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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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回到了自已所负责的城市中,林志这几天来一直不停的在城市中游荡,希望能够再次遇到那些神秘人,可惜什么都没有发现。
“不知道弟弟被那个人带到哪里去了,他们抓那些怨灵究竟想要干什么?”林志在街头漫无目地的走着。
“打死它!竟敢偷东西!”前方的小巷中传来一阵打骂声。
“怎么回事,大白天的也敢杀人。”林志快步赶了过去。
等林志赶到小巷中才发现,原来不是杀人,而是一个大腹便便的的中年男子正在指挥两个年轻人在踢打一只流浪狗,那只可怜的流浪已经被打的奄奄一息,连叫的力气都没有了,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
原来这只流浪狗饿坏了,偷偷溜进了这家餐馆的后厨,叼起案子上的一块肉就跑了出去,可惜它瘸了一条腿,就饿的没有了力气,根本就跑不快,所以很快就被餐馆的厨师带着两个徒弟追了上来。
“师傅,看样子是只没人要的野狗,不如拿出去炖了吃吧。”一个嘴馋的徒弟向他师傅建议道。
“你小子是馋疯了吧,这种来路不明的野狗你也敢吃,也不怕吃死。”那个胖厨师看着摊在地上的野狗浑身脏兮兮的,还瘸了一条腿,怕它有什么传染病,就没同意那个徒弟的建议。
“看样子它是活不了多久了,把它扔远点儿,别薰着我们的后厨了。”那个胖厨师说完转身就回去了。
那两个徒弟用木棍把那只流浪狗推到小巷的尽头处,临走时又踢了两脚,看它还是一动不动的,就也转身回去了。
“真可怜!”林志从小就喜欢狗,因为家里穷,养活他和弟弟都很艰难,所以林志只要看谁家的狗在路边,就跑过去逗一会儿,有时遇到一些流浪狗,也会拿出一点儿自已吃的东西去喂喂它们。
那只流浪狗静静的躺在地上,只有腹部还在一起一伏的动着。林志用手轻轻的抚摩着他的背,那只狗痛苦的看了林志一眼,就慢慢停止了呼吸。
“咦?”林志刚刚站起身来,就发现旁边站着一条雪白的狗,正看着他摇尾巴。
“差点忘了,狗也是有灵魂的。”那只狗不管活着时候身上有多脏,死后者恢复了本来的样子。
那只狗头部呈楔形,两眼根部与两眉弓之间的中心点的连线呈一个等边三角形。三角形的耳朵直立着。眼睛是杏仁状的,下眼睑指向耳根。身体上覆盖一层短、浓密、柔软、絮状、紧贴皮肤的底毛,披毛直立在身体表面,围绕颈部和肩部形成“围脖。”
“原来是条漂亮的萨摩耶犬。”由于喜爱狗,所以林志经常会看一些有关狗的介绍。萨摩耶犬是以西伯利亚牧民族萨莫耶德人而命名,原产俄罗斯北极地区,这种狗聪明、文雅、忠诚、适应性强、警惕、活跃、热中于服务,友善但保守。
本来这样的一条狗是不会成为流浪狗的,可能是因为瘸了一条腿或是得了什么疾病才会被主人抛弃的吧。
林志看着这只雪白的萨摩耶犬,开始犯难了。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一只狗的灵魂,该怎么办,这个也要自已送它去地府吗?
“这个应该不算是怨灵吧?对了,接引灵魂回地府应该是老白的责任,去找他看看。”
城西的小公园中,老白一如既往的在和同事侃着。
“林志,你回来了,怎么不来看老哥呀。”见到林志来了,老白激动的跑了过去,围着林志左看右看。
“我听说你的事了,兄弟你真是福大命大,能从地狱里再出来的还真不多。不管怎么样,出来了就好。”
“没事就好,你是不知道,这些天老白一直担心你呢,总跟我们说不知道林志老弟能不能撑过这关。”旁边的几个老白的同事也都围过来问长问短。
“白大哥,我这次来是有件事想请教你。”张亮不在这里了,现在唯一让林志感到亲切点儿的就是这个老白了,他跟张亮一样,一直都像老大哥一样的帮自已。
“什么请教呀,只要是老哥我知道,都会告诉你。”老白也是拿林志当弟弟一样看待的,这次看到林志没事回来,他也特别的高兴。
林志把那只雪白的大狗带到了老白的面前:“就是这个,狗的灵魂应该怎么办呀?”
“这个呀”老白一看到这只大狗就明白一定是林志就心软了,人的事还忙不过来呢,现在又关心起狗来了,真不知道说他什么才好。
“这个呀,一般来说动物的思想都比较简单,没有那么多的执念,做什么都是靠是本能的,它们死后灵魂也都会自已去到地府的。”
如果连世间的动物和植物都需要他们去接引的话,那就是再多几倍的人手也忙不过来,要是有人走路不小心,一脚就能踩成百上千只蚂蚁呢。
“我还以为动物的灵魂会让它们自生自灭的。”林志起先还有些担心。
“你刚从第七狱出来,应该知道的,阴司不同于阳间,那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牛,马,猫,狗以及人,来者统称为生灵,不管生前是什么,死后都是平等的灵魂。这点儿我们跟西方的基督教就大大的不同了,他们认为动物是没有灵魂的,也不是按照上帝的样式被创造的,所以动物死后一了百了,也不必为它活在世上的一切负责,审判时动物不受审判。他们的群仰与动物保护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耶和华为了让旧约信徒更敬重自己,竟然让他们这样践踏生命——宰了牛羊而不吃,整只整只拿去焚烧!甚至还让他们虐杀动物,基督教认为:动物没有灵魂,唯一的作用就是被人类当作食物或工具。圣经中难得出现的支持动物权利的经文,其本质也并非出于对动物的爱,而是出于对动物这种工具的爱惜。”
“白大哥,你懂的真不少呀。”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我们那儿每个月都要搞什么业务知识考核的,这也东西都要知道才行的。”
看来两教的信仰差距还是很大的,幸好这只可惜的流浪狗是在我们东方。
“可是小白没自已去地府呀,它一直跟着我。”
“小白?”是在叫自已吗,老白还以为自已听错了。
“小白是我给它起的名字,因为我看它全身雪白的。”林志亲昵的抚摩着小白说道。
“咳,你明明知道我叫老白,你还给这只狗起名叫小白,太不厚道了。”老白怎么听这个名字都觉得别扭。
“呵呵,当时没想那么多。不过它好像很喜欢这个名字的。”林志不好意思的笑道,还低身问了小白一句:“是吧,小白。”
“汪~汪~”小白很配合的在旁边叫了两声。
老白气的直拿眼睛瞪它,小白全当没看到,把头一扭,又对着林志撒起欢儿来了。
林志轻抚着小白的头,为难的问道:“那现在怎么办?他好像很喜欢跟着我。”
“那就让它跟着你好了,反正过不了多久它自已就会去地府了,这是动物死后的本能。”老白说完就想去揪它的尾巴出出气,没想到小白还很凶的,对着老白狂叫了两声,吓的老白赶紧把手缩了回去。
见老白都这么说了,林志没有办法,只好带着小白回到了他栖身的那个仓库。
“小白,这里就是我们的家了。看来你也受了不少苦了,在这里好好的休息几天就去地府吧,不要乱跑出去吓人呀。”
看到又有主人愿意收留它了,小白兴奋的围着林志叫了两声,然后就在仓库跑来跑去的,像是在找个什么地方来当自已的小窝。
“没想到死后才总算有了一条自已的狗,还不知道能陪我几天。”看着小白兴奋的样子,林志苦笑道。
又回到了自已所负责的城市中,林志这几天来一直不停的在城市中游荡,希望能够再次遇到那些神秘人,可惜什么都没有发现。
“不知道弟弟被那个人带到哪里去了,他们抓那些怨灵究竟想要干什么?”林志在街头漫无目地的走着。
“打死它!竟敢偷东西!”前方的小巷中传来一阵打骂声。
“怎么回事,大白天的也敢杀人。”林志快步赶了过去。
等林志赶到小巷中才发现,原来不是杀人,而是一个大腹便便的的中年男子正在指挥两个年轻人在踢打一只流浪狗,那只可怜的流浪已经被打的奄奄一息,连叫的力气都没有了,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
原来这只流浪狗饿坏了,偷偷溜进了这家餐馆的后厨,叼起案子上的一块肉就跑了出去,可惜它瘸了一条腿,就饿的没有了力气,根本就跑不快,所以很快就被餐馆的厨师带着两个徒弟追了上来。
“师傅,看样子是只没人要的野狗,不如拿出去炖了吃吧。”一个嘴馋的徒弟向他师傅建议道。
“你小子是馋疯了吧,这种来路不明的野狗你也敢吃,也不怕吃死。”那个胖厨师看着摊在地上的野狗浑身脏兮兮的,还瘸了一条腿,怕它有什么传染病,就没同意那个徒弟的建议。
“看样子它是活不了多久了,把它扔远点儿,别薰着我们的后厨了。”那个胖厨师说完转身就回去了。
那两个徒弟用木棍把那只流浪狗推到小巷的尽头处,临走时又踢了两脚,看它还是一动不动的,就也转身回去了。
“真可怜!”林志从小就喜欢狗,因为家里穷,养活他和弟弟都很艰难,所以林志只要看谁家的狗在路边,就跑过去逗一会儿,有时遇到一些流浪狗,也会拿出一点儿自已吃的东西去喂喂它们。
那只流浪狗静静的躺在地上,只有腹部还在一起一伏的动着。林志用手轻轻的抚摩着他的背,那只狗痛苦的看了林志一眼,就慢慢停止了呼吸。
“咦?”林志刚刚站起身来,就发现旁边站着一条雪白的狗,正看着他摇尾巴。
“差点忘了,狗也是有灵魂的。”那只狗不管活着时候身上有多脏,死后者恢复了本来的样子。
那只狗头部呈楔形,两眼根部与两眉弓之间的中心点的连线呈一个等边三角形。三角形的耳朵直立着。眼睛是杏仁状的,下眼睑指向耳根。身体上覆盖一层短、浓密、柔软、絮状、紧贴皮肤的底毛,披毛直立在身体表面,围绕颈部和肩部形成“围脖。”
“原来是条漂亮的萨摩耶犬。”由于喜爱狗,所以林志经常会看一些有关狗的介绍。萨摩耶犬是以西伯利亚牧民族萨莫耶德人而命名,原产俄罗斯北极地区,这种狗聪明、文雅、忠诚、适应性强、警惕、活跃、热中于服务,友善但保守。
本来这样的一条狗是不会成为流浪狗的,可能是因为瘸了一条腿或是得了什么疾病才会被主人抛弃的吧。
林志看着这只雪白的萨摩耶犬,开始犯难了。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一只狗的灵魂,该怎么办,这个也要自已送它去地府吗?
“这个应该不算是怨灵吧?对了,接引灵魂回地府应该是老白的责任,去找他看看。”
城西的小公园中,老白一如既往的在和同事侃着。
“林志,你回来了,怎么不来看老哥呀。”见到林志来了,老白激动的跑了过去,围着林志左看右看。
“我听说你的事了,兄弟你真是福大命大,能从地狱里再出来的还真不多。不管怎么样,出来了就好。”
“没事就好,你是不知道,这些天老白一直担心你呢,总跟我们说不知道林志老弟能不能撑过这关。”旁边的几个老白的同事也都围过来问长问短。
“白大哥,我这次来是有件事想请教你。”张亮不在这里了,现在唯一让林志感到亲切点儿的就是这个老白了,他跟张亮一样,一直都像老大哥一样的帮自已。
“什么请教呀,只要是老哥我知道,都会告诉你。”老白也是拿林志当弟弟一样看待的,这次看到林志没事回来,他也特别的高兴。
林志把那只雪白的大狗带到了老白的面前:“就是这个,狗的灵魂应该怎么办呀?”
“这个呀”老白一看到这只大狗就明白一定是林志就心软了,人的事还忙不过来呢,现在又关心起狗来了,真不知道说他什么才好。
“这个呀,一般来说动物的思想都比较简单,没有那么多的执念,做什么都是靠是本能的,它们死后灵魂也都会自已去到地府的。”
如果连世间的动物和植物都需要他们去接引的话,那就是再多几倍的人手也忙不过来,要是有人走路不小心,一脚就能踩成百上千只蚂蚁呢。
“我还以为动物的灵魂会让它们自生自灭的。”林志起先还有些担心。
“你刚从第七狱出来,应该知道的,阴司不同于阳间,那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牛,马,猫,狗以及人,来者统称为生灵,不管生前是什么,死后都是平等的灵魂。这点儿我们跟西方的基督教就大大的不同了,他们认为动物是没有灵魂的,也不是按照上帝的样式被创造的,所以动物死后一了百了,也不必为它活在世上的一切负责,审判时动物不受审判。他们的群仰与动物保护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耶和华为了让旧约信徒更敬重自己,竟然让他们这样践踏生命——宰了牛羊而不吃,整只整只拿去焚烧!甚至还让他们虐杀动物,基督教认为:动物没有灵魂,唯一的作用就是被人类当作食物或工具。圣经中难得出现的支持动物权利的经文,其本质也并非出于对动物的爱,而是出于对动物这种工具的爱惜。”
“白大哥,你懂的真不少呀。”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我们那儿每个月都要搞什么业务知识考核的,这也东西都要知道才行的。”
看来两教的信仰差距还是很大的,幸好这只可惜的流浪狗是在我们东方。
“可是小白没自已去地府呀,它一直跟着我。”
“小白?”是在叫自已吗,老白还以为自已听错了。
“小白是我给它起的名字,因为我看它全身雪白的。”林志亲昵的抚摩着小白说道。
“咳,你明明知道我叫老白,你还给这只狗起名叫小白,太不厚道了。”老白怎么听这个名字都觉得别扭。
“呵呵,当时没想那么多。不过它好像很喜欢这个名字的。”林志不好意思的笑道,还低身问了小白一句:“是吧,小白。”
“汪~汪~”小白很配合的在旁边叫了两声。
老白气的直拿眼睛瞪它,小白全当没看到,把头一扭,又对着林志撒起欢儿来了。
林志轻抚着小白的头,为难的问道:“那现在怎么办?他好像很喜欢跟着我。”
“那就让它跟着你好了,反正过不了多久它自已就会去地府了,这是动物死后的本能。”老白说完就想去揪它的尾巴出出气,没想到小白还很凶的,对着老白狂叫了两声,吓的老白赶紧把手缩了回去。
见老白都这么说了,林志没有办法,只好带着小白回到了他栖身的那个仓库。
“小白,这里就是我们的家了。看来你也受了不少苦了,在这里好好的休息几天就去地府吧,不要乱跑出去吓人呀。”
看到又有主人愿意收留它了,小白兴奋的围着林志叫了两声,然后就在仓库跑来跑去的,像是在找个什么地方来当自已的小窝。
“没想到死后才总算有了一条自已的狗,还不知道能陪我几天。”看着小白兴奋的样子,林志苦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