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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谁记得他们曾经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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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侄女正翻看唐瑜的老相册,忽然指着一页哇啦叫:“姑姑,这两个小孩儿是我们家的?我怎么从来没见过?”正在打果汁的唐瑜倾身过去看。那是两张旧照片,照片中是两个孩子,小男孩头发剪得短短的,一张精致小脸不苟言笑,浅色衬衫外套了深色休闲小西装,咖啡色长裤配了板鞋,十足一个时髦小绅士。小女孩穿着宽大的背带裤,梳一个丸子头,眼睛大大的,可爱得让人想去揉一揉。照片背景是模糊的森林和一长排鸟居,两个小孩儿并没有直面镜头。

    唐瑜正要开口,侄女已经道:“日本拍的吗?”

    又将照片取出来瞧拍摄日期:“哇,1998年,近二十年前的照片?”

    的确快二十年了。

    那不过是唐瑜在日本的酒店里遇到的两个小孩儿,会把他们拍下来且还一直记得,因为唐瑜是个童书作家,这两个小孩曾无意间做过她的素材。

    唐瑜记得那小男孩叫聂亦,或者聂奕,或者聂意。中文多字一音太多,那名字大概就是那个发音。小女孩叫feifei。小男孩倒是问过小女孩:“有那么多字念fei, 你是哪个fei?”小女孩就眨巴着眼睛:“feifei的fei啊。”说完高兴地两只手放在身后侧做出飞机起飞的样子绕着小男孩转。“飞得那么高!”

    机缘巧合,要离开酒店的前两天唐瑜认识了小女孩的母亲,两人聊起来,才知道名字是“非非”不是“飞飞”。小女孩也姓聂,叫聂非非,刚刚四岁。

    回忆一拉开序幕,似乎就有些停不住。

    唐瑜想起来,碰到那两个小孩儿是在一个樱花开遍的早春。那个季节天蓝海碧、花红柳绿,布谷鸟和鹭鸶从北到南跨越种族一路缠绵,放眼望去到处一片新鲜丰盈的春日气息。唐瑜所住的酒店正好建在一座森林公园内,酒店后面的森林里有座神社,神社前布了十七重神明鸟居,每天早上她都会去鸟居前站会儿。

    那天早晨,她在山石阶上刚站了没多久,就看到两个小孩在雾色里一前一后而来。小男孩在第一座鸟居前停住了脚步,他身后不远处的小女孩也就停住了脚步。正当唐瑜以为这是酒店哪位住客带着两个小孩儿出来做短途探险,在前的是哥哥在后的是妹妹,大人落在了更后面时,小男孩却转身向着小女孩开口了:“出酒店你就跟着我了,一路跟到了这里,你们家大人呢?”看上去七八岁的孩子,一只手插在裤袋里微微低着头开口那么问话,神情几乎要有点儿大人的样子了。鸟居离酒店并不算近,路也不太好找,唐瑜这才注意到小男孩另一只手中卷着一份地图。嗬,居然没有大人跟着,这两个小孩也不是兄妹。

    迷雾笼罩的清晨,十七座鸟居,这样的两个孩子。

    唐瑜觉得很新鲜。

    站在神居前,让唐瑜感觉很新鲜的两个孩子中稍大的男孩聂亦,那时候正好七岁。七岁的聂亦非常不喜欢小孩儿,虽然按年龄算他自己也是个小孩儿。所以即便走出酒店时就发现了那小女孩跟着他,他也没有主动搭理。

    他是要去附近的鸟居,地图上标注那里离酒店近两公里远,且多山路小道。男孩子天生喜欢冒险,他选了其中最难走的一条。但那小女孩看上去不过三四岁,既然是那么难走的路,她应该跟不了他多远。

    其实按照他的预想,穿过酒店前那片足球场地大的草坪,小女孩就会害怕,就会哭闹着要回去。那简直是一定的。还在幼年期的小孩儿一向是那样,无知无畏,却又格外脆弱讨厌,特别是女孩子,一哭闹起来就会没完。就像他母亲领回家抚养的那位她朋友的小女儿。

    他皱着眉穿过草坪,小女孩也跟着他穿过草坪,稍微令他有点儿惊讶的是,她并没有停下来哭闹,及至他进入森林,那小孩儿尾随他的脚步也没有丝毫迟疑。这倒是让他对她有点儿刮目相看起来,但内心却依然认定她什么时候就会停下来吵闹,他一直在算着时间。

    山间晨雾缭绕,偶尔传来鸟叫,两旁的山石和树木被雾色浸出湿意,那湿意衬得树的青葱和山的黛黑都更加饱满丰腴,也让这个春日的清晨看上去更加新鲜起来。

    他们已经一前一后走了二十分钟,全程他都放慢了脚步,而且临时选了一条比原计划简单好走一百倍的石板路。那就是小女孩能跟得上他的原因。

    在刚进入森林的那条多岔路口,他无意间回头看了一眼那小孩儿。那时候小女孩不知怎么回事摔倒了,他回头时她正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发现他看她,有点儿不好意思地扯了扯从牛仔背带裤里露出来的毛衣衣角,又有点儿不好意思地咧嘴对他笑了笑,膝盖上还留着刚摔倒时沾上的泥巴。

    聂亦看了一会儿掉过头,鬼使神差地就选了和初衷完全相反的一条路。

    中途他听到她又摔倒了两次。每一次他都拿出手机来打算给酒店前台打电话,让他们来个人把她带回去了,但小女孩完全没给他添麻烦,爬起来拍拍手又拍拍膝盖,还不依不饶跟着他。

    又是二十分钟,总算到达目的地时,聂亦望了一眼矗在山阶上的高大鸟居,终于忍不住回头问她:“出酒店你就跟着我了,一路跟到了这里,你们家大人呢?”

    那时他才算正经看清楚小女孩长什么样。梳一个丸子头,扎了条天蓝色发带,齐刘海挡住额头和眉毛,只露出大大的眼睛,脸颊上有点婴儿肥,莹白里透出健康的红润,大概是走了太久的路觉得累,粉色的嘴唇微微张开喘着气。

    实在是很漂亮的一个小孩儿。

    小女孩没说话。

    他皱了皱眉,想是不是她没听清楚他的问题,就走近几步又问了一遍:“为什么跟着我?你们家大人呢?”

    小女孩依然没回答,倒是犹疑着也走近他几步,然后下定决心似的突然加快步子,噌噌噌噌,到他跟前两三步时蓦然停下,扭扭捏捏从背后伸出右手:“漂亮哥哥,送你花呀。”胖嘟嘟的小手里握了支白色的马蹄莲,花束有她一半那么高。小女孩抬头望着他,眼睛水润,像是又有点儿不好意思。

    聂亦当时是有点儿愣了:“……送我花?”

    小女孩抿着嘴唇,踮起脚把花举高用力塞进他手里,催促他:“拿着呀哥哥。”

    马蹄莲并不是在这山间小道旁能随意采摘到的花卉,这意味着这小家伙多半是从酒店里就拿到花,然后跟了他差不多四十分钟,还不惜在路上摔了三跤。马蹄莲倒是意外地没怎么被摔坏,只是花茎和花叶上沾了些泥。

    他看了会儿手上的花,又低头看了会儿她,然后他问她:“……你跟着我,就是为了送我这个?”

    小女孩一脸仰着头和他说话有点儿累的表情,伸出手招了招:“哥哥,你蹲下来说话。”

    他就蹲下来配合她的高度。结果刚蹲下来小女孩就捧住了他的脸,还没反应过来,就有东西撞上了他的嘴唇,吧唧一口还舔了舔。小女孩樱花色的嘴唇离开他,两只手也放开他时,他还在发愣,小家伙却已经有点儿羞涩地垂眼要求他:“哥哥带我玩。”

    还没等他回答,却突然惊讶起来:“哎呀,哥哥怎么脸脏啦?”说着就要抬手,“非非给擦擦。”

    聂亦无言地握住她的手腕,让她的视线够上她自己又是汗又是泥的小掌心:“说说看,为什么哥哥脸脏了?”

    小女孩定定瞧着自己的掌心,小声道:“哎呀。”

    他道:“知道不该……”

    小女孩无辜道:“原来非非摔跤了呀。”假模假样地说了声:“痛。”有点儿期待地看着他。“哥哥给亲亲。”

    “……”

    普通人里这样的四岁小孩儿,思维还没有开化,不讲道理也没有章法,当然更不能奢求他们的行动有逻辑。而这小女孩行动的无逻辑比他认识的所有四岁小孩儿都还要更胜一筹,简直给他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让他知道了一个小孩子脑子里到底能住多少匹行空的天马。

    聂亦站起来,一只手揣在裤袋里一只手拿着她刚送的马蹄莲,沉默了两秒说:“我送你去找你爸妈。”

    小女孩表情一下子紧张起来:“哥哥生气啦?”

    他不是生气,只是有点儿处理不了这么大年纪的小孩儿,还是个在逻辑上这么不拘一格的小孩儿。正要随便安抚一下她,她却已经委屈地眨着眼,自己跟自己点头:“嗯,哥哥生气了。”

    原来这个年纪的小孩儿还固执,他纠正她:“我没有生气。”

    小女孩却坚定地摇头:“哥哥就是生气了,因为亲了哥哥,哥哥生气了!”

    “……”早就应该放弃和她的脑回路较劲,他无奈,一边掏出纸巾擦脸一边道,“就算要生气,我也该更生气你把我的脸弄成这样。”

    小女孩像是在听又像是没有听,两秒后鼓着脸颊道:“不怪非非啊,送花都是要亲亲的,痛痛也是要亲亲的呢。”

    这就是根本没有在听了……

    显然她还沉浸在“因为被偷亲所以哥哥生气了”这个假想里,并且认为自己为此而新想出来的理由很站得住脚,不惜费力组装出一个长句来说服他:“哥哥不知道吗,送花都要亲亲,摔痛痛了也要亲亲,礼貌来的!”

    聂亦已经擦完了脸,听到这新奇言论不禁又愣了一下:“礼貌?谁和你这样讲,告诉你这是礼貌的?”

    她像是被问住了,撑着脑袋思考了半天,最后不情不愿地说:“是非非自己想的。”可能自己也觉得既然是她自己想的,就不是那么具有说服力了,犹豫地问他:“哥、哥哥不喜欢非非了?”瘪着嘴就要来拉他,手伸到一半却突然“咦”了一声转身就跑了。

    聂亦那时候看她瘪着嘴挺可怜,原本已经打算忍着不适牵一牵她的小脏手了,结果站在那儿半天没回过神来。

    等追着她绕过那座遍布青苔的石灯笼时,却看到她靠在山边洗手,一边洗还一边奶声奶气地唱“洗刷刷洗刷刷,洗刷刷洗刷刷”。那是一条从山上蜿蜒下来的小水流,她弯着腰洗得很认真,唱得也很认真。聂亦悄悄走到她后面,抄着手看了她好一会儿,试探着模仿她的思路开口问她:“突然跑过来,是看到这个觉得比较好玩儿?”

    回头看到他她像是吃了一惊,却高高兴兴地站起来,冷不防拉住他的手,表情有点儿羞涩地和他讲:“不是的,哥哥不喜欢非非,因为非非刚才是脏小孩儿。”

    “所以?”

    她眨了眨眼睛:“都洗干净啦,现在哥哥要喜欢非非的呀。”

    他已经完全放弃再预测她的下一句发言了,继续问她:“所以?”倒是有点儿好奇她的没有逻辑接下来又会给出他什么惊喜。

    她很严肃地看着他,倒显得自己像是挺有逻辑似的:“所以要带非非玩,不丢下非非。”

    出人意料地,这两句话之间还的确有点儿条理,并且完全没有偏离他们谈话的大方向主题。聂亦考虑了一下:“我带你去找别的小朋友陪你玩。”

    自从把自己洗干净之后小女孩简直自信心爆棚,立刻抱住聂亦的腿,根本不担心贸然在人家腿上动手会不会被人家打一顿,还用鼻音撒娇:“要哥哥,不要别的小朋友。”

    聂亦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被人这么抱着腿撒过娇,他最熟悉的她这个年纪的小女孩就是母亲领回家里的简兮,但就算简兮想要亲近他,也只敢拉拉他的袖子。

    小女孩仰着头看他,眼睛水润,脸颊鼓起来,重复道:“要哥哥,不要别的小朋友。”

    按理说他应该是觉得厌烦的,可面前这小孩儿这么和他撒娇,他一点儿也没觉得讨厌。他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对他有这么大的兴趣,但小女孩这么亲近地靠着他,让他觉得有点儿有趣。他问她:“你也不认识我,为什么非要我陪你玩儿不可?”

    她就咯咯地笑起来,放开他的腿将脸埋进他的手臂。埋了一会儿,又微微抬头睁开一只眼偷偷看他,却不说话,她的额发有些被汗湿,眼睛像是闪着光。又轻轻说了一声:“哥哥陪我玩儿。”

    他看着她,明明从不会和这些他觉得时刻会变小恶魔的小孩儿打交道,那一瞬间却不知从哪里生出善意,居然就点头答应了她的死乞白赖:“好吧,陪你玩儿。”他说。但还是和她讲了条件:“那看完这边的鸟居我就带你回去,玩儿一会儿就去找你爸爸妈妈。”

    小女孩兴高采烈地同意:“那要玩儿……”脸颊还是靠着他的手臂,眼睛却在笑,一只手抬起来和他比动作,“要玩儿很多很多一会儿!”

    他四岁的时候绝不会这样用词,心想普通的四岁小孩儿原来还有这种笨蛋一样的天真。要是聂因在他面前这样说话他简直就不想搭理他,但这时候居然会觉得这小女孩这样说话有种别样的可爱。他就淡然地点了点头,重复了一遍那句傻话:“嗯,很多很多一会儿。”

    四岁的小女孩还不忘和他确认:“是哥哥陪着玩儿。”

    他拉着她的手向鸟居走去:“是,是我陪你。”

    唐瑜从山阶上下来时两个小孩儿已经爬上十七重鸟居后最高的台阶。

    阳光穿过迷雾充满了整个森林,清澈中带着一点儿被雾色渡过的迷离,那些参天大树上的每一片树叶都像是泛着银光,山道旁的每一寸地衣也都清新明亮。

    唐瑜想也没想,从肩上取下相机就对着身后的鸟居拍了一张,拍第二张时,焦距则对准了站在台阶上的两个小孩儿。

    按下快门的刹那,男孩正双手插在休闲裤裤兜里仰头看什么,大概是古老鸟居上的刻字,小女孩则侧着脸举起右手和男孩说什么。画面定格的一瞬间之后,唐瑜看到小女孩双手攀着男孩的手臂撒娇似的摇晃,男孩虽然仍旧面无表情地研究着头顶的横梁,右手却伸出来握住了小女孩。小女孩笑着摇头,小身子还扭来扭去,过了大概十秒,男孩像是叹了口气,终于低下头来看着小女孩,小女孩眨着眼睛,男孩蹲下来将她的两只手都握住,放在嘴边呵了呵气,又拢着它们揉了揉。小女孩也学着男孩的模样,朝被男孩拢住的自己的一双小手呵了口气,又呵了口,再呵了一口。男孩的嘴角浮出一点儿笑意,说了句什么。相距遥远,唐瑜听不清他到底说了什么,但镜头中的画面却很温馨宁静,她就又按了一张。

    那时候整座山就像是个童话,两个小孩儿像是刚走进一个童话,又像是刚从一个童话里走出来。

    窗台上的风铃叮叮咚咚响起来。

    侄女仍旧欣赏着那两张老照片,突然摇头晃脑地叹息:“小时候长这么好看,现在不定怎么残了呢。哎,姑姑这照片能给我一张吗?”

    唐瑜将打好的果汁递给她,不赞同地评论:“人类发明相机是为了记录和回忆,不是为了对比。”又挑眉问她:“你要这照片做什么?”

    侄女笑道:“胎教用呀。”

    唐瑜给了她脑袋一下:“你才十九岁,结婚都嫌太早,胎什么教。”

    侄女一边嘟哝:“以后总有一天用得上嘛。”一边将相册还给她。

    收回相册时唐瑜再次看了一眼照片中的两个小孩儿。已近二十年,现在这两个孩子应该都长成了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她初次见到他们时,他们两人也是初见彼此,那之后她再也没有见到那两个孩子。也许那样充满童真意趣的初遇后,他们便结下了青梅竹马的友谊?也许那之后就分道扬镳再也没有见过彼此,可能这一生都不会再见到,也不会再将对方记起?人类从来健忘,小孩子更是这样。

    这个世界太大也太小,每一种擦肩而过的背后,都潜藏着无数可能。爱的可能、恨的可能、结合的可能、分离的可能,或是没有可能的可能。

    这两个小孩儿现在怎么样了呢?属于他们的可能到底又是什么呢?唐瑜想。

    当然想不出什么结果。

    每一个人的人生里,到底有多少场或许隐藏着可能的与陌生人的偶遇,最后却被时机毁掉,又被时光掩埋掉踪迹?二十年前的这对小孩儿是不是也是这样?

    她笑了笑。

    无论如何,他们在彼此人生里的那一天交集,总还是在她这里留下了一点儿印记,无论他们是不是已经忘记,无论忘记掉那样的一天是不是一种遗憾和缺失,她总还替他们记得。

    她的相片也还替他们记得,他们曾经在小时候相遇过这件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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