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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三章爱与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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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雷劲琛刚刚给雷老爷子打完电话,手机还没来得及放下,电话就又响了,瞥见那个名字,他脑瓜子跟炸开了似得疼。
又是江雅珑的!这些天她的电话多到让他发怵,以前怎么没发现江雅珑这么黏人。
他已经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样的态度面对江雅珑了。
他搞清楚了自己真正喜欢的人,也下定决心跟江雅珑说清楚,可又恰逢她病了,现在检查结果还没有出来,所以一再耽搁,眼看着乐小汐都快回来了,他还没有搞定。
雷劲琛俊朗的脸上第一次生气许些纠结。
江雅珑的妈妈林晚晴找过他,目的很简单,能多去看看江雅珑。
那个优雅端庄的贵妇人,眉宇间都是淡淡的愁绪,意外的,雷劲琛觉得她莫名有些眼熟。
她笑起来的时候舒雅闲逸,抿着唇似古代的大家闺秀,不知怎么的,却让他看到了笑的见牙不见眼的乐小汐,那个没心没肺的蠢女人跟林晚晴笑起来颇有几分同工异曲之妙。
雷劲琛又不知道该怎么对她说,他以前确实很喜欢江雅珑,可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他的心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被那个笑的一脸蠢萌的女人占领了。
或许是在她嚣张张扬的露出一口小白牙说要好好“伺候”他的时候,或许是她小心翼翼扶着乐妈妈搞那些乱七八糟的相亲的时候,亦或许是在她像只受伤的小兽蜷缩着身子红了眼睛的时候,在江雅珑彻底离开他之后,在他被江雅珑彻底放弃的时候,那个女人以一种奇异的姿势了他的生活,用她的笑、她的悲欢喜乐一点点感染着他,打动着他,直至让他沉沦在她的蠢萌里。
林晚晴毕竟是过尽千帆的过来来,一瞅见他为难的表情心里就“咯噔”一下,她看的出来雷劲琛并不爱江雅珑,或许可以说现在不爱江雅珑了。
雷劲琛是丰市的骄傲之一,林晚晴没少见过他,每一次他都是西装革履,一副精英人士的模样,那张俊朗非凡的脸上没有丝毫表情,像一尊美轮美奂的雕像,虽美却没人气。
那个时候,他看向江雅珑的眼里满是痴迷,而现在,提到江雅珑,他则是不自觉的皱眉,女人的第六感强大的跟红外探测器一样,雷劲琛不自觉的一点小动作就让她看清楚了这个男人并不爱江雅珑了。
可是想到那个傻傻的等待着雷劲琛去看她的女儿,林晚晴揪心的疼。
她小心翼翼的求乞他现在不要与江雅珑划清界限。
雷劲琛冷眼瞥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刚刚升起的那点期望在雷劲琛冷漠的眼神里化为尘埃。
“江夫人知道我已经有未婚妻了吧?我爱她。”漆黑的眸子如一潭深不可测的幽泉,看着她的时候,就像在向全世界宣告。
头疼的揉了揉鼓胀的太阳穴,雷劲琛仰靠在椅背上,闭目沉思。
他跟江雅珑已经完全没有可能了,因为他清楚的知道,他爱的是乐小汐而非江雅珑,甚至,他现在都开始怀疑他到底有没有真爱过江雅珑。
那是个优雅高贵的女子,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贵不可言,她是丰市所有公子哥心目中的最好妻子候选人,她就像个高贵的公主,只是浅浅一笑,就迷花了众人的眼,她有着良好的家世,出众的外貌,优雅的气质,她就是传说中的白富美。
这样一个近乎完美的人,没有男人不迷恋他。
而他,似乎将那种迷恋当成了爱。
手掌置在胸口,激烈的、强劲的心跳,只有在面对乐小汐的时候,才会有那种心悸的感觉,想要护她一世,哪怕知道她能解决的事情,他也担心不已,他第一次生气强烈的独占欲,想要让她只面对他一个,想要让她的眼里只有他,甚至有的时候,他想要将她囚禁,永远只能见他一个人。
那样炙热的、激烈的独占欲,连他自己都吓住了,那跟他之前所谓的爱根本不同。
他爱江雅珑的时候,只是欣赏着她的美、她的高贵,她就像一只精美的瓷器,摆放在最显眼的位置,恨不得所有人都知道,那是属于他的;他爱乐小汐的时候,恨不得将她装进口袋,随身携带,让所有聚集在她身上的目光统统消散。
爱是一种奇怪的东西,它促使一个男人从幼稚走向成熟,它让一个自认为心胸开阔的男人变得小心眼,它让他知道顾忌一个人的感受。
爱跟迷恋,有本质上的区别,一个甘之如饴的给予,一个心甘情愿的给予,同样是给予,却有不同境界。
对上乐小汐,他掏心掏肺只怕给不了她最好的,生怕看到她湿漉漉受伤的眼神,哪怕得不到她的回应,她也想让她过得好;对上江雅珑,他尽心尽力的给予,让她看到自己的优秀、看到自己的闪光点,恨不得把她绑在身边,又的想要让所有人都知道,这支美丽的花属于他了,他想看到全世界嫉妒的眼神。
真是……愚不可耐!
那种幼稚又怪异的迷恋,就像小孩子拥有一件精美的玩具,恨不得所有的小伙伴都知道,喜欢看着他们艳羡的目光吞着口水。
简单的说,爱,是给予而不求回报;迷恋,确实给予必须要求回报。
可是即便这样,他也希望能将乐小汐绑在身边一辈子,因为,他无法想象失去她的痛苦。
就像之前江雅珑跟林宸东订婚,他也只是觉得憋屈,这么多年他只围着她一个人转,他是丰市优秀的年轻企业家,江雅珑为什么要宁愿选择林宸东也不愿意选择他?甚至在追求江雅珑期间,他也跟其他女孩谈过恋爱、接过吻、,那时他在想什么?反正你不答应我,我就没有理由为你守身如玉。
后来,跟乐小汐达成一笔交易,他就像所有的丈夫与妻子相处的模式一样,每天早上送她去上班,下午接她回家,担心她有没有好好吃饭、跟同事相处的怎么样。
期间,他跟乐小汐有擦枪差点走火的经历,而他竟然从未想过去找个女人纾解,那个时候他又在想什么?他是个有未婚妻的男人了,再在外花天酒地怎么也说不过去了,所以他宁肯憋的自己难受钻进卫生间自己解决,也从未碰过别的女人。
那时候,不曾多想,现在想想,或许他早就开始在意那个女人了。
不然为何她伤心的时候他觉得心疼,她难过的时候他尽心安慰她,甚至做出了傻逼一样的举动,带着她回忆所谓的美好记忆。
粗粝的手指轻轻摩擦着薄唇,那晚在盛开的木槿花下,他差点就吻到她,或许气氛正好,或许木槿花太过迷人,也或许,那个时候的她脸上淡淡的忧愁蛊惑了他,他就那么自然而然的凑了上去,若不是她从他的肩上拿下一根头发,或许他就吻上了她的唇。
漆黑的眸色一暗,眸底暗潮涌动。
他还记得她淡粉色的唇瓣甜美的味道,舌尖描绘她的唇形时她猫儿一般轻柔又挠心的,他还记得她泛着粉色光泽的肌肤,柔嫩滑腻,大手所过之处,皆泛起;他还记得她修长的圈住他精瘦的腰,眼带迷雾、眼角泛红地望着他轻轻舐着唇角时的媚态,像只诱人的小妖精,热情的邀请他占有她、贯穿她。
全身升起一团火,顺着脉络汇集在处,雷劲琛皱眉闷哼一声,苦笑不已,现在只是想着她,就会产生无尽的,强烈又炙热。
无奈的看着撑起的帐篷,雷劲琛扶额嗤笑一声,拿出手机打开图库,手指轻巧地翻阅着图片,每一张图上都是同一个人,或笑着的、或恼怒的、或娇嗔的、或狡黠的。
翻阅的手指停在以一张图片上,女人穿着浅V连衣裙,笑的娇俏可爱,露出一小截淡粉色的舌,舐着同样颜色的唇。
雷劲琛呼吸一紧,手忙脚乱的扔下手机跑进了卫生间,不一会儿,卫生间传出了沉闷粗重的声。
十几分钟后,一身雾气的雷劲琛光着膀子走了出来。
他腰间围着一条白色的浴巾,露出结实的胸膛、的肌肉与紧实的腹肌。
因为刚洗完澡,男人身上还淌着水珠,在他蜜色的胸膛上轻轻划出一道优美的弧度、跌落在地板上,砸开一朵绚烂的水花。
懒懒的将自己扔进办公椅上,雷劲琛双目紧闭,冷漠的脸因为雾气的原因显得有些潮湿朦胧,像戴着一层水雾面纱。
随手抓起手机,再看那张图片,却又有不同的感受,乐小汐不算是美人,可耐不住那张可爱耐看的脸。
五官清秀,脸小小的,不及他一个巴掌,笑容浅淡时像一朵空谷中盛开的幽兰,笑容扩大时,又像一朵开的正艳的太阳花,纯净又美好的笑容就像悬挂在天上的太阳,让人不敢直视。
雷劲琛打开备忘录,点击:明晚十点,去机场接老婆回家。
狭长的眸子晕染着点点笑意,眸光定格在“老婆”倆字上,嘴角勾起一抹温柔的弧度,宠溺又怜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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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江雅珑的!这些天她的电话多到让他发怵,以前怎么没发现江雅珑这么黏人。
他已经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样的态度面对江雅珑了。
他搞清楚了自己真正喜欢的人,也下定决心跟江雅珑说清楚,可又恰逢她病了,现在检查结果还没有出来,所以一再耽搁,眼看着乐小汐都快回来了,他还没有搞定。
雷劲琛俊朗的脸上第一次生气许些纠结。
江雅珑的妈妈林晚晴找过他,目的很简单,能多去看看江雅珑。
那个优雅端庄的贵妇人,眉宇间都是淡淡的愁绪,意外的,雷劲琛觉得她莫名有些眼熟。
她笑起来的时候舒雅闲逸,抿着唇似古代的大家闺秀,不知怎么的,却让他看到了笑的见牙不见眼的乐小汐,那个没心没肺的蠢女人跟林晚晴笑起来颇有几分同工异曲之妙。
雷劲琛又不知道该怎么对她说,他以前确实很喜欢江雅珑,可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他的心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被那个笑的一脸蠢萌的女人占领了。
或许是在她嚣张张扬的露出一口小白牙说要好好“伺候”他的时候,或许是她小心翼翼扶着乐妈妈搞那些乱七八糟的相亲的时候,亦或许是在她像只受伤的小兽蜷缩着身子红了眼睛的时候,在江雅珑彻底离开他之后,在他被江雅珑彻底放弃的时候,那个女人以一种奇异的姿势了他的生活,用她的笑、她的悲欢喜乐一点点感染着他,打动着他,直至让他沉沦在她的蠢萌里。
林晚晴毕竟是过尽千帆的过来来,一瞅见他为难的表情心里就“咯噔”一下,她看的出来雷劲琛并不爱江雅珑,或许可以说现在不爱江雅珑了。
雷劲琛是丰市的骄傲之一,林晚晴没少见过他,每一次他都是西装革履,一副精英人士的模样,那张俊朗非凡的脸上没有丝毫表情,像一尊美轮美奂的雕像,虽美却没人气。
那个时候,他看向江雅珑的眼里满是痴迷,而现在,提到江雅珑,他则是不自觉的皱眉,女人的第六感强大的跟红外探测器一样,雷劲琛不自觉的一点小动作就让她看清楚了这个男人并不爱江雅珑了。
可是想到那个傻傻的等待着雷劲琛去看她的女儿,林晚晴揪心的疼。
她小心翼翼的求乞他现在不要与江雅珑划清界限。
雷劲琛冷眼瞥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刚刚升起的那点期望在雷劲琛冷漠的眼神里化为尘埃。
“江夫人知道我已经有未婚妻了吧?我爱她。”漆黑的眸子如一潭深不可测的幽泉,看着她的时候,就像在向全世界宣告。
头疼的揉了揉鼓胀的太阳穴,雷劲琛仰靠在椅背上,闭目沉思。
他跟江雅珑已经完全没有可能了,因为他清楚的知道,他爱的是乐小汐而非江雅珑,甚至,他现在都开始怀疑他到底有没有真爱过江雅珑。
那是个优雅高贵的女子,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贵不可言,她是丰市所有公子哥心目中的最好妻子候选人,她就像个高贵的公主,只是浅浅一笑,就迷花了众人的眼,她有着良好的家世,出众的外貌,优雅的气质,她就是传说中的白富美。
这样一个近乎完美的人,没有男人不迷恋他。
而他,似乎将那种迷恋当成了爱。
手掌置在胸口,激烈的、强劲的心跳,只有在面对乐小汐的时候,才会有那种心悸的感觉,想要护她一世,哪怕知道她能解决的事情,他也担心不已,他第一次生气强烈的独占欲,想要让她只面对他一个,想要让她的眼里只有他,甚至有的时候,他想要将她囚禁,永远只能见他一个人。
那样炙热的、激烈的独占欲,连他自己都吓住了,那跟他之前所谓的爱根本不同。
他爱江雅珑的时候,只是欣赏着她的美、她的高贵,她就像一只精美的瓷器,摆放在最显眼的位置,恨不得所有人都知道,那是属于他的;他爱乐小汐的时候,恨不得将她装进口袋,随身携带,让所有聚集在她身上的目光统统消散。
爱是一种奇怪的东西,它促使一个男人从幼稚走向成熟,它让一个自认为心胸开阔的男人变得小心眼,它让他知道顾忌一个人的感受。
爱跟迷恋,有本质上的区别,一个甘之如饴的给予,一个心甘情愿的给予,同样是给予,却有不同境界。
对上乐小汐,他掏心掏肺只怕给不了她最好的,生怕看到她湿漉漉受伤的眼神,哪怕得不到她的回应,她也想让她过得好;对上江雅珑,他尽心尽力的给予,让她看到自己的优秀、看到自己的闪光点,恨不得把她绑在身边,又的想要让所有人都知道,这支美丽的花属于他了,他想看到全世界嫉妒的眼神。
真是……愚不可耐!
那种幼稚又怪异的迷恋,就像小孩子拥有一件精美的玩具,恨不得所有的小伙伴都知道,喜欢看着他们艳羡的目光吞着口水。
简单的说,爱,是给予而不求回报;迷恋,确实给予必须要求回报。
可是即便这样,他也希望能将乐小汐绑在身边一辈子,因为,他无法想象失去她的痛苦。
就像之前江雅珑跟林宸东订婚,他也只是觉得憋屈,这么多年他只围着她一个人转,他是丰市优秀的年轻企业家,江雅珑为什么要宁愿选择林宸东也不愿意选择他?甚至在追求江雅珑期间,他也跟其他女孩谈过恋爱、接过吻、,那时他在想什么?反正你不答应我,我就没有理由为你守身如玉。
后来,跟乐小汐达成一笔交易,他就像所有的丈夫与妻子相处的模式一样,每天早上送她去上班,下午接她回家,担心她有没有好好吃饭、跟同事相处的怎么样。
期间,他跟乐小汐有擦枪差点走火的经历,而他竟然从未想过去找个女人纾解,那个时候他又在想什么?他是个有未婚妻的男人了,再在外花天酒地怎么也说不过去了,所以他宁肯憋的自己难受钻进卫生间自己解决,也从未碰过别的女人。
那时候,不曾多想,现在想想,或许他早就开始在意那个女人了。
不然为何她伤心的时候他觉得心疼,她难过的时候他尽心安慰她,甚至做出了傻逼一样的举动,带着她回忆所谓的美好记忆。
粗粝的手指轻轻摩擦着薄唇,那晚在盛开的木槿花下,他差点就吻到她,或许气氛正好,或许木槿花太过迷人,也或许,那个时候的她脸上淡淡的忧愁蛊惑了他,他就那么自然而然的凑了上去,若不是她从他的肩上拿下一根头发,或许他就吻上了她的唇。
漆黑的眸色一暗,眸底暗潮涌动。
他还记得她淡粉色的唇瓣甜美的味道,舌尖描绘她的唇形时她猫儿一般轻柔又挠心的,他还记得她泛着粉色光泽的肌肤,柔嫩滑腻,大手所过之处,皆泛起;他还记得她修长的圈住他精瘦的腰,眼带迷雾、眼角泛红地望着他轻轻舐着唇角时的媚态,像只诱人的小妖精,热情的邀请他占有她、贯穿她。
全身升起一团火,顺着脉络汇集在处,雷劲琛皱眉闷哼一声,苦笑不已,现在只是想着她,就会产生无尽的,强烈又炙热。
无奈的看着撑起的帐篷,雷劲琛扶额嗤笑一声,拿出手机打开图库,手指轻巧地翻阅着图片,每一张图上都是同一个人,或笑着的、或恼怒的、或娇嗔的、或狡黠的。
翻阅的手指停在以一张图片上,女人穿着浅V连衣裙,笑的娇俏可爱,露出一小截淡粉色的舌,舐着同样颜色的唇。
雷劲琛呼吸一紧,手忙脚乱的扔下手机跑进了卫生间,不一会儿,卫生间传出了沉闷粗重的声。
十几分钟后,一身雾气的雷劲琛光着膀子走了出来。
他腰间围着一条白色的浴巾,露出结实的胸膛、的肌肉与紧实的腹肌。
因为刚洗完澡,男人身上还淌着水珠,在他蜜色的胸膛上轻轻划出一道优美的弧度、跌落在地板上,砸开一朵绚烂的水花。
懒懒的将自己扔进办公椅上,雷劲琛双目紧闭,冷漠的脸因为雾气的原因显得有些潮湿朦胧,像戴着一层水雾面纱。
随手抓起手机,再看那张图片,却又有不同的感受,乐小汐不算是美人,可耐不住那张可爱耐看的脸。
五官清秀,脸小小的,不及他一个巴掌,笑容浅淡时像一朵空谷中盛开的幽兰,笑容扩大时,又像一朵开的正艳的太阳花,纯净又美好的笑容就像悬挂在天上的太阳,让人不敢直视。
雷劲琛打开备忘录,点击:明晚十点,去机场接老婆回家。
狭长的眸子晕染着点点笑意,眸光定格在“老婆”倆字上,嘴角勾起一抹温柔的弧度,宠溺又怜爱。</p>