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话山涧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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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凌云庄园热闹非凡,不少平时不露面的大臣也纷是来贺喜我新婚的。
本小姐郁闷地从床上爬起来,昨天和他们扯皮了一天还不够,今天那些家伙还要来摧残我的精神,我前世招惹哪路神仙了,还是用汽水瓶砸塌了谁家的祖庙,他们口水多得没出喷也不用朝本小姐洒呀,喵喵的!
接见了几位大臣之后,我恼了,他们要攀丞相那根高梁关本小姐个鸟事,凭什么要我站在这里跟他们浪费生命,他们有空,本小姐还没空呢!
于是我一甩手,将担子扔给东秋云,让他们慢慢去打太极吧,怎么说也该由庄园的主人接待客人嘛,本小姐心情不爽,要去野餐散心!
找厨房的大婶要了一篮子糕饼茶点,牵上法拉利,我轻装从后门离开,到我平时常去给画取材的秘密地点。
两年来我把凌云庄园附近风景稍好的地方都摸熟了,法拉利载着我穿过一片小林,隐约可听见溪流涓涓的水声。
我提着餐篮翻身下马,放法拉利自己去散步,看能不能把个漂亮的马mm回来,最好快点给我弄出匹小马驹,法拉利无疑是一匹姐相信继承了它遗传基因的后代一定也不差,能够世世代代地为本小姐服务是它们的荣幸,哦呵呵呵呵!
溪边到处是被水冲刷地光滑的卵石,杂草丛生,一条清澈的溪流从山涧走出,没有江河磅礴之势,却给人以宁和平静。
找了块较平坦的荫凉处,我铺上餐布,将篮子中的食物整齐摆放好,虽然我可以令暗部事先给我准备,但我不愿,既然是散心,图个安宁。若事事都由暗部做好,我反倒不自在,这一刻我不是个女皇,也不是逃犯,只是想融入这片自然天地以求心灵宁静的人。
慢慢将自己的精神与山林同调,暂时舍弃掉尘世给我的包袱,和风带着溪水的清凉的吹拂在我脸上,也拂去我心头的愁云。
我拿出让东秋云特别给我订做地折叠小桌。摊上画纸,习惯性地摆了几份暗部调制的颜料,然后拿出封印之笔,开始将心中的图画描绘于画布之上。
呵。尽管早知道封印之笔不用墨水,但我总是习惯性地用笔去沾需要的颜色墨汁,好在封印之笔能将沾上的墨汁分解掉,自动替换成自己以天地之气凝集出来的颜料。并且配合我的需要改变笔毫,使我仅用一根笔就能画出需要好几种不同大小笔毫的效果。
创作需要灵感,一气呵成地作品是最好的,当一幅秀美的山水画跃然于画纸之上。我心中就有一种自豪感与满足感。
不是我吹,本小姐的丹青可是凝集了中国五千年地艺术文化,从前世到今生画41年的国画。虽然一开始是迫于那对吝啬爸妈想节省买圆珠笔的钱。但是真正接触丹青之后。我就喜欢上握着毛笔的感觉。
从我学字开始,拿地就是毛笔。爷爷是个很爱国的老人,他支持爸妈让我写毛笔字的想法,还亲自手把手的教我,等我识字之后,又给我买了许多关于毛笔字字体规范地书籍,不过,上学的时候,一直使用毛笔的我没有逃过被同学们取笑地结果。
哼哼,如果以为本小姐会因为这样就伤心地放弃拿毛笔,那就大错特错了,本小姐是谁啊,我岂会轻易认输,他们那些嘲笑百分百是妒忌本小姐地才华,更加激起了我地斗志,于是本小姐又缠着我老妈给我到书法培训班报名,后来索性连美术课我也不用铅笔了。
上学那几年,我就是用毛笔一路过关斩将,在初中的书法比赛中脱颖而出,此后每逢书法比赛,我总能抱着奖状和奖金回家,再也没人敢取笑本小姐过人地才华,到了大学之后,书法差不多都掌握的本小姐改向画展,本小姐的初意是想将自己年轻的美貌画下来给子孙欣赏的,为了搭配本小姐美丽的存在,又深入学习了山水画来点缀人物背景,穿到古代之后才在碧龙公的要求下才重点研究山水画和花鸟画。
当然,以本小姐的天才,配合中国五千年的丹青沉淀,本小姐对自己的画绝对有信心!
我将画放到一边,对侧边不远处瞄了一眼,说:“看够了就出来吧。”
好歹让暗部跟了这些年,为了自己脆弱的心脏不再受暗部忽然出现的惊吓,本小姐对周围动静的感知能力是大大地提高了,基本上普通人即便不出声,只要靠近我半径二十米内,我就能感觉到他的存在。
“抱歉,在下是看你正全心在画图,不忍打扰,让伊雪不悦了。
身着黑色术师袍的身影从树后走了出来“在下正打伊雪,见这山林景色秀美,不由驻足欣赏,没想能在此处碰见你。”
“嵯峨?”
我还以为是东秋雨那小子又想趁我不备来摸走我的画呢,毕竟那无赖有太多前科了,虽然每一次他的抢夺都被本小姐的聪明和月君的强势所化解,但是在自己满意的作品刚完成的时候就遭人抢夺,心情总是差的。
见到嵯峨帅哥,我心情大好地走上前去:“抱歉抱歉,因为今天到庄园去的人实在太多,我只好逃了。”
既然是帅哥来找我,咱自然是不能怠慢,我赶紧请嵯峨过来和我一起坐,餐布上正好有可以享用的点心,倒还不算失礼,我又去篮子里取出一个备用的茶杯,将清茶给他倒上。
“呵,我能理解伊雪的想法,若是在庄园之中,只怕我也不能这样和伊雪说话呢。”峨接过茶抿了口,赞道“好茶,在下若没猜错,是兰臻的极品香茗‘珠兰大方’吧?”
“嵯峨好见识,确实是‘珠兰大方’,取这山涧一处清泉水煎泡,味道还行吧。”比御宴上的要差一点,本小姐毕竟不是专门泡茶的宫人,手艺能到这种程度就行了。
“既成兰香,又不失泉清,香茶如人。”
“嵯峨真会说话。”本小姐的优点确实不少,从有文化的人嘴里说出来,听着舒心。
喝完茶,嵯峨将杯放下,略带歉意地看着我,说“真对不住,昨天在下没能帮上忙,让你不得不收下司空星辰,今天才会有那么多麻烦,未来只怕也不能平静呢,委屈伊雪了。”
“啊呀,哪的话呢,你能帮我,我就已经很高兴了。”我摆摆手安慰峨“无所谓的啦,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又不是你的错,你不用在意,而且兰臻女子又不用吊死在一棵树上,以后我也还能再找自己喜欢的夫婿嘛,损了你的名誉我才过意不去呢。”
“可是,被强迫收下一个陌生人,你心中依然不快,对吗?”他伸手为我拂开被风吹到脸上的头“有归海大人在,我的名誉大可不必在意,我只希望你过得快乐,这是我出使菊良的唯一目的。”
帅哥,你咋就不只说前面一句呢,你可知道听到你说希望我快乐,本小姐几乎以为我终于有一个正常的帅哥懂得欣赏本小姐,但你为什么还要加上后面那句咧?说到底还是因为四姑婆要你照顾我啊!
我,郁闷了!
算了算了,人家要在四姑婆手下混也不容易,咱就原谅他多说一句话吧,大不了本小姐让大脑细胞自动省略掉,其实嵯峨帅哥人还是不错的,那暖暖的笑容让人看着很舒服,有种熟悉的感觉。
既然他自己送上门来,跟他套套兰臻今次出使的情报吧。
“嵯峨,你们昨天刚看到我的时候好象很惊讶的样子,是我的脸有什么不对吗?”
“你长得很象女皇陛下,昨天粗一看去,还以为是女皇陛下站在我们面前呢。”?
不是吧,这话你也能直说?帅哥,你未免太不谨慎了吧,万一我不怀好意的话咋办?
“很奇怪我会这么说?”他很容易看出我的想法,说“在下认为没必要对伊雪掩饰什么,毕竟你是归海馨月大人的养女,归海馨月大人非常疼爱你,所以,我相信伊雪。”
帅哥,你可否别句句带上四姑婆啊,呜,你不说本小姐也知道,又是一个拜倒在四姑婆石榴裙下的痴心男儿,可怜他还那么年轻
“不过好奇怪呀,昨天走在最前头那一位大人似乎并不像你们那么惊讶,我确定他也有看到我啊。”白思易那唐僧,化成灰我都认得那张念死人不偿命的嘴!
“你是说恭御侍大人吧,他是女皇陛下钦点的使节,本来恭御侍是不该做这种事的,可谁让他老是对女皇陛下念叨,呵,女皇陛下总在想方设法地将他调开,不过,他对女皇陛下的忠心倒是不假,你刚才不是说他为什么不惊讶你的相貌吗,那是因为他从来没见过女皇陛下。”
“不可能吧,他不是恭御侍吗?恭御侍应该是最接近女皇陛下的男人吧,他怎么会没见过女皇陛下?”
我的惊讶不是装的,好歹我那白思易相处了八年诶!他居然还没见过本小姐!未免太说不过去了吧,亏我昨天还担心得要死,他不会这么打击人吧?
日,凌云庄园热闹非凡,不少平时不露面的大臣也纷是来贺喜我新婚的。
本小姐郁闷地从床上爬起来,昨天和他们扯皮了一天还不够,今天那些家伙还要来摧残我的精神,我前世招惹哪路神仙了,还是用汽水瓶砸塌了谁家的祖庙,他们口水多得没出喷也不用朝本小姐洒呀,喵喵的!
接见了几位大臣之后,我恼了,他们要攀丞相那根高梁关本小姐个鸟事,凭什么要我站在这里跟他们浪费生命,他们有空,本小姐还没空呢!
于是我一甩手,将担子扔给东秋云,让他们慢慢去打太极吧,怎么说也该由庄园的主人接待客人嘛,本小姐心情不爽,要去野餐散心!
找厨房的大婶要了一篮子糕饼茶点,牵上法拉利,我轻装从后门离开,到我平时常去给画取材的秘密地点。
两年来我把凌云庄园附近风景稍好的地方都摸熟了,法拉利载着我穿过一片小林,隐约可听见溪流涓涓的水声。
我提着餐篮翻身下马,放法拉利自己去散步,看能不能把个漂亮的马mm回来,最好快点给我弄出匹小马驹,法拉利无疑是一匹姐相信继承了它遗传基因的后代一定也不差,能够世世代代地为本小姐服务是它们的荣幸,哦呵呵呵呵!
溪边到处是被水冲刷地光滑的卵石,杂草丛生,一条清澈的溪流从山涧走出,没有江河磅礴之势,却给人以宁和平静。
找了块较平坦的荫凉处,我铺上餐布,将篮子中的食物整齐摆放好,虽然我可以令暗部事先给我准备,但我不愿,既然是散心,图个安宁。若事事都由暗部做好,我反倒不自在,这一刻我不是个女皇,也不是逃犯,只是想融入这片自然天地以求心灵宁静的人。
慢慢将自己的精神与山林同调,暂时舍弃掉尘世给我的包袱,和风带着溪水的清凉的吹拂在我脸上,也拂去我心头的愁云。
我拿出让东秋云特别给我订做地折叠小桌。摊上画纸,习惯性地摆了几份暗部调制的颜料,然后拿出封印之笔,开始将心中的图画描绘于画布之上。
呵。尽管早知道封印之笔不用墨水,但我总是习惯性地用笔去沾需要的颜色墨汁,好在封印之笔能将沾上的墨汁分解掉,自动替换成自己以天地之气凝集出来的颜料。并且配合我的需要改变笔毫,使我仅用一根笔就能画出需要好几种不同大小笔毫的效果。
创作需要灵感,一气呵成地作品是最好的,当一幅秀美的山水画跃然于画纸之上。我心中就有一种自豪感与满足感。
不是我吹,本小姐的丹青可是凝集了中国五千年地艺术文化,从前世到今生画41年的国画。虽然一开始是迫于那对吝啬爸妈想节省买圆珠笔的钱。但是真正接触丹青之后。我就喜欢上握着毛笔的感觉。
从我学字开始,拿地就是毛笔。爷爷是个很爱国的老人,他支持爸妈让我写毛笔字的想法,还亲自手把手的教我,等我识字之后,又给我买了许多关于毛笔字字体规范地书籍,不过,上学的时候,一直使用毛笔的我没有逃过被同学们取笑地结果。
哼哼,如果以为本小姐会因为这样就伤心地放弃拿毛笔,那就大错特错了,本小姐是谁啊,我岂会轻易认输,他们那些嘲笑百分百是妒忌本小姐地才华,更加激起了我地斗志,于是本小姐又缠着我老妈给我到书法培训班报名,后来索性连美术课我也不用铅笔了。
上学那几年,我就是用毛笔一路过关斩将,在初中的书法比赛中脱颖而出,此后每逢书法比赛,我总能抱着奖状和奖金回家,再也没人敢取笑本小姐过人地才华,到了大学之后,书法差不多都掌握的本小姐改向画展,本小姐的初意是想将自己年轻的美貌画下来给子孙欣赏的,为了搭配本小姐美丽的存在,又深入学习了山水画来点缀人物背景,穿到古代之后才在碧龙公的要求下才重点研究山水画和花鸟画。
当然,以本小姐的天才,配合中国五千年的丹青沉淀,本小姐对自己的画绝对有信心!
我将画放到一边,对侧边不远处瞄了一眼,说:“看够了就出来吧。”
好歹让暗部跟了这些年,为了自己脆弱的心脏不再受暗部忽然出现的惊吓,本小姐对周围动静的感知能力是大大地提高了,基本上普通人即便不出声,只要靠近我半径二十米内,我就能感觉到他的存在。
“抱歉,在下是看你正全心在画图,不忍打扰,让伊雪不悦了。
身着黑色术师袍的身影从树后走了出来“在下正打伊雪,见这山林景色秀美,不由驻足欣赏,没想能在此处碰见你。”
“嵯峨?”
我还以为是东秋雨那小子又想趁我不备来摸走我的画呢,毕竟那无赖有太多前科了,虽然每一次他的抢夺都被本小姐的聪明和月君的强势所化解,但是在自己满意的作品刚完成的时候就遭人抢夺,心情总是差的。
见到嵯峨帅哥,我心情大好地走上前去:“抱歉抱歉,因为今天到庄园去的人实在太多,我只好逃了。”
既然是帅哥来找我,咱自然是不能怠慢,我赶紧请嵯峨过来和我一起坐,餐布上正好有可以享用的点心,倒还不算失礼,我又去篮子里取出一个备用的茶杯,将清茶给他倒上。
“呵,我能理解伊雪的想法,若是在庄园之中,只怕我也不能这样和伊雪说话呢。”峨接过茶抿了口,赞道“好茶,在下若没猜错,是兰臻的极品香茗‘珠兰大方’吧?”
“嵯峨好见识,确实是‘珠兰大方’,取这山涧一处清泉水煎泡,味道还行吧。”比御宴上的要差一点,本小姐毕竟不是专门泡茶的宫人,手艺能到这种程度就行了。
“既成兰香,又不失泉清,香茶如人。”
“嵯峨真会说话。”本小姐的优点确实不少,从有文化的人嘴里说出来,听着舒心。
喝完茶,嵯峨将杯放下,略带歉意地看着我,说“真对不住,昨天在下没能帮上忙,让你不得不收下司空星辰,今天才会有那么多麻烦,未来只怕也不能平静呢,委屈伊雪了。”
“啊呀,哪的话呢,你能帮我,我就已经很高兴了。”我摆摆手安慰峨“无所谓的啦,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又不是你的错,你不用在意,而且兰臻女子又不用吊死在一棵树上,以后我也还能再找自己喜欢的夫婿嘛,损了你的名誉我才过意不去呢。”
“可是,被强迫收下一个陌生人,你心中依然不快,对吗?”他伸手为我拂开被风吹到脸上的头“有归海大人在,我的名誉大可不必在意,我只希望你过得快乐,这是我出使菊良的唯一目的。”
帅哥,你咋就不只说前面一句呢,你可知道听到你说希望我快乐,本小姐几乎以为我终于有一个正常的帅哥懂得欣赏本小姐,但你为什么还要加上后面那句咧?说到底还是因为四姑婆要你照顾我啊!
我,郁闷了!
算了算了,人家要在四姑婆手下混也不容易,咱就原谅他多说一句话吧,大不了本小姐让大脑细胞自动省略掉,其实嵯峨帅哥人还是不错的,那暖暖的笑容让人看着很舒服,有种熟悉的感觉。
既然他自己送上门来,跟他套套兰臻今次出使的情报吧。
“嵯峨,你们昨天刚看到我的时候好象很惊讶的样子,是我的脸有什么不对吗?”
“你长得很象女皇陛下,昨天粗一看去,还以为是女皇陛下站在我们面前呢。”?
不是吧,这话你也能直说?帅哥,你未免太不谨慎了吧,万一我不怀好意的话咋办?
“很奇怪我会这么说?”他很容易看出我的想法,说“在下认为没必要对伊雪掩饰什么,毕竟你是归海馨月大人的养女,归海馨月大人非常疼爱你,所以,我相信伊雪。”
帅哥,你可否别句句带上四姑婆啊,呜,你不说本小姐也知道,又是一个拜倒在四姑婆石榴裙下的痴心男儿,可怜他还那么年轻
“不过好奇怪呀,昨天走在最前头那一位大人似乎并不像你们那么惊讶,我确定他也有看到我啊。”白思易那唐僧,化成灰我都认得那张念死人不偿命的嘴!
“你是说恭御侍大人吧,他是女皇陛下钦点的使节,本来恭御侍是不该做这种事的,可谁让他老是对女皇陛下念叨,呵,女皇陛下总在想方设法地将他调开,不过,他对女皇陛下的忠心倒是不假,你刚才不是说他为什么不惊讶你的相貌吗,那是因为他从来没见过女皇陛下。”
“不可能吧,他不是恭御侍吗?恭御侍应该是最接近女皇陛下的男人吧,他怎么会没见过女皇陛下?”
我的惊讶不是装的,好歹我那白思易相处了八年诶!他居然还没见过本小姐!未免太说不过去了吧,亏我昨天还担心得要死,他不会这么打击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