘很是赞不绝口。于是就把我爹也请来,一起称赞。后来爹娘听说是邻居以后,还走小门去拜访了林员外。于是林溪云在我家的活动,就开始日异频繁起来。
“乐乐,领我去拜见三夫人好不好?”当听到那个小花园是归属三娘的以后,她已经提了好几次的要求。当我不知道,她就是想把那些花拿去卖钱。三娘要同意才怪。但是在她的坚持下,为了给三娘买点见面礼,我们才会走在艳阳高照的西直街上。
喧哗地闹市,我,文成子,林溪云,在拥挤的人群中前进。太阳仍是毒辣辣地晒着,但是风吹过来,已经带有一丝地凉意。“忽碌碌”地鸽子从头顶飞过,我抬头看看。天高高地,在头顶上。几朵厚厚的高积云在高空中缓缓地移动。又快秋雁两行了吧?路边的人们,慢悠悠地做着事情,轻轻松松地过着他们的生活。
如果没有声音,再配上我的心境。那这也算是一副诗情画意的卷轴。可惜,我回头看看从出来后嘴就没闭上过的林溪云。亏她还叫了那么雅的名字。在这闹市里是如鱼得水,什么东西叫什么名字,价值多少她都能一口报价。一路挑挑拣拣地一分钱没花,文成子倒是她拣一样就买一样。当然,她都是很为我着想地说话:“乐乐,这件钗子怎么样?文哥哥挑的噢。戴在你头上一定好看。”文成子笑一笑,把钗子放进了口袋。真是冤大头。
只是在林姐姐觉得东西买够以后,就开始陷害我。把头凑在我耳边低声笑着问:“乐乐,文哥哥说你是他的小未婚妻?”
“乱说,没有!”我很生气地瞪了她一眼。文成子乱说你也信。我回头看看那个冤大头,他正不怀好意地笑着。他在生气。我有得罪他吗?呃,还是做我的小孩子,什么都不要管得好。我扭头不管,继续走路。
咦?前边有个人很眼熟的样子。把韦蓉蓉装到袋子里的那个采花贼大叔?我忍不住小跑上去打招呼:“你好,好久不见。”当前边的人看到我小小的身影挡在他面前时,就伸手向怀里摸了一下。然后笑着说:“少见,少见。”边说就边向旁边走去,想绕过我好走掉。
看他好像不太喜欢和我讲话的行为,是不是认为我们没有共同语言?我有点落寞地想。想到采花贼对美女的兴趣一定是超强的,肯定喜欢和别人讨论。我还是问候一下好了,这样也算是打个招呼。于是决定换个话题,就喜孜孜追上去,稍稍地改变一下问候语。“好久不见,采花贼大叔。又看上了哪家小姐呀?”我笑容可掬地问候。
只是在我叫出“采花贼大叔”的时候,那位大叔就一脸紧张地样子,伸手过来,想捂住我的嘴。于是就看到大叔被后面赶上来的的文成子一脚踢起腾空而去的景象。看着仆倒在前边十几步远的大叔。哎!我好不容易想出来的话题,他还是没听到。真可惜。
看着被大叔砸出来的一片空地,想到好久没见的熟人,不能被文成子一脚给踢飞。于是我赶快跑过去,想扶他起来。现在两边的围观者,都露出一副求知欲很旺盛的样子。我可不想让别人知道,我和那个爱踢人的坏人,有什么关系。
在我伸手想扶的时候,那位本来倒在地上哎哟哎哟叫的采花贼大叔,眼睛往我身后一瞟,脸色惨白,就像被蝎子蜇了一样迅速地跳起身来,连连摆手:“不敢不敢。没事没事。都是我不好,都是我不好。”说完,就把目光朝我身后投去。
(我坐在地上,五脏六腑都在翻腾着,真是苦不堪言。那个小魔头,一副乖宝宝地样子跑上来,倒像是想扶我。我眼睛往她身后一瞟---这是我多年养成的习惯,见了美女总要看看有没人跟着。就是这个好习惯,今天救了我的命。刚才踢我的那个人,正在向我冲过来,他的速度,正好在小魔头扶我前踩到我。他走过的铺路青石板,都无声地碎成八瓣---选自)
于是跟在我身后的文成子就上来扶了扶他笑着说:“你还好吧?没撞坏吧?不是我说你,你这身板不好,就不要学人家在街上乱跑。看你撞人倒把自己给撞了出去。何况撞的还是位小姑娘,这也算是天下奇闻了。”说完,就掐掐他的胳膊,就像老朋友见面一样。
只是那位满身疼痛地受害者,在被掐的时候,脸上唰唰掉下几滴汗珠。但是迅即热泪盈框地说道:“不痛不痛。没事没事。一个小姑娘能有多大力气。谢谢您关心。您可真是一位大好人。”说完就报拳施礼,挣脱了好人的搀扶。还扭扭腰,表示真的没事。借扭腰的机会,就甩掉几滴眼中的热泪。
然后周围的人,就看着我在那边惊讶。就有认识我的人,在旁边嘀咕,就是说些什么我是天雷星下凡,命硬得像石头,出门有雷神护体,见我多远就该躲多远,希望大家广泛传播,免遭飞来横祸之类的东西。看来这次事情以后,我的恶名又会响亮不少。
都是这个文成子害我。人是他踢却变成了我的事。为了自己干净,推我做了挡剑牌。现在自己倒像一个路过的热心人一样,和周围看热闹的人闲聊。就是睁眼说瞎话地解释那个倒霉的人,怎么样撞到我身上,然后怎么样把自己反撞了出去。
看周围的人频频点头的模样,再看他们看我的眼神,我就知道,在这些人的眼里,我已经从天雷星下凡,变成了扫把星转世。估计现在护身的不是雷神,改成瘟神了。
上次,我从林溪云那里拿了自己的酬劳以后,日子就再没安宁过。那天我一出小门,就看见林溪云正领着一群人在自家墙壁上打洞。我很好奇地问了一下,得到的回答是:“我们姐妹一见如故,少不得来往,走大门太远。不如在这里垒个门,反正这巷子就我们两家。这样多好,你到我家也方便。我去你家也容易。”说完,就要求我带她进府去玩。
想到爹爹好像没有说过不让我领人回家,又想到这还是我的第一个朋友。我就点头答应,把她领了回家。先是游览了三娘的小花园,林溪云看着里边的奇花异草,笑得合不拢嘴。每见一株总要惊喜一下说千金难求什么的。虽然她的赞叹方式和别人不太一样,我还是很高兴地又领她去了东边的“瘦亭湖”假山什么的我都没领她去,林家有。
从湖边的廊桥上,一直走到湖心。中间的亭子上,就挂着瘦亭的匾额。湖里边倒是种了一些荷花,可就是只见荷叶不见花。整天都是绿油油地,也没有别的颜色。这时就有人来叫我,说是我娘想见见我的闺中秘友。
等见我娘以后,林溪云就像变了个人似的清丽高雅。一副比我这乖宝宝都乖地样子,让我娘很是赞不绝口。于是就把我爹也请来,一起称赞。后来爹娘听说是邻居以后,还走小门去拜访了林员外。于是林溪云在我家的活动,就开始日异频繁起来。
“乐乐,领我去拜见三夫人好不好?”当听到那个小花园是归属三娘的以后,她已经提了好几次的要求。当我不知道,她就是想把那些花拿去卖钱。三娘要同意才怪。但是在她的坚持下,为了给三娘买点见面礼,我们才会走在艳阳高照的西直街上。
喧哗地闹市,我,文成子,林溪云,在拥挤的人群中前进。太阳仍是毒辣辣地晒着,但是风吹过来,已经带有一丝地凉意。“忽碌碌”地鸽子从头顶飞过,我抬头看看。天高高地,在头顶上。几朵厚厚的高积云在高空中缓缓地移动。又快秋雁两行了吧?路边的人们,慢悠悠地做着事情,轻轻松松地过着他们的生活。
如果没有声音,再配上我的心境。那这也算是一副诗情画意的卷轴。可惜,我回头看看从出来后嘴就没闭上过的林溪云。亏她还叫了那么雅的名字。在这闹市里是如鱼得水,什么东西叫什么名字,价值多少她都能一口报价。一路挑挑拣拣地一分钱没花,文成子倒是她拣一样就买一样。当然,她都是很为我着想地说话:“乐乐,这件钗子怎么样?文哥哥挑的噢。戴在你头上一定好看。”文成子笑一笑,把钗子放进了口袋。真是冤大头。
只是在林姐姐觉得东西买够以后,就开始陷害我。把头凑在我耳边低声笑着问:“乐乐,文哥哥说你是他的小未婚妻?”
“乱说,没有!”我很生气地瞪了她一眼。文成子乱说你也信。我回头看看那个冤大头,他正不怀好意地笑着。他在生气。我有得罪他吗?呃,还是做我的小孩子,什么都不要管得好。我扭头不管,继续走路。
咦?前边有个人很眼熟的样子。把韦蓉蓉装到袋子里的那个采花贼大叔?我忍不住小跑上去打招呼:“你好,好久不见。”当前边的人看到我小小的身影挡在他面前时,就伸手向怀里摸了一下。然后笑着说:“少见,少见。”边说就边向旁边走去,想绕过我好走掉。
看他好像不太喜欢和我讲话的行为,是不是认为我们没有共同语言?我有点落寞地想。想到采花贼对美女的兴趣一定是超强的,肯定喜欢和别人讨论。我还是问候一下好了,这样也算是打个招呼。于是决定换个话题,就喜孜孜追上去,稍稍地改变一下问候语。“好久不见,采花贼大叔。又看上了哪家小姐呀?”我笑容可掬地问候。
只是在我叫出“采花贼大叔”的时候,那位大叔就一脸紧张地样子,伸手过来,想捂住我的嘴。于是就看到大叔被后面赶上来的的文成子一脚踢起腾空而去的景象。看着仆倒在前边十几步远的大叔。哎!我好不容易想出来的话题,他还是没听到。真可惜。
看着被大叔砸出来的一片空地,想到好久没见的熟人,不能被文成子一脚给踢飞。于是我赶快跑过去,想扶他起来。现在两边的围观者,都露出一副求知欲很旺盛的样子。我可不想让别人知道,我和那个爱踢人的坏人,有什么关系。
在我伸手想扶的时候,那位本来倒在地上哎哟哎哟叫的采花贼大叔,眼睛往我身后一瞟,脸色惨白,就像被蝎子蜇了一样迅速地跳起身来,连连摆手:“不敢不敢。没事没事。都是我不好,都是我不好。”说完,就把目光朝我身后投去。
(我坐在地上,五脏六腑都在翻腾着,真是苦不堪言。那个小魔头,一副乖宝宝地样子跑上来,倒像是想扶我。我眼睛往她身后一瞟---这是我多年养成的习惯,见了美女总要看看有没人跟着。就是这个好习惯,今天救了我的命。刚才踢我的那个人,正在向我冲过来,他的速度,正好在小魔头扶我前踩到我。他走过的铺路青石板,都无声地碎成八瓣---选自)
于是跟在我身后的文成子就上来扶了扶他笑着说:“你还好吧?没撞坏吧?不是我说你,你这身板不好,就不要学人家在街上乱跑。看你撞人倒把自己给撞了出去。何况撞的还是位小姑娘,这也算是天下奇闻了。”说完,就掐掐他的胳膊,就像老朋友见面一样。
只是那位满身疼痛地受害者,在被掐的时候,脸上唰唰掉下几滴汗珠。但是迅即热泪盈框地说道:“不痛不痛。没事没事。一个小姑娘能有多大力气。谢谢您关心。您可真是一位大好人。”说完就报拳施礼,挣脱了好人的搀扶。还扭扭腰,表示真的没事。借扭腰的机会,就甩掉几滴眼中的热泪。
然后周围的人,就看着我在那边惊讶。就有认识我的人,在旁边嘀咕,就是说些什么我是天雷星下凡,命硬得像石头,出门有雷神护体,见我多远就该躲多远,希望大家广泛传播,免遭飞来横祸之类的东西。看来这次事情以后,我的恶名又会响亮不少。
都是这个文成子害我。人是他踢却变成了我的事。为了自己干净,推我做了挡剑牌。现在自己倒像一个路过的热心人一样,和周围看热闹的人闲聊。就是睁眼说瞎话地解释那个倒霉的人,怎么样撞到我身上,然后怎么样把自己反撞了出去。
看周围的人频频点头的模样,再看他们看我的眼神,我就知道,在这些人的眼里,我已经从天雷星下凡,变成了扫把星转世。估计现在护身的不是雷神,改成瘟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