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说《曹与蔡文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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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曹操与蔡文姬曾经一度被炒作得十分火爆。其一曰:文姬乃倾城倾国的美女;其二曰:文姬乃曹操深爱的情妇;其三曰:文姬臂膀上还烙了个“曹”字。如此云云,沸沸扬扬,真是煞有介事!
据考证,蔡文姬名琰,字文姬,又字明姬,东汉陈留人蔡邕女。博学能文,善音律。初嫁河东卫中道(一说名“仲道”),夫亡无子,归母家。兴平中,为乱兵所掠,又嫁南匈奴左贤王,生二子(大男名叫阿迪拐,小男名叫阿眉拐),居匈奴十二年。献帝建安十三年,曹操遣使周近以金璧(黄金千两、白璧一双)赎回,改嫁同郡屯田都尉董祀。有悲愤诗一首。又胡笳十八拍相传为琰所作。见后汉书八四董祀妻传。
蔡琰父邕(公元132~192年),字伯喈。灵帝时拜郎中,与杨赐等奏定六经文字,立碑太学门外(这便是后世出土的“熹平石经”)。不久,以事(受宦官排挤)免官。董卓征召为祭酒,累迁中郎将。邕少博学,好文章,精音律,善鼓琴,又工书画。著有独断等,后人辑其文为蔡中郎集。后汉书有传。另据巴(岳阳)华(华容)崇安堂蔡氏家志载:邕为学界泰斗,本性清纯守孝,因董卓器重“三日之间,周历三台”一时传为美谈。后董卓被诛,邕因之而受牵连,被司空王允下了大狱,死于狱中。曾主修汉史未竟。三国演义对此亦有描述。
“文姬归汉”古已有传。宋代画苑中有文姬归汉图,而戏曲也有文姬归汉等剧目。据此,郭沫若创作了脍炙人口的历史话剧蔡文姬,为文学艺术塑造历史人物树立了典范。有关文史资料表明,曹操遣使赎回蔡文姬,缘于曹公与邕有旧,另说曹乃蔡门弟子。因“痛其(邕)无嗣”而怜其女,对文姬关怀倍至,令再嫁董祀,责成纂修汉史并整理其父文稿。董祀、文姬生有一子一女,女嫁司马师(司马懿之子)。至于曹蔡夙恋之事,三国志、后汉书中毫无记载,三国演义中也未有见闻。曹剧捏造曹蔡恋情,纯属子虚乌有。只可惜优秀演员们以其高超的技艺表演如此荒谬的情节,岂不浪费许多表情?
无独有偶,历史上也曾出现过琵琶记这一戏剧。说蔡伯喈中状元后,不认发妻赵五娘,别娶丞相之女,可说是厚诬古人。蔡邕就是蔡伯喈,他不可能中状元,因为东汉时根本就没有状元。他也没有娶丞相之女这回事。南宋著名诗人陆游曾感叹系之地说“身后是非谁管得,隔村听唱蔡中郎”试想:文姬是蔡氏家族流芳千古的旷世才女,虽美而绝非国色天香;也是中国古代孤弱女子的典型代表,虽辱而不失人格尊严。她的不幸遭遇源于当时国家民族的悲剧,从古至今,令人慨叹、催人泪下。而曹剧编导者偏说她与曹公有染。这不简直就是污人清白、对着伤口拿盐撒吗?
现在,到底看一看三国演义里有关的内容:
兵出潼关。操在马上望见山边一簇林木,极其茂盛。遂问近侍曰:“此乃何处也?”侍臣奏曰:“此名蓝田,林木之间,乃蔡邕庄也。”操与蔡邕素善,先时其女蔡琰,乃卫道介(即卫中道)之妻,曾被北番鞑靼掠去,与胡人为妻,生二子,作胡笳十八拍,流入中原,操怜之,使人持千金入番取蔡琰。有左贤王,惧操之势,送蔡琰还汉(笔者注:此二句与史实略同,可为“文姬归汉”之佐证)。起蔡邕之事,令军马先行。操引近侍百余骑到庄前下马。时董祀在任所牧民,只有蔡琰在庄。琰闻操至,忙出迎接操至堂。
琰起居毕,侍立于侧。操偶见壁间悬一碑文图轴。起身观之,问于蔡琰。琰答曰:“此乃曹娥之碑也。昔和帝朝时,会稽上虞有一师巫,名曹吁,能婆娑乐神。五月五日,醉舞舟中,堕江而死。其女年十四岁,巡江啼哭,十七日不歇声,跳入波中。后五日,负父之尸,浮于江面,里人葬于江边,后上虞令度尚,奏闻朝廷,表为孝女,尚令邯郸淳作文镌碑以记其事。淳年十三岁,文不加点,一笔挥就,立石墓侧。先人闻知去看,时夜黑,以手摸其文而读之,索笔题八字于其背,后人镌石继打。故传于世。是为先人遗迹。”操读八字云:“黄绢幼妇外孙臼。”操问琰曰:“汝解此意否?”琰曰:“虽先人所遗之迹,妾不知其意。”操回顾众谋士曰:“汝等解否?”众皆低首。于内一人挺身而出,答曰:“某已解其意。”
操视之,乃主薄杨修也。见管行军钱粮,主理赞军械事。操曰:“卿且勿言,容吾思之。”操策马行三里,忽悟省,笑问修曰:“卿试言之。”修曰:“此隐语也。黄绢乃颜色之丝也,色旁搅丝是‘绝’字。幼妇者乃少女也,女旁少字是‘妙’字。外孙者乃女之子也,女旁子字是‘好’字。臼乃受五辛之器也,受旁辛字是‘辞’字。总而言之,乃‘绝妙好辞’之四字也。此伯喈赞美邯郸淳之文,乃绝妙好辞也。”操大惊曰:“正合孤意。”又(援引某译者文):
蔡文姬到了邺城,曹操看她一个人孤苦伶仃,又把她再嫁给一个屯田都尉董祀。哪儿知道时隔不久,董祀犯了法,被曹操的手下人抓了去,判了死罪,眼看快要执行了。蔡文姬急得不得了,连忙跑到魏王府里去求情。正好曹操在举行宴会。朝廷里的一些公卿大臣、名流学士,都聚集在魏王府里。侍从把蔡文姬求见的情况报告曹操。曹操知道在座的大臣名士中不少人都跟蔡邕相识,就对大家说:“蔡邕的女儿在外流落了多年,这次回来了。今天让她来跟大家见见面,怎么样?”
大伙儿当然都表示愿意相见。曹操就命令侍从把蔡文姬带进来。蔡文姬披散头发,赤着双脚,一进来就跪在曹操面前,替她丈夫请罪。她的嗓音清脆,话又说得十分伤心。座上有好些人原来是蔡邕的朋友,看到蔡文姬的伤心劲儿,不禁想起蔡邕,感动得连鼻子也酸了。
曹操听完了她的申诉,说:“你说的情形的确值得同情,但是判罪的文书已经发出去了,有什么办法呢?”蔡文姬苦苦央告说:“大王马房里的马成千上万,手下的武士多得像树林,只要您派出一个武士,一匹快马,把文书追回,董祀就有救了。”
曹操就亲自批了赦免令,派了一名骑兵追上去,宣布免了董祀的死罪。
那时候,正是数九寒天。曹操见她穿得单薄,就送给她一顶头巾和一双鞋袜,叫她穿戴起来。
曹操问她:“听说夫人家有不少书籍文稿,现在还保存着吗?”
蔡文姬感慨地说:“我父亲生前给我四千多卷书,但是经过大乱,散失得一卷都没留下来。不过我还能背出四百多篇。”
曹操听她还能背出那么多,就说:“我想派十个人到夫人家,让他们把你背出来的文章记下,你看怎样?”
蔡文姬说:“用不着。只要大王赏我一些纸笔,我回家就把它写下来。”
后来,蔡文姬果然把她记住的几百篇文章都默写下来,送给曹操。曹操看了,十分满意。(译者文至此。)
由此可见,曹蔡之间是很有男女距离的,彼此的尊卑礼节,也绝非故意做作。作为历史小说的三国演义也不过虚构如此,就是很好的例证。
“文姬归汉”于史有载。其父其女,其人其行,令蔡氏后人引以为荣。曹剧编导者也许为了追求票房利润而不惜违背历史事实,蓄意猎奇,混淆视听,哗众取宠,硬说蔡文姬乃曹“情妇”还编造什么臂烙“曹”字的天方夜谭,不免有辱蔡氏先人,实在令人生气。无怪当今蔡氏有人质问:何不云曹公与乃外祖母、高祖母也有一腿乎?
历史,是不容篡改的。文学作品的创作,也应尊重基本的历史事实。怎么可以挖空心思胡编瞎造而贱薄古人呢?历史人物,在教科书中就有比较公正的评价;在人们心中,有的还成为不可磨灭的丰碑。如果随意拿捏其不见经传的所谓风流韵事,令人在情感和心理上都无法接受,那么岂不是大煞风景?由此看来,曹剧的编导们真该很好地去学一学历史!
再说,文学艺术的价值在于它的认识作用、教育作用和美感作用。然而,曹剧却给人以荒唐、别扭、恶心的感觉。除了写曹蔡之恋不合情理之外,所谓董祀比武战胜吕布等事,也难以令人置信。其创作态度的粗制滥造与郭老蔡剧的精雕细琢相比已大相径庭;其艺术效果的令人不齿与郭老蔡剧的有口皆碑相比更是判若云泥。如此牵强附会的“儿戏”作为茶余饭后的消遣也罢,而今隆重搬上荧屏,岂不有伤大雅!
电视剧曹操与蔡文姬曾经一度被炒作得十分火爆。其一曰:文姬乃倾城倾国的美女;其二曰:文姬乃曹操深爱的情妇;其三曰:文姬臂膀上还烙了个“曹”字。如此云云,沸沸扬扬,真是煞有介事!
据考证,蔡文姬名琰,字文姬,又字明姬,东汉陈留人蔡邕女。博学能文,善音律。初嫁河东卫中道(一说名“仲道”),夫亡无子,归母家。兴平中,为乱兵所掠,又嫁南匈奴左贤王,生二子(大男名叫阿迪拐,小男名叫阿眉拐),居匈奴十二年。献帝建安十三年,曹操遣使周近以金璧(黄金千两、白璧一双)赎回,改嫁同郡屯田都尉董祀。有悲愤诗一首。又胡笳十八拍相传为琰所作。见后汉书八四董祀妻传。
蔡琰父邕(公元132~192年),字伯喈。灵帝时拜郎中,与杨赐等奏定六经文字,立碑太学门外(这便是后世出土的“熹平石经”)。不久,以事(受宦官排挤)免官。董卓征召为祭酒,累迁中郎将。邕少博学,好文章,精音律,善鼓琴,又工书画。著有独断等,后人辑其文为蔡中郎集。后汉书有传。另据巴(岳阳)华(华容)崇安堂蔡氏家志载:邕为学界泰斗,本性清纯守孝,因董卓器重“三日之间,周历三台”一时传为美谈。后董卓被诛,邕因之而受牵连,被司空王允下了大狱,死于狱中。曾主修汉史未竟。三国演义对此亦有描述。
“文姬归汉”古已有传。宋代画苑中有文姬归汉图,而戏曲也有文姬归汉等剧目。据此,郭沫若创作了脍炙人口的历史话剧蔡文姬,为文学艺术塑造历史人物树立了典范。有关文史资料表明,曹操遣使赎回蔡文姬,缘于曹公与邕有旧,另说曹乃蔡门弟子。因“痛其(邕)无嗣”而怜其女,对文姬关怀倍至,令再嫁董祀,责成纂修汉史并整理其父文稿。董祀、文姬生有一子一女,女嫁司马师(司马懿之子)。至于曹蔡夙恋之事,三国志、后汉书中毫无记载,三国演义中也未有见闻。曹剧捏造曹蔡恋情,纯属子虚乌有。只可惜优秀演员们以其高超的技艺表演如此荒谬的情节,岂不浪费许多表情?
无独有偶,历史上也曾出现过琵琶记这一戏剧。说蔡伯喈中状元后,不认发妻赵五娘,别娶丞相之女,可说是厚诬古人。蔡邕就是蔡伯喈,他不可能中状元,因为东汉时根本就没有状元。他也没有娶丞相之女这回事。南宋著名诗人陆游曾感叹系之地说“身后是非谁管得,隔村听唱蔡中郎”试想:文姬是蔡氏家族流芳千古的旷世才女,虽美而绝非国色天香;也是中国古代孤弱女子的典型代表,虽辱而不失人格尊严。她的不幸遭遇源于当时国家民族的悲剧,从古至今,令人慨叹、催人泪下。而曹剧编导者偏说她与曹公有染。这不简直就是污人清白、对着伤口拿盐撒吗?
现在,到底看一看三国演义里有关的内容:
兵出潼关。操在马上望见山边一簇林木,极其茂盛。遂问近侍曰:“此乃何处也?”侍臣奏曰:“此名蓝田,林木之间,乃蔡邕庄也。”操与蔡邕素善,先时其女蔡琰,乃卫道介(即卫中道)之妻,曾被北番鞑靼掠去,与胡人为妻,生二子,作胡笳十八拍,流入中原,操怜之,使人持千金入番取蔡琰。有左贤王,惧操之势,送蔡琰还汉(笔者注:此二句与史实略同,可为“文姬归汉”之佐证)。起蔡邕之事,令军马先行。操引近侍百余骑到庄前下马。时董祀在任所牧民,只有蔡琰在庄。琰闻操至,忙出迎接操至堂。
琰起居毕,侍立于侧。操偶见壁间悬一碑文图轴。起身观之,问于蔡琰。琰答曰:“此乃曹娥之碑也。昔和帝朝时,会稽上虞有一师巫,名曹吁,能婆娑乐神。五月五日,醉舞舟中,堕江而死。其女年十四岁,巡江啼哭,十七日不歇声,跳入波中。后五日,负父之尸,浮于江面,里人葬于江边,后上虞令度尚,奏闻朝廷,表为孝女,尚令邯郸淳作文镌碑以记其事。淳年十三岁,文不加点,一笔挥就,立石墓侧。先人闻知去看,时夜黑,以手摸其文而读之,索笔题八字于其背,后人镌石继打。故传于世。是为先人遗迹。”操读八字云:“黄绢幼妇外孙臼。”操问琰曰:“汝解此意否?”琰曰:“虽先人所遗之迹,妾不知其意。”操回顾众谋士曰:“汝等解否?”众皆低首。于内一人挺身而出,答曰:“某已解其意。”
操视之,乃主薄杨修也。见管行军钱粮,主理赞军械事。操曰:“卿且勿言,容吾思之。”操策马行三里,忽悟省,笑问修曰:“卿试言之。”修曰:“此隐语也。黄绢乃颜色之丝也,色旁搅丝是‘绝’字。幼妇者乃少女也,女旁少字是‘妙’字。外孙者乃女之子也,女旁子字是‘好’字。臼乃受五辛之器也,受旁辛字是‘辞’字。总而言之,乃‘绝妙好辞’之四字也。此伯喈赞美邯郸淳之文,乃绝妙好辞也。”操大惊曰:“正合孤意。”又(援引某译者文):
蔡文姬到了邺城,曹操看她一个人孤苦伶仃,又把她再嫁给一个屯田都尉董祀。哪儿知道时隔不久,董祀犯了法,被曹操的手下人抓了去,判了死罪,眼看快要执行了。蔡文姬急得不得了,连忙跑到魏王府里去求情。正好曹操在举行宴会。朝廷里的一些公卿大臣、名流学士,都聚集在魏王府里。侍从把蔡文姬求见的情况报告曹操。曹操知道在座的大臣名士中不少人都跟蔡邕相识,就对大家说:“蔡邕的女儿在外流落了多年,这次回来了。今天让她来跟大家见见面,怎么样?”
大伙儿当然都表示愿意相见。曹操就命令侍从把蔡文姬带进来。蔡文姬披散头发,赤着双脚,一进来就跪在曹操面前,替她丈夫请罪。她的嗓音清脆,话又说得十分伤心。座上有好些人原来是蔡邕的朋友,看到蔡文姬的伤心劲儿,不禁想起蔡邕,感动得连鼻子也酸了。
曹操听完了她的申诉,说:“你说的情形的确值得同情,但是判罪的文书已经发出去了,有什么办法呢?”蔡文姬苦苦央告说:“大王马房里的马成千上万,手下的武士多得像树林,只要您派出一个武士,一匹快马,把文书追回,董祀就有救了。”
曹操就亲自批了赦免令,派了一名骑兵追上去,宣布免了董祀的死罪。
那时候,正是数九寒天。曹操见她穿得单薄,就送给她一顶头巾和一双鞋袜,叫她穿戴起来。
曹操问她:“听说夫人家有不少书籍文稿,现在还保存着吗?”
蔡文姬感慨地说:“我父亲生前给我四千多卷书,但是经过大乱,散失得一卷都没留下来。不过我还能背出四百多篇。”
曹操听她还能背出那么多,就说:“我想派十个人到夫人家,让他们把你背出来的文章记下,你看怎样?”
蔡文姬说:“用不着。只要大王赏我一些纸笔,我回家就把它写下来。”
后来,蔡文姬果然把她记住的几百篇文章都默写下来,送给曹操。曹操看了,十分满意。(译者文至此。)
由此可见,曹蔡之间是很有男女距离的,彼此的尊卑礼节,也绝非故意做作。作为历史小说的三国演义也不过虚构如此,就是很好的例证。
“文姬归汉”于史有载。其父其女,其人其行,令蔡氏后人引以为荣。曹剧编导者也许为了追求票房利润而不惜违背历史事实,蓄意猎奇,混淆视听,哗众取宠,硬说蔡文姬乃曹“情妇”还编造什么臂烙“曹”字的天方夜谭,不免有辱蔡氏先人,实在令人生气。无怪当今蔡氏有人质问:何不云曹公与乃外祖母、高祖母也有一腿乎?
历史,是不容篡改的。文学作品的创作,也应尊重基本的历史事实。怎么可以挖空心思胡编瞎造而贱薄古人呢?历史人物,在教科书中就有比较公正的评价;在人们心中,有的还成为不可磨灭的丰碑。如果随意拿捏其不见经传的所谓风流韵事,令人在情感和心理上都无法接受,那么岂不是大煞风景?由此看来,曹剧的编导们真该很好地去学一学历史!
再说,文学艺术的价值在于它的认识作用、教育作用和美感作用。然而,曹剧却给人以荒唐、别扭、恶心的感觉。除了写曹蔡之恋不合情理之外,所谓董祀比武战胜吕布等事,也难以令人置信。其创作态度的粗制滥造与郭老蔡剧的精雕细琢相比已大相径庭;其艺术效果的令人不齿与郭老蔡剧的有口皆碑相比更是判若云泥。如此牵强附会的“儿戏”作为茶余饭后的消遣也罢,而今隆重搬上荧屏,岂不有伤大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