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思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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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天没写东西,自然,过得很充实也很快乐。
至深夜,才想起要写点什么,可却感觉有点无厘头。
想想为何今日快乐又充实的原因,竟然是:两耳不闻身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喜闻身外事的人,到底会不会快乐,我不清楚,但于我而言,似乎快乐少,烦恼多。
上网以来,无数乱七八糟的身外事,数不清的世道之是是非非,都从眼前晃过,动荡过,演绎过。
当然了,是非本就是人为的,而非天然产生,所以我们透过很多是非看世态的时候,就必然会在自己的心理上产生不平,产生愤懑,并衍生出一种非要“说道说道”的冲动不可。于是快乐少了,沉思多了,自然,经常性地郁闷也就自然而然地伴随而来。
“闲谈莫论人非,静时常思己过。”确实是很不错的一个养生谈。
思己过:不该多管闲事,更不该跟着别人的议论瞎掺合。
是非对错,皆过眼烟云罢了。错了,能如何?对了,又能如何?是非对错,既无关乎养生,也无关乎民情,更无关乎烧饼,自然无关乎钞票,何苦来?
两耳不闻身外事,的确很快乐!
无噪音之乱耳,无纷争之闹心,不用为纠正什么似是而非的流行观念而呕心,更不用浪费时间去弘扬什么大道去沥血,其实这也正是豁达人生的起始心态。
若世间原本就混沌,那么于混沌中做到明哲保身却也是一桩酣美之极的事儿。
今天看了别人的一则戏言:人,第一不要把自己当回事,第二不要把鬃当回事。
这个鬃,在此则戏言中虽然有特指,然而我却不妨借鉴其说法,用以泛指。我的意思是:不要把不该当回事的东西当回事,而不论是人,事,物。
至于“第一不要把自己当回事”的说法,我倒觉得像是那种十足自卑的人所说出来的话,我认为没必要对此认真。人要是都不把自己当回事了,那,活着还有意思么?与行尸走肉又有何异?
我之所以要借鉴此则戏言中的“第二不要把鬃当回事”的意思,并延伸其使用范围,其实也是为了更好地思己过。
我本人,总体来说,还算是个喜欢把自己当回事的人,所以在潜意识里面就养成了以及推人的思维定势。
正因为自己不想做个行尸走肉,所以我常常提醒自己:别人可以胡说八道,我不可以,别人可以乱来,我不可以。我只能做到用文字去阐述道理,哪怕阐述不好,也必须要凭良心说话,最起码,自己首先不能不讲道理。
其实我的这种想法从一开始就犯了大错!
不是我喜欢把自己当回事的想法错了,而是错在我太把某些身外事当回事了:那些身外事,跟我毫无瓜葛,也毫无利益关系。所以,我把那些身外事当回事的想法,首先就大错特错了。
其实只要是人,大多可能都会犯这个无意识的错误。所谓注重自己的人,一般情况下也往往喜欢去注重别人,而不管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而一向就不把他自己当回事的人,自然也就习惯了“视他人如粪土”的心态。
我的错误,属于前一类,这也是我自从上网以来,烦恼日渐增多的最主要原因,所以出现此种自寻烦恼的结果,也自然是最平常不过的后果了。
“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是一句似是而非的蠢话。因为“世间本无事”的定论是假话,也不符合社会现实,然而“庸人自扰之”却是一句哲理性很强的实话。
把一句原本就胡说八道的假话,与一句哲理性很强的实话扯到一起说,就在无意中犯了形式主义错误,可惜,这句似是而非的蠢话,现在反倒成了当今社会的流行语。
我们要么因为习惯把自己当回事,以至于在潜意识中也习惯去把他人当回事:在此种意识之下,我们的不平和愤懑,就自然会与日增多,而不是越来越少;要么,就因为在自己的潜意识中不但不把自己当回事,也更不把所有人都当回事:于是天下太平,任谁都在自个的内心里去自欺欺人的同时,也在外表上做到了“闲谈莫论人非”的“做人境界”
当然了,也有另例:比如太把自己当回事而从不把别人当回事的人,还比如从不把他自己当回事却总把别人过分当回事的人,在现实中也并非少数。这两类人,姑且算做精神有毛病的人吧,因为这两种人之处人处事的心态,并不属于正常人之正常思维,而仅仅属于精神上的一种病态意识和变态行为罢了。
烦恼,也许正如“庸人自扰之”这句话所说的那样:因为自己也是庸人之一分子,所以针对某些事情的不平和愤懑之感,也总会不请自来。这种烦恼,说穿了,无非就是自己总喜欢把那些原本就不该认真对待更不该去当回事的某些人—事—物,在自己的潜意识中却当成了一回事的心理原因所导致的结果。
以己推人的思维定势,实在是不值一提的:哪怕是恨铁不成钢的热情,哪怕是竭力想纠正歪理学说的正气,在如今看起来也许真的是利大于弊:于事无补,于人或许还无益,于己则明显有害!
原本就不值得我们去当回事的那些人—事—物,且让他们都成为过眼烟云罢:散了,也就没什么痕迹了!
不过在文末,我倒还是想说点让自己开心的话:与其把那些原本就不值得当回事的人—事—物当回事,还不如忽略掉那些噪音和纷争,并重新定位一下自己也许更好。
与其浪费时间去牵扯那些与自己毫无任何关系的多余烦恼,不如多读点书,多看点电影,多听点美妙的音乐,多修养一下自我的内心,多关注一下自己,换句话说多把自己更当回事一点,也没什么不好的:总比看着那些乱哄哄的纷争要强上百倍!
估计所谓“做人”之最高境界,也许就是不把自己当人,而恰恰把自己当成神仙去修养自己的身心之做法,或许就真的能做到“超凡脱俗”了。
眼不见,则心不烦!
2009年3月4日凌晨
今天一天没写东西,自然,过得很充实也很快乐。
至深夜,才想起要写点什么,可却感觉有点无厘头。
想想为何今日快乐又充实的原因,竟然是:两耳不闻身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喜闻身外事的人,到底会不会快乐,我不清楚,但于我而言,似乎快乐少,烦恼多。
上网以来,无数乱七八糟的身外事,数不清的世道之是是非非,都从眼前晃过,动荡过,演绎过。
当然了,是非本就是人为的,而非天然产生,所以我们透过很多是非看世态的时候,就必然会在自己的心理上产生不平,产生愤懑,并衍生出一种非要“说道说道”的冲动不可。于是快乐少了,沉思多了,自然,经常性地郁闷也就自然而然地伴随而来。
“闲谈莫论人非,静时常思己过。”确实是很不错的一个养生谈。
思己过:不该多管闲事,更不该跟着别人的议论瞎掺合。
是非对错,皆过眼烟云罢了。错了,能如何?对了,又能如何?是非对错,既无关乎养生,也无关乎民情,更无关乎烧饼,自然无关乎钞票,何苦来?
两耳不闻身外事,的确很快乐!
无噪音之乱耳,无纷争之闹心,不用为纠正什么似是而非的流行观念而呕心,更不用浪费时间去弘扬什么大道去沥血,其实这也正是豁达人生的起始心态。
若世间原本就混沌,那么于混沌中做到明哲保身却也是一桩酣美之极的事儿。
今天看了别人的一则戏言:人,第一不要把自己当回事,第二不要把鬃当回事。
这个鬃,在此则戏言中虽然有特指,然而我却不妨借鉴其说法,用以泛指。我的意思是:不要把不该当回事的东西当回事,而不论是人,事,物。
至于“第一不要把自己当回事”的说法,我倒觉得像是那种十足自卑的人所说出来的话,我认为没必要对此认真。人要是都不把自己当回事了,那,活着还有意思么?与行尸走肉又有何异?
我之所以要借鉴此则戏言中的“第二不要把鬃当回事”的意思,并延伸其使用范围,其实也是为了更好地思己过。
我本人,总体来说,还算是个喜欢把自己当回事的人,所以在潜意识里面就养成了以及推人的思维定势。
正因为自己不想做个行尸走肉,所以我常常提醒自己:别人可以胡说八道,我不可以,别人可以乱来,我不可以。我只能做到用文字去阐述道理,哪怕阐述不好,也必须要凭良心说话,最起码,自己首先不能不讲道理。
其实我的这种想法从一开始就犯了大错!
不是我喜欢把自己当回事的想法错了,而是错在我太把某些身外事当回事了:那些身外事,跟我毫无瓜葛,也毫无利益关系。所以,我把那些身外事当回事的想法,首先就大错特错了。
其实只要是人,大多可能都会犯这个无意识的错误。所谓注重自己的人,一般情况下也往往喜欢去注重别人,而不管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而一向就不把他自己当回事的人,自然也就习惯了“视他人如粪土”的心态。
我的错误,属于前一类,这也是我自从上网以来,烦恼日渐增多的最主要原因,所以出现此种自寻烦恼的结果,也自然是最平常不过的后果了。
“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是一句似是而非的蠢话。因为“世间本无事”的定论是假话,也不符合社会现实,然而“庸人自扰之”却是一句哲理性很强的实话。
把一句原本就胡说八道的假话,与一句哲理性很强的实话扯到一起说,就在无意中犯了形式主义错误,可惜,这句似是而非的蠢话,现在反倒成了当今社会的流行语。
我们要么因为习惯把自己当回事,以至于在潜意识中也习惯去把他人当回事:在此种意识之下,我们的不平和愤懑,就自然会与日增多,而不是越来越少;要么,就因为在自己的潜意识中不但不把自己当回事,也更不把所有人都当回事:于是天下太平,任谁都在自个的内心里去自欺欺人的同时,也在外表上做到了“闲谈莫论人非”的“做人境界”
当然了,也有另例:比如太把自己当回事而从不把别人当回事的人,还比如从不把他自己当回事却总把别人过分当回事的人,在现实中也并非少数。这两类人,姑且算做精神有毛病的人吧,因为这两种人之处人处事的心态,并不属于正常人之正常思维,而仅仅属于精神上的一种病态意识和变态行为罢了。
烦恼,也许正如“庸人自扰之”这句话所说的那样:因为自己也是庸人之一分子,所以针对某些事情的不平和愤懑之感,也总会不请自来。这种烦恼,说穿了,无非就是自己总喜欢把那些原本就不该认真对待更不该去当回事的某些人—事—物,在自己的潜意识中却当成了一回事的心理原因所导致的结果。
以己推人的思维定势,实在是不值一提的:哪怕是恨铁不成钢的热情,哪怕是竭力想纠正歪理学说的正气,在如今看起来也许真的是利大于弊:于事无补,于人或许还无益,于己则明显有害!
原本就不值得我们去当回事的那些人—事—物,且让他们都成为过眼烟云罢:散了,也就没什么痕迹了!
不过在文末,我倒还是想说点让自己开心的话:与其把那些原本就不值得当回事的人—事—物当回事,还不如忽略掉那些噪音和纷争,并重新定位一下自己也许更好。
与其浪费时间去牵扯那些与自己毫无任何关系的多余烦恼,不如多读点书,多看点电影,多听点美妙的音乐,多修养一下自我的内心,多关注一下自己,换句话说多把自己更当回事一点,也没什么不好的:总比看着那些乱哄哄的纷争要强上百倍!
估计所谓“做人”之最高境界,也许就是不把自己当人,而恰恰把自己当成神仙去修养自己的身心之做法,或许就真的能做到“超凡脱俗”了。
眼不见,则心不烦!
2009年3月4日凌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